一、彬自杀了
早上刷牙的时候微信一直突兀在响。湿漉漉的单手解锁,点击,查看,来自大学最好的朋友英子,简单的三个字:“彬自杀了”。惯性刷牙的手一愣,牙龈一阵刺痛,血在嘴里,混合着薄荷味的牙膏泡沫,一股甜腥。
彬是我和英子的大学舍友,我大学时候的系花。我们是师范专业中文系,本就是一个美女如云的聚集地,而彬是学校公认的系花。很多人常常为了看她等在我们那会的宿舍楼下,而彬,却总是冷冷淡淡。
最后一次见彬,是大学毕业的5年后,我的婚礼上。那时我们已经大概6年多没说过话,而她却从遥远的广州飞到我的家乡参加我的婚礼。我多年未见她,亲切又疏远,疏远在我们的交谈和眼神,亲切却在心理。
我曾听说她交了女朋友,新加坡留学回来,陪她在广州打拼。但我的婚礼,却是她一人来参加。婚礼是一个巨大的闹市,作为主角的我要顾及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我想和她详谈,想握住她的手听她这些年的故事,想听那些我错过的,想回忆那些我们曾共同拥有的,可始终没有机会。
我远远的看她,和英子在一起,6年,她变了又没变。成熟了些,但微微一笑纯真和亲切还是扑面而来,我远远的朝她笑,她回我。
我喜欢看她笑,因为长得美的人如果不笑常常会给人一种很难以接近的感觉。我记得我大学里第一次见她。我来的晚,只有一个上铺留给我。斜方下铺的床是淡蓝色的床单,床上放着一本看到一半的南怀瑾的《金刚经》,背扣着,床的主人不在宿舍。我翻上翻下,好不容易将床收拾好铺好,mp3里播着许巍的歌,安静休息。我醒过来的时候,《金刚经》的主人刚好回来,一个高个子的女生,大概1米7,穿着白色的宽松衬衣,牛牛仔裤,直直的走到自己的床位,带着耳机,捧着书,半躺。我爬了下来,坐在她旁边的床位,等待英子带我去熟悉学校。
英子的电话打来,我的手机铃声响了,是许巍《我的秋天》的前奏,读《南怀瑾》的女生回转身,老天对她可真好,她长得真好看,是淡淡不具备倾略性的美,可这美却让人记了这么多年。
她对我微微一笑,脸上掩藏不住惊喜,说,
“许巍的《我的秋天》”
“你也喜欢许巍吗?”
“嗯,很多年了”
“我也是”
“……”
她就是彬,因为《金刚经》我对她印象深刻,因为她第一次会转身对我的微微一笑我爱上这个女孩的纯真,因为我们共同喜欢的歌手许巍我和她慢慢走近成为挚交。
我记得我们虽然在一个宿舍,却常常在深夜12点之后互发短信自省。后来读到一个词“灵魂伴侣”,大概就是那种感觉,不是粘在一起的关系,却是最懂你。我记得在一个北方的冬天的黄昏,我们坐在宿舍楼外的楼梯,她对我说,她喜欢女生,和丸子在一起了,不想瞒着我。我记得她的信任和我对她信任的感激,我记得那晚我们聊到很晚,我们踱着小步走回宿舍,爬到各自的床上,她发来短信说,“阿花啊,这就是传说中的“出柜”了吧”。我记得我们共同养了一只小狗“麻团子”,我和英子还有她和她的女友丸子,我们经常去离学校不远的地方玩。我还记得她每一次的旅行都会收集我的生日礼物给我,我有带着我生日号码的小熊,带着我生日号码的小猴,带着我生日号码的小兔子……我记得我大二那年曾经抑郁过一段时间,我一个人坐火车去远方,回来的时候她和英子丸子来接我,火车站外,我们两个人扭扭捏捏,她送给我一个可以挤压的减压豆豆,我们和好。
我是天平,她是白羊。我是外表大大咧咧但内心矜于自尊敏感自卑的风象星座,她是细腻简单却又及温柔和刚烈内心激烈的火象星座。我和彬的友谊维持了一年半,最后分道扬镳。我甚至记不得我们为什么分开,好像是她的心和我的心同时生病了,她甚至搬出宿舍,躲在小小的出租屋不愿意出来,而我在自习室悲愤的吞下一个玻璃珠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狠狠的掐自己的胳膊。我们都病了,我们都对最亲近的人冷淡着。
我记得我们也曾通过邮件挽回过对方。我忘了我写过什么,但我仍保留她回我的邮件。她写,
“花。我想说生命真的是一条太漫长的路。我们独自出发独自回家,一个守护你的天使只能是自欺欺人的幻想,而当你对这种幻想有所动容的时候,就注定了将来某一天破灭时的悲哀。”
破灭的那一天终于到来,我们都不是彼此的天使。黑暗中共行一段,最终分开。我和彬终于不再说话,不再见面,到最后我们避免着出现在对方会出现的地方,后来我爱上一个男生,和他坐着火车去了古城南京。再后来我们各自听许巍的歌,我们各自看喜欢的电影,各自看喜欢书,没有人在深夜和我发短信,没有人和我因为读到一句和我们很像的话而开心共鸣。
大学毕业,我回到我的家乡四川,她远离家乡去了广州。有一年的生日收到一本书,是我非常喜欢的作者——黄碧云的《末日酒店》,香港版的繁体字,落款“爱如少年”。
我知道是她,这么多年,我一直在默默关注着她,而她,也在默默关注着我。
最后一次见面,就是我的婚礼。而三个月后的今天,英子告诉我“彬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