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是对社会行为的一种规范,而“原则上”则是以”原则”为幌子,行一些不规范之事。如果让“原则上”在社会上大行其道,那么社会将很可能陷入混乱、无序的状态中。因此,应该多一些“原则”,少一些“原则上”。
“原则”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原则的主要表现就在于国家的法律和制度。通过制定各种制度,人们评判各种事物才有了准绳,才有了是非对错的观念,从而能够保障社会秩序的有条不紊,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原则上”为什么会在社会上频频出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合理的制度的缺失。人的本质就是逐利的,而“原则上”能够让人们花最少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可是,人们在以“原则上”行事时,却并没有受到相应地惩罚,或者说受到的惩罚力度不够大,没有超过由“原则上”所带来的利益,所以“原则上”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原则上”对社会的危害极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原则上”可以让人们打着“原则”的旗帜,其行为却不受约束。人类大多都是利己主义者,如果人们的行为不再受到约束,一心为己的现象就可能随之产生了。此外,“原则上”也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一些不守规矩的人扰乱了社会市场秩序,可能就会侵犯其他守规矩的人的利益,守规矩的人也可能开始变得不再守规矩。这样势必会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那么应该如何制止“原则上”的现象出现?首先还是要从制度方面下手,有法可依才能做到有法必依。其次,有了制度却约束不了人们的行为也是不可行的,所以要做到执法必严,提高人们不遵守原则的成本;最后,作为公民,自身也要明白,不守原则可能能让你暂时取得收益,但是当这种不正之风在社会盛行,最终还是会损害自身的利益。
多一些“原则”,少一些“原则上”。不应再让“原则上”成为不守规矩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