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6日,是个春意浓浓的日子。下午1点,上课铃响过后,云南省嵩明县嵩阳镇木作小学里,有17年教书经历的彭富芬老师正有声有色地给35名5岁上下的学前班孩子上语文课,忽然,一学生的家长李某一脸凶气地冲进教室,他先到儿子的座位前停留了片刻,接着就迅速转向该班一名董姓孩子,边走边从腰间拔出牛角刀,叫嚷着:“我儿子被人打,今天我要找他算账,要整死他……”
彭老师一个箭步来到董姓同学的座位前,用身体护住孩子,要孩子赶快跑,并跟李某说不要胡来。李某见彭老师护着董姓孩子,便顺势操起一条凳子向彭老师头上砸去。被重击流血的彭老师急了,忙着叫孩子们都快跑。红了眼的李某又卡住彭老师的脖子,将她的头往地上撞。见彭老师抓住自己不放,李某又用脚踩彭老师的头部,在场的学生吓得又哭又喊。已丧心病狂的李某又用十多厘米长的牛角刀朝已失去知觉的彭老师手、耳、头、背部连刺16刀,刺穿其左耳,还用刀来回搅伤口,背部的刺伤伤及胸腔。这时,闻迅赶来的其他教职员工操起家伙将歹徒制服……
被刺成重伤的彭富芬老师,经过医护人员三天三夜的抢救,才从昏迷中醒来。面对众多自发前来慰问的来访者,这位38岁的女教师说:“我是教师,只要我不死,谁也别想伤害我的学生……”
当年,读这则新闻的时候,我流泪了。是的,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面临各种各样的成长考验,有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尽管教师并非未成年在校生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但他同样应当是学生生命成长的“守护神”,教育者的使命不能容忍伤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这里还有一个同样让我感动的案例。
江苏的一位教师,在执教六年级数学教研课时,要求学生用举右手表示判断题的正确,用举左手表示错误。突然,一位叫小华的女同学(课后了解是一名后进生)站起来说:“老师,我不知道哪是左手,哪是右手。”她话音刚落,班里学生大笑。
但见执教老师一刹那的惊讶之后便很冷静地制止了学生的笑声,对提问的学生说:“请小华同学看好,这是左手,这是右手。”
教师先后伸出左手和右手后又说:“同学们,这其实并不可笑,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心理学上我们把它叫作暂时性遗忘。据说大科学家爱因斯坦有一次竟然忘记了自己的姓名。”
紧接着,这位教师话锋一转:“老师很佩服小华同学,哪是左手、哪是右手的问题都敢提。敢于质疑问难是一种很好的学习习惯,也是非常好的学习品质。我相信有这种习惯的小华同学一定能把数学学得很好!”
——教者就像保护荷叶上的露珠一样保护了学生的自尊心!
有人说,自尊心是一个人品德的基础,一旦失去了自尊心,人的思想就会瓦解。连爱因斯坦都会发生“暂时性遗忘”现象,这位学生一定会变得坦然,何况老师还为她找来了理论依据。如果老师在笑声中继续自己的教学,提问的学生可能再也抬不起头来,质疑的勇气也可能从此就荡然无存了。教者不仅仅保护了学生的自尊心,同时还保护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哪是左手,哪是右手”的问题都得到了老师的肯定和耐心解答,那学生还有什么问题不敢提呢?
这两个事例一样的感人,它们有着同样的主题:保护。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肉体与精神结合的有机整体。保护学生的生命,不仅要保护学生的肉体生命,也就是生物-自然层的“种生命”,而且要保护学生的精神生命,也就是心理-社会层的“类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