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忙碌时,突然一个电话顿时打乱了一刻的平静,原来是当地法院打来的,工作人员告知我被去年的交通事故车主告了。曾以为当时处理了就完事,自己也没放在心上,以为此事就此了结。谁曾想到自己竟然一步步被对方下套的感觉,弄得自己百口难辨,有苦难言,只能说人心难测,世事复杂。
去年冬的一个晚上去当地城里办事,当时正处于下班高峰期,车流人流很大,前进速度自然缓慢。开到一个十字路口,我是直行方向,那一刻比较拥堵,行驶非常缓慢,当时把注意力放在控制车速和周边情况上,谁料左侧一辆奥迪轿车开来,刚好从正前方擦过,把我车牌刮掉,并且卡在了轿车右后轮上,轿车右方有轻微的擦伤,我驾驶的车正前方也有挂上。当时我立马报了保险和交警,对方是一位中年人,一下车就蛮横开骂,看我是外地车,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我身上,我一直坚持双方通知保险,交警,现场鉴定情况,分清责任问题。最后我这边的保险来了,看完现场情况,说对方也有责任,轿车主一直未通知保险(后来他才说,怕保险来了赔了钱,第二年他的保险要上涨,我开的是公司的车,保费涨与否基本与我无关)。经过交警现场大致看了,拍几张照后就叫我们去交警队办公室协商处理。那个时候的交警都是值班的,又恰逢周五,被告知只有周一才能出鉴定结果,建议我们双方私下协商解决。
走出办公室,奥迪车主一看就是哪类蛮横无理取闹之人,直接要我赔偿五千了事,我当然不愿,毕竟责任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一直就在寒冷的外面耗着,他越是着急,我越是淡定,价钱也从开始的五千,慢慢降到两千,后来降到一千。那一刻我还是坚持通知保险,按照交警鉴定结果赔付。对方一直都觉得他的保险公司知道了第二年保险上涨,所以他自然不愿意。甚至还威胁我,当时我拉扯了几下,我都算了。其实那个时候只想尽快把事情解决,一是时间太晚,二是碰到这样蛮横之人,很难扯。对方也看到我什么都不讲,保持沉默,就说付一千什么都不用管,他自己去维修。事情也就从这里开始感觉自己出现了问题,当时为了息事离开,答应支付以前给对方,算是认栽,也不需要什么交警鉴定结果,就私下解决。当时自己忘记应该在交警见证下写个条子,说明具体情况和结果,也不至于后面发生今天的情况。
钱付完后,各自离去。后来猜想对方肯定动用了某些关系,甚至操作了交警,交警打来电话需要我们过去交警队把事情了解,完成鉴定书签字。奥迪车主不断打来电话与我沟通,希望的主动承担全部责任,免得他有责任影响保险。经过几次沟通,我只想尽快把事解决,省的麻烦,天天上班也无法分身。只好答应安排时间去把事情了解。当时工作人员都疑问,我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都有点行不通,对方好像给某位领导打了电话,工作人员照办了。我的想法是只要尽快解决了,无损我利益就算了,也答应在鉴定书上签字。我还是如此异想天开般的认为对方就此结束。
没过几天,对方又打来电话,告知他的车已经开去维修,并且也通知保险公司现场鉴定,费用2601,。我还真不想到,明明当时都说好了,自己负责,互相都不影响保险,可对方拿到鉴定结果后,一步步连环似的逼我于不利之地。现在明显我处于不利,而且也被对方利用。保险公司没我答应是不会给对方付款,而且我一再强调我的车也损坏了,既然对方都找我保险公司了,那么我也应该要求对方出钱帮我维修。他却叫我把车开到他修理的那个店维修,我只管取车便是。本来工作都忙,每天都要用车,根本没时间。后来公司的车还是我自己掏钱维修的。对方看到我一直坚持,再也没来电话,我也懒得去理会。那些时间只觉得人心难测,自己被算计,什么都为对方考虑了,却反被利用,并且每次都是咄咄逼人,认为自己很对自己很无辜似的。
时间一天天过去,而且自己也开始淡忘,谁知出现文中开头的一幕。昨天下午对方还是如当初般咄咄逼人,蛮横无理,况且去年我都支付了一千元,现在也只支付剩余费用即可,但对方提出要弥补修车期间的损失,在法院工作人员协商调解下,最终达成支付两千元完事。其实开庭处理,需要我、公司、保险三方出面,影响很不好,考虑诸多因素后便答应再支付两千元完事。今天一早同事开车送我过去,以为如期办理,对方等了半个小时才到场。人就人,一点改变都没有,当做自己无辜一般,好像什么都是我造成,面对这样的状况,我不愿与这样的人多费口舌,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快速办理完离去。希望这一次是最终结果,完完全全了解此事,愿以后少遇见这样的人。
出来很顺利坐上回去的班车,一路想了很多,回想自己的经历和生活中的问题,总有些值得自己反思和总结。
真是自己太善良,还是自己一时的大意,太过于为对方着想,而导致今天猝不及防的到来。如此相信一个人,如此的为对方考虑。但事实告诉自己,一切都错了,对方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善良,而是变本加厉逼自己一步步陷入不利之地。也就是说,这次擦挂的所有损失都是由自己承担,而且这份经济损失还是从自己口袋拿出。现在想想后悔也没有用,毕竟自己在当时的交通鉴定书上已经签字,法院就会以此为由做出判决。
今天所有的问题都是我一个人的责任,对方毫不相关,即使是过去弄虚作假,违背事实的真相,但又能如何改变。法律是相信你签字的鉴定书,自己都是成年人,有主观意识而决定签字。说来说去还是怪自己,太相信一个人太大意,太把某些人想得太简单。现在想想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如此处理,所谓舍财免灾,这也是比较大的教训,在以后处理某些事情上,一定要做牢靠做实。甚至不能给对方留下任何的反扑机会。其实自己从一开始就被对方算计,对方一直利用自己的善心与年轻,还是自己真的太好说话了,才导致今天的结果。想想都晚了,坦然的面对。
社会充满了复杂性,特别是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更不懂这个地方的人情世故,这个地方人的特点,当你遭遇到麻烦,如果还用过去的某种思维,或者说其他地方的人性去处理总会有些问题的存在。不了解对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被对方的花言巧语,巧言令色所蛊惑吗。更何况有些东西具有一定的地方保护,毕竟你是外地人,自然会当地会考虑自己的人多一些。所以以后在任何一个城市遇到什么问题,多一份冷静,多一份沉着,坚持自己的原则,而不是被对方的一些言语所 改变立场,多寻求身边朋友的帮助和支持,寻找解决之道(那晚恰好手机又没电)。
作为成年人应该有自己独立思考判断能力。像这样的事情发生,其实想想都很害怕的,一旦被人家抓住你的什么把柄,或者说你的弱点,某些劣势就会被人家利用,也就带来诸多的麻烦。这件事情之所以能导致今天的后果,还是在于自己当初太相信一个人,把事情想的太简单,对对方太过于松懈。现在想想即使鉴定书有违背事实真相,你有道理也不一定说得清楚,法律面前讲求证据,而你签字的鉴定书就是证据。所以说还是要坚持自己的立场,依照程序办事,分别承担责任,也不会有今天的麻烦。
30岁出头,最近几个月经历的很多的事情对自己的影响很大,自己也要从这些事的过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更加清醒的认识到社会的复杂多变。有些东西有些时候并不是设想的那般简单,有的权利就应该争取,该承担的责任就勇于承担,而不是被眼前的一点小利,或者说对方的言语所打动,甚至为图省事就答应或让步,即使你让步了,对方会这样吗。很多时候,对一个不了解的人与之打交道的时候,应该多一份防范的心理,小心被对方利用,小心被对方制造麻烦。就像现在遇到这些事情,自己还能怎么样?也许是欲哭无泪,苦果只有往下吞。教训,大大的教训,从此引以为戒,多分全面的思考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