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出过很多书,大大小小拿过很多奖项,然而,我最喜欢的,是那本并不是很出名的《夏至未至》,它不似《悲伤逆流成河》那般悲怆震撼,也不似《小时代》那般鸿篇巨著,甚至没有《幻城》那般跌宕的情节,丰富的情感。但是,我却是深深地爱着这本似乎消失着声音的小说,它的安静像是夏夜辽阔的星空覆盖着整个地球,温柔得无声无息,让我每每仰望,总能涌起心底沉睡的年代。
那是一个发生在夏天的故事,浓郁的香樟,清亮的阳光,冰凉的可乐,突兀的喉结,以及单纯干净的傅小司,温暖阳光的陆之昂,安静善良的立夏,叛逆倔强的遇见,敏感孤独的程七七。我想,我是喜欢这样的人设性格的,因为他们足够真实,让我得以透过他们看到自己的生活轨迹。
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设是陆之昂。喜欢他穿着落拓的衣服在校园横冲直撞的洒脱;喜欢他和傅小司在草地上滚来滚去互相掐架的幼稚;甚至,喜欢他说话时嘴角总是扬起一道像是疤痕又像是酒窝的小褶皱。
记得傅小司曾跟立夏讲过一个关于天使的故事,大概是说,每个人都有一个一直守护着他的天使,在你需要的时候他会幻化成你身边的某一个人,陪你度过那段或悲伤或快乐的时光。我想,如果傅小司的世界里只住着唯一一位天使,那天使的名字应该是陆之昂吧。那个穿着白衬衣,骑着脚踏车,眼睛永远如星辰般明亮的大男孩。
我喜欢去品味傅小司和陆之昂的兄弟情。无论是陆之昂为傅小司抄袭案不惜砸伤闹事者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冲动,还是陆之昂在微凉的夏夜即使什么忙也帮不上,依然死皮赖脸地待在傅小司身旁的幼稚,都让我在某个安静的夜晚稀里哗啦地流下很多眼泪。也许是现在的友情都太珍贵,太脆弱,稍纵即逝的友谊让傅小司和陆之昂的友情显得格外纯粹,格外透明,格外扣人心弦。
大概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他身上有某种独一无二的气质,而喜欢上两个人,大概是因为他们身上发生着我所向往的故事,盘旋着我所寻觅的那些情愫。我喜欢傅小司和陆之昂,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满足了我心底里对大男孩的美好遐想,更是因为透过他们,我看到了自己想要的那种生活状态。
有时候,我会想,那些陪我疯陪我笑陪我闹的伙伴是我的一生挚友吗?那些热闹的出现在我的生命里陪我度过一小段欢乐时光的伙伴是我的一生挚友吗?也许是的,也许,不是。我想,我更愿意称他们为我短暂生命里的匆匆过客,他们就像天空中的飞鸟一样,轻轻的掠过我的世界,带来丝丝清凉,却没有留下任何印迹。而傅小司和陆之昂似乎赋予了朋友更深层次的意义:朋友,是在你需要的时候陪伴在你身边的天使。
或许,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利益交织的飞速时代,已经很难再找到像陆之昂一样愿意陪你一起无聊,陪你共度悲伤的天使了。又或许,有一天,我们终将会在时代的更迭下成为像遇见一样坚强的人,成为守护自己的天使,然后轻松的说一句:我不寂寞,我只是一个人而已,我的世界里有我一个人就好,已经足够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