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从哪天起,每天要到凌晨才愿意爬上床,我会倒头就睡,天快亮的时候会做一个像是有意识的梦。
大概是过得不开心吧,不然为什么不能好好睡觉,像是在等什么。等着喜欢的人点赞,特意去找理由发一个动态,等着他今天或许会对我说点什么,只要他找我,我就很开心,我会觉得我有希望了,我又吸引他了,我会开心得不得了。
其实大多数时候,我都会开心一小会,这之后便是睡不着的夜和胡思乱想的我,因为,他总是轻声的对我说了点什么后,就又不见了,我再也找不到了。
他真是像极了梦,太缥缈了,偶尔在偶尔不在,偶尔陪上我一个晚上,偶尔一晚上都没有。
《无赖》
现在跨完年了,凌晨两点,我睡在火桶里,电视播放着《我是歌手》,林忆莲在唱她的歌。我对她了解的不多,只觉得这个人应该是有故事的,她应该是八零年代的人们所喜欢热爱的人。
她能把人唱哭。
我好庆幸,自己从初中就有开始写日记这个习惯,虽然我总是把自己的烦恼和心里话一字不漏的倾诉给我的朋友,可我还是写了好多好多字。
我记录了我的成长,记录了我的生活,我相信以后这一定会成为我最宝贵的财富,有时候我也会忍不住删掉从前记录的一些东西,因为现在看来,真的觉得当时的自己太傻逼了,也不想承认一些自己当时说过的话,当时喜欢好喜欢的人,以为好难过的夜,其实现在看来也都没什么了不起嘛,我以为我很喜欢的人,现在我一点也不喜欢了,甚至不想承认我有喜欢过别人,我希望我的感情是一片空白,因为我以为我喜欢的要死了的人,我现在真的一点也不喜欢了,而且这段失败了的感情,也没有让我成功的拥有下一段感情。
发小回来这两天让我好想恋爱 我可能更想遇到一个愿意听我分享我的生活的人,生活里的琐碎都当成故事听,会和我一起记住,以后还会和我一起回忆,我希望有这么一个人。
发小和她的他两个人已经走过五年之痒,接下来是六年,说真的刚开始并不是很看好。直到他们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走过了五年,我问她,这么久没有想过分手吗,不会腻吗,她说,有时候生气了会觉得没意思,不想交往了,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很喜欢,觉得跟他在一起就很开心。
我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五年,聚少离多的两个人,到底怎么过来的,两个人也都没有做出多大的努力,就这么一年一年,变成了五年,我说,真的好羡慕,这个算是爱情吧。
突然想起有人跟我说过的一段话,真正的感情是不需要刻意维持的,我喜欢你,刚好你也喜欢我,我们在一起的状态让彼此都很舒服。
喜欢一个人从来都不是需要努力才能做得到的,我喜欢你,我想跟你在一起,这是毫不费力的事。
有矛盾了我们去解决,而不是说分手。
怎么办,凌晨两点半了我还是不想睡,我真的熬了太久的夜了,吃了好多宵夜,也喝了些酒。
我可能没办法在很短一段时间内早点睡。
我好累啊,我不想去学习,不想去面对成长带来的改变,不想去做大人们做的事,到现在我都常常记不住自己已经二十一了,别人说不像,我觉得也不是。
我好像一直停在十八岁那天,那天我收到好多礼物,好多人的蛋糕,那天,我们九个人在广场,他们放好了蛋糕,点好了蜡烛,我蹲下来许愿,我们都说明天还得上课,我们不玩蛋糕大战,我许完愿刚睁开眼睛,脸上就被抹了蛋糕,我们一群人在广场追了起来,特别开心,特别开心。
那时候真好啊,十九岁生日的时候也很好。
其实现在也不差,但是为什么总觉得,那时候的我们,真的美好得不像话。
—— 二零一七年 一月二十八日
凌晨两点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