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故事开始是在一个雨天。在雨天总会发生什么事。
队长提着几罐啤酒进来后,把雨声关在门外。
那年他21岁,我还差一个来月是22岁,我读书比他晚了一年。我们大三暑假留在学校。
刚放假那两周我们依旧住在学校宿舍,直到后来上头不允许,因为没有人管理,怕捣乱,我们还是捣乱的年纪。
准备研究生考试和司法考试是我们那段时间生活的重心。跟现在养家糊口是我们生活的重心一样。
我有个合租在校外的室友,但他只要有机会就会去不同的女同学那里过。队长就常常来我的住处吃饭。
那天是中饭。从放假开始雨就持续不断。毫无征兆的下雨使我们不管到哪里都备着一把雨伞。
慢慢的房间里有了潮气,被子始终湿乎乎的,衣服干的慢,干了之后穿在身上有股雨水臭。最麻烦的还是三天两头需要洗澡,而洗澡间里的墙壁上爬了不少蛞蝓。好在我们习以为常安之若素,对这方面没有什么讲究。在临时决定留校后,能租到房子已经算不错了。别人都是提前一两个月在物色或定了下来。我常常安慰自己说,反正在房里就是睡个觉。白天我们两个在空荡荡的自习室里随便挑自己喜欢的位子坐着看书,偶尔在门口抽两支烟。晚上在图书馆大厅复习。图书馆内不开放,同时也在大翻修。有时晚上也动用冲击钻或者敲敲打打,我们就去空篮球场跑几圈,拉个单杠。篮球场没有灯,只借周围路灯的光,打不了球。总之那是个无聊和寂寞的最后一个大学暑假。而且我已经觉察到我即将永久的失去什么。
2013年
还是一个雨天,队长从珍珠城来到我的城市,此行目的是单位上组织的培训和交流会。地点在我住的地方附近,晚上我赶过去时他在旅馆里摆弄摄像机。领导额外分派给他一个任务,就是摄像。我笑道,这叫器重。他没有变,还是抽那个牌子的香烟,穿衣风格一如往日朴素或正式,衬衫一直不塞入腰带里。
晚饭后,我们在附近一所大学里夜游。看到那些学生们有一个偌大的灯光篮球场。
“好想在这打一场球。”他自言自语。
我没有搭话。我回想起我们那年在校的暑假,那个黑乎乎的空置的篮球场。队长并不是每天跟我在篮球场走上一圈,我一个人在那里的时间比较多些。有时纯粹是看书看烦了,想到空旷的地方走一走。也许许多人会说这样的生活有点什么“诗意”,当时我不会用这样的词语。马尔克斯说,记忆总是抹去坏的,而夸大好的,但后来我不再同意他说的。记忆不是在抹去,而是在篡改,就比如我一个人在球场,在做了三四十个往返跑把自己折腾的精疲力竭的时候,我不会感到诗意,可是多年后的今天,我回忆起这段往事,我对它另眼相看。我不再感到以前那种彻头彻尾的孤独,或许我现在已经彻底习惯了,我现在觉得我当时在那里其实是自在和自由的,因为我没有什么远虑,我只是在准备年底或来年的考试,这是我生活的唯一中心。说起来可笑,如果你是学生,你并不会太迷茫,你总有考试要对付,不是眼下的,就是未来的,似乎是无穷无尽的考试。可是2013年的那个晚上,考试不再是我们的目标,或者说,我们丧失了“考试”这一具体目标,而以抽象目标取而代之。
叔本华说,把钱财当作目标的人实际上没有目标,因为它太空泛,而且太抽象,它不像水或者阳光,只是满足我们一个或者几个需求,而是涵盖到所有的需求和欲望。有一阵子我们把钱当目标,但是它无从着手,而且正常渠道来得非常缓慢。理查德耶茨说过,工作就是能让你糊口,而不能使你发财的一种东西。我们不能把钱或者发财当作什么人生目标或者说最主要的目标,这会让我们虚度韶光丢了自己。可是我们没有其他什么别的目标,我们的生活开始失去了方向。我们漂浮在空中,而我们又不得不把与钱有关的东西当作目标来掩饰我们越来越剧烈的迷茫。
那晚我们抽了很多烟喝了很多酒,而我们越是喝酒,就越是清醒,越是找醉,越是无法醉,酒就是这样的东西,它只能够通过感官来诱导思想,然而一个酣实的夜晚之后,你还是你。事实还是事实,冷酷如铁。你永远不会被酒精的作用欺骗太久。
2015年
我接到同学会的邀请时,s城刚进入黄梅天,雨断断续续下了三日,路面一直没有干过。
到场的名单里有队长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会去。我们已经有两年多没有碰面了。
我计算了一下行程,订了往返的车票,翌日早6点出发,赶七点半的车去大学所在的k市,大学同学会,当然还是在学校所在地办最好。我在离k市不足半小时的路程时给同学会的组织者Y3发了短信:在哪里见。回复说,先去学校。我下了车,吸了一口k市还算清新的空气,上了一辆门口等待的出租车。路上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窗外。
Y3在球场上打球,他发福了,我熟悉那种肥胖,是逼近三十岁的人的肥胖,我也有这种肥胖,几年来我的体重增长了15斤左右,而我再过几个月就是29周岁。队长提前就到了,和几个可能是暑假在学校准备考试的学生或者是外面进来打球的人在投篮。
几小时后当我们在饭店就座时,我发现一长串名单中,只来了不到三分之一的人。但我并没有对Y3这种手段发表什么看法。相反的,我感谢他,在多年以后还能凑到这么一桌人,而跟我关系最为密切的几乎都来了,我来组织并没有这种号召力,或许也没有什么足够的动力来执行这件看来容易其实万难的事情。我或许并不充足的经验告诉我,珠串一旦散落在地,你就很难把它们找全并一一重新串在一根绳子里。
对着门坐的那个胖子,我已经介绍过,就是Y3,他酒量惊人烟不离手;坐在他旁边的是梅玲,唯一留在k市并结婚生子的女生,另外她还是当晚唯一来的女同学;老吴,亮,华也在,坐在队长和老吴之间的那个穿蓝色衬衫的那个不断自斟自酌的那个人是我。
”你在想什么?”队长说。
我只是在想这样的聚会会不会再有。坦白说我知道答案。
透过包厢的窗子我看见月色朦胧,梅玲对Y3说,明天下雨的话怎么办。
酒喝的差不多,队长对大伙说起了他对象的事。是他研究生时的校友,住在珍珠城。我忽然想起队长并非那里人,研究生时的学校也不在珍珠城。而他几年前就在那儿工作了。
2016年
这些年忘了许多之前做过的事,讲过的话。时常和老朋友聊天,他们说到我以前说过的话,我都会自问:我真的讲过那些吗?
越来越健忘,越来越觉得许多事情无需纪念,无须留下痕迹。而胡须长得惊人的快,到了一天得刮一次的程度,而且硬度在增加,这点我的女人跟我抱怨过了。健忘的人往往都有硬胡茬。健忘是那些中年人发福的主因。
我从火车站下车,走出车站大厅。我想,若干年后,这个车站对我而言也同样会成为记忆堆里的一个谜。这是一座老城。旧的楼,旧的路,旧的标牌和灯箱,灰蒙蒙的天空,几乎没有什么高楼。队长要在这里开始自己的新生活。而我没有想到他进展的如此之快,别后一年就宣告结婚。
这些年我只参加过为数不多的几场婚礼。而这一场则是我跑的最远的一次。珍珠城是座离我六百公里以上的陌生的北方城市。常住人口只有几十万。基本上碰不到堵车,然而那天城里最大的堵车就是队长的迎亲队造成的。
婚礼依然热闹,十几桌高朋满座。我和老吴,亮坐在离舞台最近的一桌,转身看着仪式进行。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感到有些悲伤。人总要结婚,并且独自生活;人也总是要告别青春年华步入成年以及由婚姻造成的家庭琐碎。婚礼的本质就是告诉大家,对不起,从今天开始,你们都不再是我的重心了,你们都要退到更次要的位置上,有一天,你们在座的所有人,你们都会迎来这一天,而你们也会同样选择一场或是盛大的,或是热闹的,或是杂乱无章没有秩序的聚会和仪式来告诉所有人,生活是铁流,不可能永远停滞不前不可能永远不变。然而我比往常更迷惘和不知所措。
而相聚总是短暂,宴会进行一个半小时后,我就离开了酒店,离开队长和珍珠城。我去s城,另外两人则会回R州。我去车站去的太早,还要等两个钟头。外面忽又雨声大作,我想起队长,想起我们度过的那个艰难的夏天。趁着我的记忆还没有彻底被忘却或者篡改,我拿出笔记本打算为我的朋友写点什么。
6.4日-6.18日
本文纯属虚构,切勿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