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请尊重学生脆弱的自尊!
作者:唐孝忠
2008年11月24日 11:17
据大河网报道,2008年11月6日下午,福州某中学高二年段政治科目考试,女生小晴和另一名女生小王被发现作弊。为此,校方决定校内张榜公布,记过察看一年。尽管自尊心强的小晴哭求更换处罚方式,但该校还是将小晴考试作弊一事在全校公示。11月11日,小晴割腕并从6楼跳下自杀。虽脱离生命危险,但17岁的小晴将面临被截肢的悲剧。
表面上看,校方对学生的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惩戒无可厚非,不仅符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也有教育学生的责任,包括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等,但是,对学生违纪行为当众公示,就要谨慎。因为学生的心理还不成熟,自尊心极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名声看得很重,一旦当众出丑,脆弱的心理不堪一击。对于未成年的女生来说,特别是对于小晴这样自尊心极强的来说,后果不堪设想。
就是这个公示,担任学生干部、校广播部部长、播音员且受过多次嘉奖的小晴从过去的辉煌突然逆转到耻辱的违纪并受处分,在同学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变得面目全非,形成巨大的反差。这种巨大的反差,或许一个普通的学生能够承受,但恰好小晴在校内有一些耀眼的头衔,在学生心目中一直是良好的形象,可能甚至是尊崇的对象。当从优秀的学生干部一下子变成违纪受处分的学生,如同从天上掉到地上,甩得很沉重,伤得很惨重。如果是遍体鳞伤还没有什么,但这种伤害却是心灵的击打,灵魂的折磨,试想,身体的伤痛不会让一个人倒下,但精神上的摧残却足以毁灭一个人。
就是这个公示,形成巨大的校内舆论压力,可能会招致少数同学的冷漠甚至羞辱,即使同学不会对小晴指手画脚的背后议论,但她深感背后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在侵袭,试图吞噬自己。于是,不能承受重负的小晴才被迫走上绝路。
近年来,因为家庭和学校教育的不当,导致学生出走而误入歧途的时有发生,甚至走上不归路也不是什么新闻了,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当代青少年,因为时代的变迁,思想观念也随之改变,心理素质也极为脆弱,因此,家庭和学校在教育学生时,必须尊重学生的自尊心,必须考虑学生的心理素质,不要因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而毁灭了学生。
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是让学生身心都健康发展。如果教育摧毁了学生的自尊,攻破了学生的心理防线,让学生走上歧路甚至毁灭了学生的生命,这样的教育者就必须认真反省,必须调整教育方式,必须因人而异地灵活掌控,而不能千篇一律的生搬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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