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很多人写林夕、写wyman、写陈奕迅,少有人写李宗盛,我便来献丑。
我听李宗盛的原因其实是少年人爱博关注,说不让我听我便要听的执拗。顺便那时候爱些文艺的东西,正巧在看墨镜王的东邪西毒,看不懂偏要看,只能看些人,一瞥眼就是哥哥的脸。他的脸便是饱经风霜也落得起风华绝代这四个字。后来就听上了歌,看电影也是跟着哥哥看,听歌也是。那段时间简直就是一个追星狗,疯狂的迷恋他。有段时间我们流行看《霸王别姬》我听他们咿咿呀呀的唱:“真的要断了过去让明天好好继续”我是个俗人,偏爱这些讲少年人情意的电影,听到这歌实在也是糊糊涂涂的哪里真的懂个中滋味。后来有过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再听李宗盛这首《当爱已成往事》已经堪堪咂摸出了点意境,他唱我对自己无能为力的时候,才感叹我已经喜欢他了,你能拿我怎么办呀,已经那么喜欢他了,他却非说自己找到了真爱,要拒我千里。你熟视无睹我的热情,一心一意与她在一起。不见不念,我也咬牙切齿的放言,我还会恋爱。后来也只是意难平的看些破镜重圆的小说,真是恨你误我至此。
小李的歌,初听乏味,久听惊艳。初初听他唱歌,干瘪平白的就像是念书一样的唱: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实在喜欢歌词,可若是让谁来唱,好像都比不上李宗盛。简单直白,嗓音是,歌词也是。
他的歌,不是疼痛不是伤情,是遗憾,是求之不得弃之不舍的遗憾。他多情,对每一个女人都抱歉,到现在自己一个人独居,做饭。他游走花丛的这许多年,最终也没和他的瑛姑在一起。
好像老听到人说:少年不听李宗盛,听懂已是不惑年。对我来说,他不是青春,是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