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二
曹雪芹生卒年之争论
(红楼梦文史背景系列二)
按:本篇写于《石头记》开篇之前,主要讨论曹雪芹出生和逝世的时间,有助于我们了解《石头记》的创作历程。
中国历来对史料的建档与保管,是非常重视的,否则我们现在不可能看到浩瀚如海的档案资料、艺术作品。然而历史的发展并不是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如《三国演义》开篇总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天下分合,必始于讨伐,经过战乱,然后安定。项羽入秦宫时,开了个不好的头,烧了阿房宫。之后不少人向其学习,烧了很多次,这一招连外国人也学会了,最后烧了圆明园。这一烧不打紧,估计连很多珍贵的档案资料也烧了。汉时,规定只能由官府修史,个人修史是死罪,在政治压力之下,许多史官不得不根据统治者的意思修订过去的历史,使得我们现在所能读的《二十四史》,只能作个历史的参考。这是从大的方面来讲。
从小的方面来讲,一个家族,兴盛之时,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力,有许多人关注,至少祖先、子孙是有据可考的,一旦衰落,关注的人就会越来越少,许多后世子孙可能连家谱都留不下一本,墓碑也没有一块,被淹没在社会大潮之中,没了一丝痕迹。
说这些,似乎和我们的生活无关、与众位《红楼梦》读者无涉。然而《红楼梦》在文学史上的确特殊,一则它就象维娜斯一样,少了一部分应该有的,却又美得让众人无法从心底里彻底地丢弃,二则它写作素材特殊,是作者及大多家族的兴衰史,用的却又是小说这一手法,三则在写作过程中,为应付当时的政治压力,真事又隐去了不少。所以几百年来,才有了“红学”这一支大军,熙熙攘攘,嘈杂不休。
之所以有那么多人研究它,正因为众人的好奇心理,好奇必然促使众人发扬穷根究底精神,翻出已发黄虫驻的档案,采集口口相传的故事,甚至不少人还发挥了超级想象力,移花接木、杯弓蛇影。《红楼梦》是一部小说,我们即以文学的眼光去欣赏,一段国史、家族史,我们当以考证的功夫去研究,至于春秋笔法,正如第二回中所讲,需要“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悟道参玄当然需要想象力,但不是胡思乱想,还得有根有据、科学合理才行,不然方向跑偏,最后的结果只可能南辕北辙。
《红楼梦》的残缺,与作者的生卒有关。曹雪芹离世得早,才造成了这一结果。当然有学者要问,何以见得《红楼梦》的作者即是曹雪芹?在这里我不再与各家争论,红学之派别较多,有评点派、索隐派、考证派、题咏派等等,各家所说不一。这些派别的产生,均由历史档案之不全或不公开所引起。而今许多重要的历史档案通过搜集、论证,并予以公开,我想很多谜团应迎刃而解,不应该有太大的争论,这不能不说是考证派的功劳。胡适《红楼梦考证》一文,加以俞平伯先生对于《红楼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的论证,最后再以历史资料来辅证,我们不得不承认胡、俞两大家的论点虽有少许错误,但根本的论点(或称为观点)是正确的,亦即《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先生。对于此观点,我们不再去进行过多的论证,现今我们的重点放在曹雪芹的生卒年月上,因为这是胡适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一文最后留给我们的问题。
在下笔写此文之初,笔者的确有想把这一问题搞清楚的宏愿,但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这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情。所以在此只罗列一些相关观点,归纳分类,至于哪家观点正确,不作评判。以便此后之学者不再走到处收集信息的弯路。
一、曹雪芹生年
曹雪芹的祖父是曹寅,这一点已得到普遍认同,至于是亲祖父,还是叔祖父,虽有争论,多数倾向于前者。关于曹雪芹的生父及其生年,却是各有其说:一曰曹颙于康熙五十年所生之子;一曰曹颙(曹寅唯一成人的儿子)的遗腹子;一曰过继给曹寅的嗣子曹頫的儿子。
(一)曹雪芹前两代情况
曹寅从各方历史资料来讲,成年的儿子只有一个——曹颙。证据:康熙五十年(一七一一年)春,曹寅幼子珍儿夭逝于南京。三月二十六日,曹寅作诗痛悼,诗云“零丁摧亚子,孤弱例寒门”,亚子即第二子。
次年曹寅即病逝了,曹顒奏曰:“窃思奴才伶丁孤苦。”是知珍儿为次子,曹颙为长子。下面看曹颙的情况:
康熙四十八年(一七○九年),曹顒十七岁。二月初八,奉父命送姊入京大婚,后居京习学,候补京缺。曹寅奏曰:“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
康熙五十年(一七一一年),曹颙十九岁。四月初十,曹颙由内务府总管赫奕带领引见,未被录取,但留在北京。
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年),曹颙二十岁,随父曹寅南返。七月,曹寅病逝于扬州。十月,曹颙奉旨继任江宁织造。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年),曹颙二十三岁。正月,曹顒在京述职期间病逝,享年二十三岁。我们再来看其子嗣如何?
康熙五十年(一七一一年)冬,曹顒于北京得子。时曹寅在扬州任上,正要起程上京面圣。十一月底,幕友张云章作诗祝贺。诗题《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小注:“时令子在京师,以充闾信至。”诗曰:“天上惊传降石麟。”据曹頫奏折,此子未能养大,在曹颙去世前就不幸夭折了。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年)正月,曹颙病逝。一七一五年曹颙去世后,由康熙主持,将曹寅的二弟曹宣之四子曹頫过继给曹寅,命其接任织造之职。
上述这一说仍有与史料出入之处。
一九八三年在南京召开的“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学术讨论会”上,第一历史档案馆的代表,向大会公布了一件新发现的曹雪芹家世档案史料,这确是一件重要的史料,原文(《历史档案》一九八四年第四期):
总管内务府咨行户部
案据本府奉称:三格佐领下苏州织造郎中曹寅之子曹顺,情愿捐纳监生,十三岁;三格佐领下苏州织造郎中曹寅之子曹颜,情愿捐纳监生,三岁;三格佐领下南巡图监画曹荃,情愿捐纳监生,二十九岁;三格佐领下南巡图监画曹荃之子曹顒,情愿捐纳监生,二岁;三格佐领下南巡图监画曹荃之子曹鮋,情愿捐纳监生,五岁;都虞司所属玉田县镶黄旗鹰户刘勋之子刘成章,情愿捐纳监生,六岁,北京汉人;都虞司所属住玉田县镶黄旗鹰户张文芳之子张昙,情愿捐纳监生,十八岁,北京汉人;斡锡管领下住蔡村收豆人季秀之子兆儿情愿捐纳监生,十七岁,北京汉人。等因。将此等人名各缮一绿头牌并拟将此送部等情具奏。奉旨:知道了。钦此。为此咨行。
这件重要档案披露的材料,与之后所收集到的档案,均出现了矛盾之处。至于何因,无法辩清。
(二)曹雪芹生父、生年的三种说法
1.曹雪芹是曹颙于康熙五十年所生之子
此说以张云章的《朴村诗集》有关诗篇为据。张云章,一六四八年至一七二六年,字汉瞻,号朴村,嘉定县人,曾入国子监为太学生,康熙二十三年在京中师事王士祯,与姜宸英、查慎行等同学,曾为苏州织造李煦和江宁织造曹寅的幕僚,与曹寅有过一段密切交往。
张云章所著《朴村集》,有康熙五十三年的序刻本,是张云章自己编订的诗文集。文集按杂著、书信、序跋、记事、祭文等分类,诗集分古诗、律诗和杂诗三类,每一类都以写作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其中,《赠曹鹾使子青》《题仪真察院楼呈鹾使曹辛二公》《祭曹荔轩通政文》《扬州东园记》《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曹银台西堂张画竹三幅余为作歌》《奉陪曹公月下坐柳下赋呈》等,均是展现与曹寅交往的诗文作品。《朴村诗集》卷十的《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诗曰:
“天上惊传降石麟,先生谒帝戒兹辰。俶装继相萧为侣,取印提戈彬作伦。书带小同开叶细,凤毛灵运出池新。归时汤饼应招我,祖砚传看入座宾。”
根据论证,此为曹寅孙男无疑,但并没有说明此子名字。据《李煦奏折·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八日苏州织造李煦奏安排曹颙后事摺》有“养赡孤寡”之语:
“曹颙病故,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念其孀母无依,家口繁重,特命将曹頫承继袭职,以养赡孤寡,保全身家。仁慈浩荡,亘古所无,不独曹寅父子妻孥死生衔结,普天之下莫不闻风感泣,仰颂天恩。奴才与曹寅父子谊属至亲而又同事多年,敢不仰体圣主安怀之心,使其老幼区画得所。”
又据敦诚的《寄怀曹雪芹》“扬州旧梦久已觉”诗有“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之注,此学说代表故判断此处的“孤”即是曹颙的儿子,也就是曹雪芹。
2.曹雪芹是曹颙(曹寅唯一成人的儿子)的遗腹子
此说主要以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的《江宁织造曹頫代母陈情摺》为据:
“奴才之嫂马氏(曹颙之妻),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求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其中的“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意为言曹颙原本无嗣。又据《李煦奏折·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十日宣示曹頫承继宗祧袭职织造摺》“特命曹頫承继宗祧,袭职织造,得以养赡孤寡,保全身家”和“四十年华付杳冥”“年未五旬而卒”的记载,此学说代表判断曹颙的这个遗腹子就是曹雪芹。
学术界主要支持此说。证据有二:其一,《红楼梦》宝玉生日四月二十六日,据曹頫奏折,三月初七,马氏怀孕七个月,若至四月二十六日分娩,恰好将近九个月;其二,六月初三,曹頫奏折“连日时雨叠沛,四野沾足”,上年曹颙奏折亦云“四野沾足”,把此事与曹雪芹名“霑”联系起来。
至此有人可能产生疑问,奏折中“奴才之嫂”一定是指曹颙的妻子吗?回答是肯定的。虽然据考曹頫有三个哥,分别是曹顺、曹頔、曹颀,但他们在曹頫写此折时尚健在,不存在后面的“奔丧”、“子嗣有在”的问题。
3.曹雪芹是过继给曹寅的嗣子曹頫的儿子
此说主要系因上述例证中,多有曹颙无嗣的记载,且据敦诚的《赠曹雪芹》和《寄怀曹雪芹》分别有“秦淮残梦忆繁华”和“扬州旧梦久已绝”句,推断曹雪芹是曹頫的儿子,曾追随曹頫很长一段时间生活在扬州和江宁。但此说虽有些证据,但不能以“曹颙无嗣”为依据,况且有没有也不能下定论,因为第二说中曹頫的奏折说曹颙之妻马氏怀了遗腹子应该是绝对可信的,此子应当是养大成人了,而且与曹頫的叔侄关系很好。曹頫与在世的三个哥哥关系并不很好,侄子的关系也好不到哪里去。
(三)三种说法所据史料
上述各家各执一词,都存在难圆其说的方面,现将有关曹雪芹生年的史料列举如下:
史料一:张云章《朴村集》卷十的《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诗(前文有述)。
史料二:曹頫于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上的《江宁织造曹頫代母陈情摺》中的“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前文有述)。
史料三:张宜泉《春柳堂诗稿》中《伤芹溪居士》题前小注:“年未五旬而卒”。
史料四:敦诚《四松堂集》中《挽曹雪芹》之“四十年华付杳冥”诗句。
史料五:敦诚《四松堂集》中《寄怀曹雪芹》之“扬州旧梦久已绝”诗句和“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的小注。
史料六:敦诚《四松堂集》中《赠曹雪芹》之“秦淮残梦忆繁华”诗句。
史料七:甲戌本和夕葵书屋本《石头记》第一回脂批:“壬午除夕,芹为泪尽而逝。”壬午即乾隆二十七年。
史料八:《李煦奏摺》中《安排曹颙后事摺》说:“特命将曹頫承继袭职,以养贍孤寡,保全身家。”同年三月初十日的《宣示曹頫承继宗祧袭职织造摺》又说:“特命曹頫承继宗祧,袭职织造,得以养赡孤寡,保全身家。”所谓“孤寡”,就是指“孤儿寡妇”,应说明曹颙死后确有“孤儿”留下。
就上述史料,先分析其真实性。
史料一:张云章《朴村集》所记曹寅于康熙五十年(公元一七一一年)得孙应该属实。
史料二:曹頫于康熙五十四年(公元一七一五)年三月初七日上的《江宁织造曹頫代母陈情摺》也应属实。
史料三:根据张宜泉所写四首诗,其中一首“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看题目可知他和曹雪芹是有交往的,其说也有真实的可能。
史料四、五、六:敦诚所说的“秦淮残梦忆繁华”“扬州旧梦久已绝”和“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应是听曹雪芹本人所说,也应属实。
史料七:甲戌本和夕葵书屋本《石头记》第一回关于曹雪芹病逝于乾隆二十七年的说法已经得到论证。
史料八:李煦是曹寅的妻兄,又是给皇帝的奏摺,其说不应有假。
根据上述资料,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是张宜泉与敦诚所计曹雪芹去世时的年龄有较大出入。一曰“年未五旬而卒”,一曰“四十年华付杳冥”。二人对于曹雪芹去世时的年龄均无十足的把握。
二是敦诚所记“四十年华付杳冥”与他的“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的说法相矛盾。若解释这一矛盾,那么曹雪芹应不是乾隆二十七年去世。因曹寅去世是康熙五十一年,至乾隆二十七年是五十一年,故只有曹雪芹于乾隆二十七年之前去世,才符合“四十年华付杳冥”与“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说法。事实是曹雪芹的确是乾隆二十七年去世。故此说证据不足。
三是曹頫于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的《江宁织造曹頫代母陈情摺》关于“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的说法与敦诚的“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之说和张云章关于曹寅于康熙五十年“得孙说”同时矛盾。
四是张云章关于曹寅于康熙五十年“得孙说”与敦诚的“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说和《李煦奏摺》中的“养贍孤寡”说相符,但与曹頫奏摺中“曹颙无嗣说”矛盾。
五是曹頫奏摺中“曹颙无嗣说”与李煦的“养贍孤寡”说存在矛盾。
综上所述,理清其中的脉络和矛盾,似乎就容易判断曹雪芹的生年了:
其一,曹颙于康熙五十年生子不应有假,后来应还有一女,但所生儿子在曹颙于康熙五十四年去世前已经夭亡,留下一女。这样,张云章的曹寅“得孙说”、曹頫的“曹颙无嗣”说和李煦的“养赡孤寡”说都可以解释清楚了,与曹雪芹自己说的有一“先姐”也相符。
其二,敦诚所记“四十年华付杳冥”和张宜泉的“年未五旬而卒”注均与“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的说法矛盾,其中有一条必然有假。以“四十年华付杳冥”为真,则曹雪芹应生于一七二四年,以“年未五旬而卒”为真,则曹雪芹应生于一七一五年,以“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为真,则曹雪芹应生于一七一二年曹寅去世之前。“四十年华付杳冥”诗句和张宜泉的“年未五旬而卒”注,应是推测或估计的年龄,但“四十年华付杳冥”是诗句,且此诗经过修改,需要平厄对仗,可信度较小,而“年未五旬而卒”是注,亦即散文,没必要注重词句的平厄,可信度要大一些,按生于一七一五年计算,曹雪芹为四十八岁,符合“年未五旬”。“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说如果成立,那么也可以验证“秦淮残梦忆繁华”和“扬州旧梦久已绝”的诗句,但曹雪芹随曹頫在任上生活一段时间,也是可以验证的。以此为证,则曹雪芹绝不可能生于一七二四年,因为曹頫一七二七年被革职,若以《红楼梦》是曹家史来看,与贾宝玉的年龄不相吻合,而生于一七一五年,一七二七年被抄家,曹雪芹十三岁,贾宝玉也十三岁,是完全吻合的。
综上所述,第二种说法“曹雪芹是曹颙(曹寅唯一成人的儿子)的遗腹子”的证据似乎更有力一些,所以得到“红学”家们的普遍认同。但目前所有的证据当中,都没有提及“曹霑”,仅为推断。还有待于更多证据的发现,就好比“日心说”被验证之前,我们大家都认为是“地心说”正确。在没有真切的证据证明曹雪芹不是生于一七一五年的前提下,我们姑且认为是一七一五年,这对于我们阅读《红楼梦》和日常生活并没有太多的影响。
二、曹雪芹生日
曹雪芹的生日,也是当前红学家们争论不休的课题。生年还有些须证据可考,但生日却没有相关的证据。当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二是六月间。
(一)曹雪芹生于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
这一观点的由来是依据《红楼梦》第二十七回。在第二十七回中,第三段特别点出“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这一观点得到了红学界的认可,但也存在较多的疑虑之处。
这一观点认为,《红楼梦》安排黛玉生日二月十二花朝节,旨在塑造黛玉为“总花神”,宝玉注解:“不但花有一个神,一样花有一位神之外还有总花神”,如今黛玉正是这位“总花神”!晴雯则是“专管这芙蓉花”的“芙蓉花神”,金钏儿很可能就是“水仙花神”。同理,宝玉生日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旨在塑造宝玉为“绛洞花王”,写他为“青春悲剧”和“女儿悲剧”沉痛伤悼。这就是宝玉生日正当四月二十六日并杜撰“芒种饯花会”的真义!足证二玉生日皆同属虚构,一个在花朝节,一个在芒种节;一个是花神圣诞百花盛开,一个是花神退位花谢花飞;一个迎花神,一个送花神。均用以表达“伤春”及“女儿悲剧”的思想感情,是故脂批云:“饯花日不论其典与不典,只取其韵耳”“无论事之有无,看去有理”。
然而后文并没有说明这一天是宝玉的生日。反过来想,这一论点有些疑点:
疑点一:讨论曹雪芹生年时,有一条依据是曹頫的奏折,如果按曹頫一七一五年三月七日奏折说的怀孕将近七个月来推算,四月二十六日此子即出生,当属八个多月的早产儿。阴历一七一五年没有闰三月、四月,那就说明要么曹頫奏折中对嫂子怀孕时间记述有误,要么此子的确早产。当然八个多月早产也是可以算足月的,这只是疑问而已。
疑点二: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节,以历法推算,能够出现这样的情况,五月之前必须有一个月的闰月,如果是当年闰月,当闰一至四月,一七一五年也没有这样的情况。当然小说是记事,以此推算,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节的情形,应当是一七二四年,此年闰四月。在《红楼梦》的描述中,可以从第二十六至二十八回的情节推论当时描述的情景是一七二四年。第二十六回冯紫英说三月二十六日去打围,四月初六日就回来了,如果不闰四月,总共只有十一天,跑到潢海铁网山去打围十一天是回不来的。这一点也可以侧证《红楼梦》所记述的事情,是一七二四年至一七二七年曹家被抄这三年多时间的事情。当然雍正皇帝很勤政,从不出巡、不游猎,这一记述,恐怕也另有隐情,当以后再论。
疑点三:《红楼梦》中关于宝玉的生日,虽然没有明说,但在前八十回却有记述。在第六十三回贾宝玉过了一个生日,按第六十四回所记情节推算,贾宝玉的生日却又不可能在四月间。当然有红学家又站出来说第六十四回不是作者原稿,是后补,这可以说是公说公有理。
此论点虽有这些疑点,但能得到红学界的认可,也说明提出此观点的红学家们有很多能说服人的论据,这里就不再赘述。
(二)曹学芹生于六月间
这一观点的由来同样是依据《红楼梦》贾宝玉的生日来推论的。但此观点还没有得到较多红学家的支持。主要依据是:
依据一:曹顒有遗腹子,发现在康熙五十四(一七一五)年三月七日曹頫呈康熙皇帝的奏折中,按此奏折的时间推算,如果此子足月生产,应当生于六月中旬。当然也有提前或推后的情况,生于六月间相对可信。
依据二:《红楼梦》描述贾宝玉是遮天大王,马氏产子在半夜,是遗腹子,是曹寅一家的老户主。这也可能是作者以此宣布:自己是曹寅的嫡孙,曹颙的遗腹子,曹寅家真正的户主。曹雪芹把这些备案在此,也是防止后人误解《石头记》,误解他的作者身份。六月十二日是彭祖(彭翦)的生日,这也是曹雪芹用历史名人说事,来提醒我们注意彭祖这个人。
依据三:《红楼梦》第六十三回说贾宝玉过生日,但没有说明是哪一天,第二天贾敬殡天了。第六十四回贾敬的丧事,日期有先后顺序,而且中间有黛玉作《五美吟》,并明写时间发生在“大约必是七月因为瓜果之节”。按贾敬办丧事的日期先后顺序来推算,贾敬当死于六月中旬。情节大至是贾敬死,停灵道观,贾珍不在,说“至早也得半月时间”才能赶回,六十四回开头贾珍回来,择于初四日扶灵进城,后有七月瓜果节黛玉作《五美吟》一节,接灵回家,又停灵五七,也就是三十五日左右方运回原籍安葬。从这一情节推断,如果是七月初四日扶灵进城,那么贾珍是四日之前回到家的,情节中有“连夜安排”,说明离四日不远,也就一两天。再往前推算半个月,当然是六月中旬了。
综上两种观点,如果硬要以《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生日来套曹雪芹的生日,那么第二种观点的可能性应当要大一些。
三、曹雪芹卒年月
关于曹雪芹的卒年,也没有明确的史料记载,故而学术界的几种说法都是根据一些间接材料推论而得,并且大多是先确定卒年,再据卒年推定生年。关于卒年的说法,主要有壬午说、癸未说与甲申说。
壬午说(一七六二年):甲戌本第一回
眉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此为壬午说的最主要证据。
癸未说(一七六三年):敦敏《懋斋诗钞》中有《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一诗,此诗编于癸未年。敦诚《四松堂集》中有《挽曹雪芹》一诗,为甲申年第一首诗。有学者认为甲戌本第一回的这条批语干支误记一年,曹雪芹应卒于癸未年。
甲申说(一七六四年):该说主要认为甲戌本第一回眉批为几条批语连接抄在了一起,“壬午除夕”是前一条批语的署年,而“芹为泪尽而逝”这条批语署“甲午八日(月)泪笔”,“甲午八月”,当是“甲申八月”之误。
另外,一九六八年秋,曹雪芹墓石在北京市通县张家湾发现。此墓石为农民李景柱等十余人在张家湾镇名大扇地的地方平整土
地时,在地下一米多深处挖出。出土的地点,是张家湾村西北方向的萧太后河北岸的一块地,相传叫做曹家坟。当时在墓石下面,离地面一米五左右的深处,还挖出来一具骨架完整的男尸。当晚,李景柱和他的堂弟李景全把这块墓石运回家中。然而因为种种原因,一九九二年夏天李景柱才将此石献交政府。此石在二十四年的时间里,经过了三次破坏,在一九九二年组织的此墓石鉴定会上,被多数红学家们一致认为是假的,但有些红学家又认为是真的,至此争论不休无果。
墓石上,自上而下,中央一行镌刻着五个大字:“曹公讳霑墓”;左下端镌刻着两个小字:“壬午”。其中,“讳”字略小。它千真万确地是繁体字,而绝非“现今简体字”(周汝昌《“曹雪芹墓碑”质疑》)。“壬”字第一笔显然是一撇,而不是一横,当中一横也显然要比上面的一撇、下面的一横都长,这表明它就是人们所公认的“壬”字,而绝非“王”字;“午”字现今虽已有所残缺,但我从墓石当年出土时的拓片上,仍可比较清晰地辨认出,它就是“午”字,而绝非“干”字”。(周汝昌《弄巧定成拙》(《新民晚报》一九九二·八·十九):“左下角最低处有二残字,类似‘王干’。”)
此石的真伪,在此不作论述,还有待于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如若此石以后能被定为真品,那么再辅以甲戌本第一回眉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证据,即可定死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这一结论。“壬午”阴历为一七六二年,“壬午除夕”阴历为一七六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历为一七六三年二月十二日。
至于有些人认为“壬午”年没有除夕,这一论调是错误的。除夕是节日,不是节气,指一年的最后一天,也不是专指“年三十”这一天。乾隆二十七年、壬午年的除夕只可能是公历一七六三年,不可能是公历一七六二年或一七六四年。
以上三点,罗列了近百年来红学界研究、论述、考证关于曹雪芹生卒年月且被认可的观点。但均因为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定论。还望有心人今后搜集更多的证据资料,以便形成定论。
(水木森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