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诚〈孟子〉学习笔记427,10-4-5,万章章句下4-5》
【"孔子之仕于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猎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
今天是丁酉年己酉月乙巳日,七月廿五,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
上两节,万章将强盗的礼物与诸侯的礼物相举,以其来源不义为理由,提出一个问题:为何对待强盗是"不待教而诛",却对诸侯的礼物要采取"却之不恭"的态度呢?
对此,孟子针对性地指出了把强盗等同于诸侯的错误:1,不能因为是不义就将含义范围无限推广扩充。不义一方面是程度问题,另一方面又是性质问题。2,合法性和非法是大前提,不能越过前提下定义。诸侯虽多不义,可以骂他是民贼,但不能等同于强盗。错误和犯罪,两者性质不同。
这一节,孟子通过孔子的行为范例,指出真正的交际与风化关系是:立其教而不易其方,施其政而不改其俗(刘劭《人物传》),意思是说,尊重各地风土人情,保留原有民俗文化,这么做并不耽误道德和政治的建立。不仅义不可以过于苛求,特别是交际更不嫌于从俗。
孔子在鲁国做官的时候,鲁国有一个陋习叫做"猎较",就是在从事祭祀活动之前,必然举办打猎活动,并且,活动期间彼此争夺猎物,以多得者为胜。这种事,按说孔子是不屑于参与的。君子以自胜为尚,以谦退为美,儒家推崇的比赛活动莫过于射箭。射箭比赛规则的核心是只比准度,不比力度。如果你不仅射中靶子,还要射穿它,会被儒家瞧不上。那是胜心作祟,是骄傲自满的表现。君子之弈则只讲究心正不正,因为射中靶心一方面是姿势训练到位,一方面是心正则中,所以,如果没射中靶心,输给对手,就检查自己的技术和正心,没道理怨恨对手比自己强。儒家反对胜心,讲究正心;反对争胜,讲究自胜。这是儒家。
猎较陋俗则贱踏了这两条原则,但孔子却不仅不反对,还乐呵呵的参与猎较活动。可见,孔子的做法是,只要事情没有越过界线,就从俗。由孔子这条原则,回头再看接受诸侯"交之以道,接之以礼"的礼物,又有什么不能收的呢?
越深入本质,越宽,越容。
【学习参考书目】
《四书章句集注》朱熹著
《张居正讲解<孟子>》张居正著
《资治通鉴直解》张居正著
《读四书大全说》王夫之著
《孟子正义》焦循著
《孟子与万章》南怀瑾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