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四三:贾府女子出嫁前后的姓名
(红楼梦综合评述系列十)
按:本篇写于《石头记》第二回“子兴道:“便是贾府中,现有的三个亦不错……”至“……雨村听说,忙回头看时--”处,主要针对贾家女子出嫁之后不改姓名的问题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
冷子兴在介绍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的名字之后,有这样一句话:
“……现有对证:目今你贵东家林公之夫人,即荣府中赦、政二公之胞妹,他在家时名唤贾敏。不信时,你回去细访可知。”
接着贾雨村拍案笑道:
“怪道这女学生读至凡书中有‘敏’字,他皆念作‘密’字,每每如是;写字时若遇着‘敏’字,又减一二笔,我心中就有些疑惑。今听你说,是为此无疑矣。……”
可知两点:一是贾敏在家未嫁时有名字,而出嫁以后名字就变了;二是贾雨村在林如海家坐馆两年,竟然不知道林如海夫人的名字叫贾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古代的一种习俗,女子出嫁前后的姓名是不一样的。
《通志·氏族略序》有云:“姓所以别婚姻”,“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战国前,贵族才有姓氏,贵族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在父系氏族社会,古代女子一般被看作是男子的附属品,即使是身处高位的女子,她们的名字也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她和她所依附的男子的关系。故而古时的女子在未成年时,一般只有闺名,没有正式的字。自周代起,规定贵族女子在订婚(许嫁)以后、出嫁之前行笄礼,一般在十五岁时举行,此时才为女子命字。如果举行了笄礼而一直待嫁未许人,则一般不命字,所以叫“待字闺中”,表示可以出嫁但尚未出嫁。命字之后,未嫁时跟父姓,比如贾府女子均姓贾,或者以孟、伯、仲、叔、季排行为前缀,如孟姜、伯姬、叔隗等。出嫁以后应当以夫家的采邑、谥号为前缀,如晋姬、武姜、文赢等。这是汉族的习俗,有这样习俗的其他民族不多。
《石头记》中的贾府,却又有些不同。作者创作时,大部分女子的姓名并没有遵从了这一习俗。贾府嫡系的女子,无论成年与否,均事先取好了名字,比如贾惜春、贾巧姐。出嫁之后,姓名并没有改变的也多,如王熙凤、李纨。长一辈的女性中,除了贾母、薛姨妈冠以夫姓以外,其他的称呼都用原来的姓,如王夫人、刑夫人、赵姨娘等。
本回中贾敏出嫁以后,在林如海家一般应该称作林夫人,而从第二回回目上来看,作者写作时称其为贾夫人。古代女子的闺名是不能随便告诉别人的,即使是十分亲密的人也不会轻易叫她的名字,所以贾雨村不知道林如海的夫人原来叫贾敏就顺理成章了。至于贾敏嫁林如海后的名字,贾雨村应该是清楚的,因为他帮忙林如海料理过丧事,但《石头记》中并没有交待。
有人可能要提出某种疑问,是不是曹家遵循的是满族习俗?这当然是有可能的,因为曹家是满清正白旗包衣,上几代自然要遵循满族的习俗。翻阅文献及档册,我们便会发现,满族入关前及入关初,女子无论其属于皇家贵族,还是一般旗人,也不论其出嫁前还是出嫁后,出嫁后也不论其是正室嫡妻还是庶妻小妾,都有名字见诸典册。然而入关后满族在起名和婚俗等方面逐渐接受了汉文化。至康熙十八年起,这一习俗便改变了。从《八旗通志•列女传》所记来看,该书自康熙十几年起至乾隆六十年止,一百二十年间所旌表的九千六百多名女子,都记为某人之妻名XX,此后,皆作某人之妻XX氏,无名,或仅作某人之妻,连她的原姓都不表。未婚者,作某人之女,也无名,无一例外。曹家康熙、雍正时生活在江南,接受汉文化的速度应该更快,所以并不存在遵循满族习俗的问题。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首先应该是作者进行了统一,因为遵从这一习俗来创作的话,许多人出嫁前后的名字不一致,会带来逐一解释的麻烦,故而在讲到贾敏时就对这一习俗作了交待。其次使读者读起来更轻松容易,因为一看所有女子的名姓,便大多知道来自哪一家,让读者对贾家的姻亲关系一目了然。《石头记》涉及的人物太多,如果都以汉族习俗去交待,未免烦死人。当然这仅限于重要人物而言,如情榜中的一百○八人。其他并不重要的,小说仍然遵循了汉族习俗,比如甄士隐的妻子只交待是封氏,再如后面周瑞家的、林之孝家的等等具以夫家姓名代之,或以夫姓加职业、辈分称呼,如李奶姆、马道婆、王嬷嬷。
造成贾府女子出嫁前后仍用原姓名的原因,只可能是这两点,是小说创作的需要。在此特作解疑,其后不再重述。
(水木森【水目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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