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7
如果有什么,付出一定有回报
那一定是你对自己的坚持
每天一点点
总有偷懒的时候
所以来个决心帖
D10健身5KM+写文1000字
只要我还记得你
文:红尘漫步
每一次都拼尽全力,都好像当初。
为何他们的相遇仿佛都在重演这一幕,
他一直在等待,而她却永远不可能认得他。
不知不觉地,把他从生活中抖落了。
早上去图书馆还书,发现之前借过的书,有两本看过,但似乎不合口味,半途停止。印象中已经归还,然而借还纪录并不存在,瞧我这记性。
都说金鱼只有七秒的记忆,七秒之后,哪怕多开心多伤心也都会忘却。人却是选择性记忆的动物,不管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结果。开心的时刻,会想一辈子铭记和珍惜,而不开心的时光,总希望抛却,而又不甘心受过的伤,以为忘却经历,就是背叛自己。原谅他人很简单,原谅自己很难。所以,会有那么多人紧紧拽住过往,保持伤口如新,一再提醒自己:绝对不能再有下一次。
记性不好,也有好处,
她很快就不记得谁对她不好,
也很快就把不开心的事忘掉。
因此,她的日子过得挺快活。
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二十出头的胡珍美,小时候发生车祸,失去了十岁之前的记忆,之后也是懵懵的,会时常忘记事情。很有画画的天赋,但不自知,以为自己热爱的是唱歌。疯狂迷恋写了一首很火的歌的歌手,一而再地参加歌唱比赛,希望能靠近他一些。
男主人公是一直活得很潇洒的小学老师胡大仁。本来找工作的时候,他有很多更好的选择,但是他认为那个小学的穷孩子们更需要他的帮助。所以毅然前来,还做了许多额外的工作,如每天骑自行车送一个小孩回家。无意中遇到了童年好友珍美,但是因为小时候车祸有自己的原因,所以暗下决心不再去打扰珍美的生活,他没有明说,而是尝试各种努力,让珍美再次认识了他。
在胡的帮助下,珍美终于认清了自己没有歌唱的天赋。在胡的刺激下,去报考设计院校,并如愿以偿被录取。同样也是在胡的资助下,她才得以完成学业,获得各种奖项和兼职机会,成为较为知名的插画师。
各种曲折多变,只是最后依旧完美的大结局,胡等到了明白真相的珍美,而珍美也看到了期待的大雪,爱着的人和一份刚刚好的工作。
之前,读过几部张小娴的作品,这是第一部小说,读完没有心情郁闷的,好歹是一个王子和公主终于在一起了的故事。之前读过的,感觉甚为悲惨的有《红颜露水》(据说已经拍成电影:露水红颜,有兴趣可以看)和《离别曲》。
张小娴曾说过:爱情本来就是含笑饮毒酒。她的观点在自己作品中的人物身上体现地淋漓尽致。尤其是都市中人的爱恨交葛,时时都相信真爱的存在,有了爱之后,便可以赴汤蹈火。读者认为愚蠢也罢,只是当真真心为他们的命运牵挂。
其实,说到底这样的人儿也不可多得。物欲横流的社会,信息爆炸的时代,优秀而又专心专情的人也不多。大多数进入婚姻也未必明白爱情到底为何物。一直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也没什么问题。最可怕的是明知真相,故入围城,却依旧功利和计较。付出一点点,就开始计算回报的,也是大有人在。
爱情,本来就应该从心而发,当脑子已经过滤外在内在内容,认为此人可度余生,又开始一路携带脑子和计算器,也真是辛苦。谈恋爱不是买股票,从来没有提前止损一说,只有谁爱得更多一点,谁更用尽全力一点。
无论何种情况,其实一个人都不会因为爱而枯竭,而是会因为爱而焕发生机,伤害度极大的的感情除外。绝望的爱情,参杂血腥暴力欺骗和不尊重,越早脱离越好。
从这点来看,张小娴的小说还是很在理的。笑饮毒酒,纵然身死,也要表明心迹。爱到深处,纵然心死,也算一次重生。
喜欢一个人,是勿须让他知道的,只要他快乐就好了。
纵使他的快乐是她的泪水打造的,
那么,她的眼泪也没有白白浪费掉,
而是变成了酒,含笑喝下去,真诚地跟自己干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