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字母不同,一般不判为近似。
(英文商标的审核比较注重首字母的区别)
如包含他人注册在先商标,一般首字母不同,不判定为近似。
2.四个或以上以上英文字母组合而成的商标,商标本身无含义,仅中间或最末一个字母不同,且该不同字母本身字形极为相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1.首字母不同,一般不判为近似。
(英文商标的审核比较注重首字母的区别)
如包含他人注册在先商标,一般首字母不同,不判定为近似。
2.四个或以上以上英文字母组合而成的商标,商标本身无含义,仅中间或最末一个字母不同,且该不同字母本身字形极为相似,判定为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