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 我睁开了双眼, 像是已经过去半个世纪,我终于醒了。可是,我在哪?
是的,我没有在开玩笑,我居然在走路。但是,我迷路了。在大雾里迷路了。如果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糕,那就是我连自己怎么掉进这白色苍茫中来都记不得了。我掐了两下大腿,有感觉,不是在做梦,呵呵,我故作镇定,想弄清楚原委,全身树立的汗毛和鸡皮疙瘩确锋利的提醒自己,你害怕了。
没办法,我只能向前走。为什么不向后,我也说不清,也许某种直觉告诉我,我仿佛就应该继续向前,从后面的路走过脚下的路,再去走前面的。可是,在大雾里行走不但让人迷茫,更令人恐惧。因为我们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一切都是未知,你不知道下一脚踩到的是水洼还是平地。是的,无数历史事实提醒着我,当人类面对未知时,恐惧必然降临。而一旦无法克服恐惧,人的判断力将大打折扣,处理不好,一生就毁了。扯远了,现在的我尽量保持冷静,一步一个脚印结结实实的踏在地面上,我仿佛能感触到大地的脉搏与纹理,这是那种新铺不久的柏油马路,呼吸入肺的那种难闻沥青味道间接证实了这点。我踏实多了。因为,至少,我还行走在人间。
可是接下来的一脚确不那么妙,空气中一声尖叫划破宁静,久久回响着,仔细听像猫叫。我扶了扶眼镜,蹲下,哦,是一只猫。黑猫。奇怪的是,她被我踩到了并没感觉到疼痛,懒洋洋的窝在原地,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请允许我用以上的描述。是的,如果你亲眼看见这只猫,你也会用“她”来形容。她太美了。特别是眼睛,两片椭圆形的水晶般清澈的瞳孔镶嵌在黄色的眼珠上,在大雾里,看着我,有些凄厉,让人心疼。我伸手抚摸着她的脑袋,内心的恻隐,温存像是革命般打了鸡血似的冲出我的身体,要把爱全部给这只黑色的迷人的猫。对于一直讨厌动物的我来说,这简直不可思议。我厌恶那种一厢情愿假惺惺的人,将自己泛滥的爱心付诸于小猫小狗这样柔弱的小动物身上,借以体现自己多么有爱心。我对此表示恶心,久而久之,对于这些情感的载体—小动物,我也就厌恶了。这是一种变态的爱屋及乌吧。可是现在,我却在爱抚一只猫。也许,我并不把她当猫看。
“你好,我叫凡特,你叫什么?”她嘴巴小幅度的动了几下。我下意识的松开刚才那只温柔的右手,伴随着我的一声我操,狼狈倒地,同样,空气再次被声波撕破了一道口子。她说话了,一只猫说话了,我没听错吧?我又掐了两下,三下,四下大腿,痛觉似乎在嘲笑我,你没得逃避了。看见我的狼狈,她干脆慢慢直立起身,像人类一样站了起来,这一连贯动作优雅无比,中间还伴随着她打了个哈欠。“喂,我叫凡特,是只猫,喏,该你了。” 很快我就回复了平静,这是我的一大优点,面对未知我的恐惧总比别人小那么一点,这也许归于我的天性,也许归于岁月的磨砺,总之我的心跳很快回归到正常,一分钟七十五下。一位穿白大褂的阿姨告诉我的,这是小学时代为数不多的记忆残存。我用逻辑推敲了下猫能说话这件事的可能性,加上我所处的时代这个关键参数,一切不可能似乎都有迹可循。不管那么多了,毕竟,我喜欢这只猫,这不是坏事。“你好,你叫我阿飞好了,我--是个人。”这样的对话有些荒唐, 但在这样的情形下再合适不过。“我迷路了,你能带我走出去吗?”凡特看着我,嘴角的胡子一上一下,胡子上的水珠告诉我这雾还没散。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与她眼神对接,我总是处于下风,因为第一个低头避开的,总是我。而她直勾勾的眼神将我定格在原地,或者根本无地自容。像是弄坏家具等着挨骂的小孩。可是,这并不是处于害怕,而是出于我也说不清的原因。“我也迷路了,那我们一起走吧。” “恩!嘻嘻。”凡特重又趴下,迈出了猫步,走在我前面。我心中一阵好笑,你这猫,叫我带你出去怎么反而走在我前面。我来不及想许多,就被她的猫步吸引,不是好奇,而是吸引,最原始的吸引。我机械的走在她后面,渐渐的,我发起了呆,上次这样还是很久以前了吧,我想。
走了很久,路上一个人也没有。不仅如此,连一只猫,狗,甚至青蛙也没有。柏油马路好像没有尽头,凡特的猫步却依旧坚定潇洒。让人看了心旷神怡。呱呱呱,一只蛤蟆跳进我的视线,这让我很兴奋,不会又有伴了吧,我期待着一只说话的蛤蟆。接下来的一幕让我大跌眼镜,蛤蟆发疯似的扑到我大腿上,张嘴就咬,这感觉,像是韩国著名足球运动员朴智星飞奔半场去救一个球。往往这种对决就输在了气势上。我的大腿哟,为什么每次受伤的都是你,我惊讶的发现我还能开我大腿的玩笑。哦,原来蛤蟆这一咬虽有千钧之势,却只是隔靴搔痒般,与其说痛,不如说帮我挠痒。因为,蛤蟆自以为嘴很大,却不足以大到咬实我的腿。而且,我穿着牛仔裤。我哈哈一笑,右手给了它一巴掌,呱呱,它抛物线似的飞了出去。我弹了弹裤子,发现凡特对着我笑,对刚才的一幕她并未吃惊,反而嘲笑般的对我说,“别和蛤蟆一般见识,他们只会呱呱呱叫个不停,比单细胞动物还要单纯,每天想着不切实际的东西,乌托邦就是这帮玩意儿折腾出来的,我们继续走吧。”
又走了很久,大概一个小时,恩,雾渐渐的散开了。接着,我可以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了。是的,我们走在了两排梧桐树下面,阳光透过树叶间隙直照下来,照的我有些恍惚,却将凡特的黑色毛发照的发亮,伴随着她的脚步有节奏和梧桐树叶配合的忽明忽暗,我再一次沉醉在这一幅油画般的风光里。这幅画面里只有梧桐树,阳光和凡特,似乎我看到的这个世界,在大雾散去,阳光普照之后,仅仅剩下了走猫步的凡特和静谧的树木以及永恒的阳光,不禁有些落寞。没有其他人,这没有让我绝望,反而我更喜欢这样的小小单纯世界,单纯,在我这个时代,太稀缺了。
现实很快将我的油画撕碎,阳光暗了下去--凡特影子消失了,梧桐树林也走到了底,我们,哦不,凡特将我领到了一片开阔地带,四处草木不生,却更像是一个四面无墙一望无边的房间,地板像是被精心铺过,是那种高级大理石。太阳很小气,我回头看了一眼,他的光芒仅仅局限在刚才走过的梧桐树下。前面这个房间的亮度全由一管几百亿瓦的日光灯提供。日光灯吊在很高很高的地方。很远很远处我感觉到有青山,在蓝天白云衬托下很诗意。我的目光定格在前方空地的一个小茅草房上,你很难不将视线集中在它上面,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可看。烟囱上升起的白烟清晰的告诉我,里面有人,而且,里面一定有好吃的。我饿了。凡特也看到了,我们四目对接,没有言语,一起走了过去。
走进茅草房才知道,啊,原来是个饭馆。罗秀饭店,四个歪歪扭扭的字让我之前对美味的幻想击得粉碎。老师经常灌输,字如其人,而蹩脚的厨师是做不出美味的,我有些失望。叩开了门,一个人,一个长得像羊一般的人进入眼帘。“客官,里面请。”他笑眯眯的看着我跟凡特,将我们引在靠门的一张四方小桌上面。桌子旁边有个立式空调,显得与周边格格不入。天气不冷不热,空调的存在显得有些多余。可是有些人喜欢。往往少数人的意见可以支配大多人,这在我的时代可谓再正常不过。可是,我在哪?老板的热情打破了我的沉思,“客官,你们想吃什么。”他用了你们,也就是说他并没把凡特当猫看待,而凡特懒洋洋的眯了眯眼睛,像人一般坐在我右手边,我们面对门而坐。门是那种普通铝合金门,玻璃有些脏,可是透过玻璃那片好看的梧桐树林仍然隐约可见。 “好久没人来我这破店了,你们可是半个月来第一次光临的哦,我给你们七折,哦不,六折优惠。”说着他坐在了我对面,这让我可以仔细端详这个怪人:眉毛很浓,毛发很浓,眼神,很浓。像是小孩子玩耍不小心弄翻了墨水胡乱泼在白纸上似的。山羊胡子不和谐的在他下巴吊着,很突兀,总体印象就是,与其说他是一个人,不如说是羊。一只浓眉大眼的羊。“你们这有,鸡么,我想吃鸡。”凡特声音很小,我感到她说的时候脸红了。不过我觉得她更好看了。“有有有,我们这最出名的就是鸡了,你们真是有眼光啊,而且啊,现在鸡很便宜,不到五块钱就能吃半只。多实惠!这在以前,简直不可想象!哎,新来的那个市长姓姬,闹忌讳,很少有人吃鸡了,不仅搞的我这小店生意大不如前,原来本市第一企业的萌鸡股份也一路下跌,惨不忍睹,真是倒霉。”我赶忙将他打住,“就来两只鸡巴,放火锅里,我也喜欢鸡,弄个火锅鸡汤,恩,再来几瓶啤酒,凡特你觉得怎么样。” “恩,就这样。” “好类,稍等。”
他上鸡汤的速度果然是“稍等”,不到一分钟,鸡汤火锅就端到了面前。上面热腾腾的热气伴随着鸡汤香味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老板又端上来一碟椒盐花生,一盘宫保鸡丁和一份臭豆腐,坐在了我对面位置,开了三瓶没商标的啤酒,给我们倒上,开始自我介绍。“我叫白冰,你们也看到了本人长得有点像羊,又是白羊座,大家都习惯叫我白羊座。你们也这样叫吧。” “呵呵,老板你的名字真个性,我叫凡特,取自平凡独特之意。” “叫我阿飞吧。”三个人介绍完后,无多言语,干了第一杯。
啤酒有点涩,不好喝。甚至可以说难喝。难喝的东西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痴情于它,这种看似无解的问题普遍存在于我的时代。事实上,你很难再找到一样东西,能同时激发出男女身上的男子气概。这一点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不可饶恕简直可以为酒做广告。灵魂只有在这时候,不会演戏。白羊座又打开了话匣子,“今天我真是高兴,好久没这么痛快了,遇见你们真像遇见亲人一般,fuck,fuck,真不容易,哦,不好意思,我一喝酒就容易吐脏字。忘了说了,我是英语老师。” 我不禁感到惊讶,眼前的这个人像极了小学毕业的无业混混,尽也通晓外文?可接下来发生的让我忍俊不禁。“我这人什么都不会,就会做做鸡汤,我的鸡汤可是远近闻名啊,很多年前,大概十年前吧,当时我还在镇上,有个大胡子外国人在我家住过几天,连吃了几天鸡汤,还连说good,good,接着就fuck,fuck,说后悔没投胎在中国,他教了我几个英文字,我也就成了我们镇唯一会英文的人了,这样吧,我来给你们起英文名字吧,算是福利。”我低头啃着鸡骨头,没来得及反应,他接着唠叨起来,“你这小伙子,叫阿飞,那英文正好有个FLY直译过来,听着也不错,恩,就这样,我起好了,A-FLY,阿飞。”我心里苦笑,你这是骂我是一只小屁虫啊。“这姑娘,凡特凡特,好名字,就叫FAINT好了,F-A-I-N-T。” “啊呀,原来你们两个在英文里还是同姓哩,都姓F!” 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又说不上,一时语塞。“不好不好,F开头可不是什么好姓,就和姬一样,不好,不好。” 看着他一阵自言自语,摇头晃脑,我和凡特一阵苦笑。我举起酒杯,和白羊座单独干了一杯。在这样一个不知道什么时代什么季节什么地方的小酒馆里喝着不知道牌子的啤酒,旁边坐着一只像人的猫,对面坐着一个像羊的人,鸡汤火锅的热气,鸡的独特香味和凡特动人的侧脸构成了一幅诡异的画面。一切都不真实,我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充实。因为,越真实的东西越承受不起,现在这样岂不很好。
“爸爸,爸爸,”一个小男孩窜了出来,原来这里还有别人。他拽着白羊座叫爸爸,没看出来,他已经有儿子了。“ 爸爸,我作文写好了,我读给你听啊。” “我爱爸爸,但我更爱妈妈,可是妈妈的样子却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她有着长长的辫子,像大象的鼻子,很黑很黑,像没有月亮的黑夜…”小学生的作文,我心想,竟也能如此感人细腻,不禁觉得很惭愧。白羊座欣慰的摸了摸男孩的头,眼睛里充满了慈爱,“求恩啊,写的很好,明天老师肯定会夸你的,说不定会在全班面前读哦,真为爸爸争了口气。想当年我的作文从来都没及格过,唯一一次被老师读还是当作反面教材,哎,当时我写的是爱,可惜没人看懂,真是遗憾呐。饿了吧,来坐到爸爸身边来吃你最爱的鸡。” 我看着眼前的鸡汤火锅,里面鸡肉所剩无多,黄色的鸡汤颜色没那么鲜艳了,像用菊花瓣染白开水做的。再看看我身前的一大堆鸡骨头,竟有些害羞。我倒了半杯啤酒,自己喝了。这个白羊座,怎么给儿子吃我们剩下的鸡肉呢。凡特显出她女人般的温柔,把自己盘子里的一大块鸡脯肉喂给了那个叫求恩的孩子。“这孩子特别乖,他母亲去的早,是被社会害死的,他成绩却很好,不像那些没了娘的野孩子,我发现这孩子很有文学头脑,将来说不定能当文学家,将村上春树,乔治奥威尔什么的统统比下去,也算为她妈争口气。”白羊座和我又喝了一杯。啤酒所剩无多,我们又开了三瓶。 “白羊座,孩子的妈是叫罗秀吗?我看到店门口的招牌。” “是的,很不错的名字吧,和你身边的凡特一样,都美得很哩。” “那你怎么给孩子起了个白求恩这名字,感觉很耳熟。”
“是罗秀给起的,她希望孩子成为中国的白求恩,成为国际战士,为人类贡献。” 我心中一阵苦闷,看了看白求恩,吃了颗鸡心,喝了口啤酒,娘的,更苦了。“那你就和求恩两个人住这?” 沉默许久的凡特说话了,“没有别的亲人了?” “没了,自从他母亲死了,她的唯一亲人姐姐罗慧也搬走了,听说去了海南找一个姓森的不靠谱的男人,家里只剩下我们咯。”白羊座站了起来,摇头晃脑地打开了一台古老的唱片机,放起了音乐。这真是个怪人。音乐响起,唱片机里发出了一个音质很差的男音,唱到:
“妈妈 我是多么爱你 当你沉默的时候我爱你
只是 那些猛烈地情绪 在睡不着的时候折磨着我
我的 早已失去的父亲 在没有星星的夜晚看着你
妈妈 我会在夏天开放吗 像你曾经的容颜那样
妈妈 这种失落会持久吗 这个世界 会好吗
可是 那些隐秘的委屈 在睡不着的时候折磨着我
我的正在老去的身体 从某一点开始就在渐渐死去 妈妈我爱你
妈妈 我居然爱上了她 像歌唱一样 就爱上了她
妈妈 当你又回首一切 这个世界会好吗”
整首歌全无曲调可言,唱到最后,声音沙哑沧桑,毫无美感,简直就是喊出来的,我内心暗自骂道,没有曲调和押韵的歌曲在这个时代简直要被听众送上绞刑架的!真扫兴,听到这种垃圾歌曲。不想白羊座泪如雨下,旁边的白求恩低头啃着骨头,而凡特,双眼紧紧凝视着远方的梧桐树林,呼吸急促。一首歌,四种心境,四个截然不同的故事。唱这歌的人叫什么? 李志。白羊座擦干眼泪,干饮一杯。接下来唱片机里又放了几首歌,都是那种很小众却很特别的歌曲,总之,在大街上很少能听到,这间接证实了一点,大部分人和我一样,审美正常。我松了口气,暗自得意。我们又谈了许多不着边际的话,事后回忆起的不足十分之一,我只记得白羊座的妻子罗秀自杀了,死于舆论压力,因为她和白羊座未婚先孕,全市的人,包括新来的姬市长都在唾弃他们,群众用了最新武器网络将自己拔的老高,站在道德高点残忍的充当起了制裁者。忍了五年后罗秀终于将自己吊死在梧桐树林里。白羊座说,样子有点像姜文的电影太阳照常升起里黄秋生吊死的样子。 “我从此不看姜文的电影,”白羊座说道,“因为他太真实。”听说自那后,梧桐树林上的阳光变得更小气了。我还记得,白羊座说他五年前搬来了这里,开了饭店,白求恩在二年级当了小队长,可是班上却有一半的人当了大队长,他语文成绩特别好,英语却很差。店门上的罗秀饭店四个字就是求恩写的。凡特醉了,躺在我怀里,脸颊很烫,一种特别的香气混在鸡汤,啤酒中发酵成了全世界最香的香水,而我,有幸成了它第一个欣赏者。凡特喃喃:“你知道吗,我喜欢你,我故意带你来这里的,嘻嘻,傻子,你不知道,你比我哥哥还要笨,我哥哥可宠着我了,可惜你见不到他了,他去了海南,他叫凡高,而你…”接着却抽泣了起来。很有节奏,像是诀别前的颂歌。
再一次,我睁开双眼,这次感觉踏实多了,因为我躺在了床上。可是,好景不长,当我起身后得到了一个坏消息:凡特走了。白羊座告诉了我这个消息,他给我倒了杯水,我努力喝着白开水,想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失落。她去了南方,她要我转告你她去海南找他哥哥了,你不用找他了。说着摇了摇头,又打开了唱片机。一股空气在我胸腔里盘旋,闷得我不知所措。陈奕迅的富士山下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我的眼角竟然湿润了。
我要去找她。白羊座看出了我的心思,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这有辆很多年不开的车,修修估计能用,我反正不离开这里了,送你吧,去追她。”我再一次注视起白羊座来,我惊讶的发现他把山羊胡子刮了,整张脸变得干净硬朗,骨骼分明,棱角突出,活像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塑。顿时我对他的好感像火箭般上升,谢谢,你是我的最好的兄弟,我没有多说别的言语。一下午,我和白羊座还有求恩修理好了汽车,这是辆老式桑塔纳,活跃于世界之交,早已被人忘了。可是问题来了:没有汽油。我不禁想到:难道我就这样永远失去凡特了么?白羊座却哈哈大笑起来,他端给我两个大桶,说,“里面装满了鸡油,是我昨晚大骂姬市长一百遍后杀了十只鸡后熬出来的油,足够你去海南了。这东西比汽油靠谱多了,赶紧上路吧。” 我大笑道:“白羊座,谢谢你。再见!” “I Will Be With You, Teddy Boy.” 傍晚,我喝了一大碗鸡汤,告别小茅草屋,一路向南。也就是青山白云的那一头,那里,太阳还照的到吗?
汽车开动,跑过大理石的“房间地面”,很快我就被陌生的风景吸引。我穿过青山,两边竟全是古式欧洲建筑,尖顶的哥特式教堂一个接着一个,让人心安的童音传递着上帝之音,我感动不已。信仰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教堂外的小广场中心有个小喷泉,上面的五只张牙舞爪怪兽嘴里不断喷出清澈的水帘,构成精致的五角图案。动静结合,让我不禁感叹人类的鬼斧神工,向往不已。可是,这些前所未见的美景渐渐被诡异的重复所取代,是的,这些教堂,每当我开过一段路程,就会机械的重现。一遍又一遍,我毛骨悚然,突然想到了一个电影,楚门的世界。哦,还好,当我经历同样的教堂,同样的唱词和童音以及怪兽喷泉广场七次后,我又回到了中国式的柏油马路上。不文艺,却很踏实。我脚踩油门,一阵风向前飞驰。
在柏油马路上,我思绪万千,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会胡思乱想。我想起了很多,我的童年,小学同桌,我打的第一个游戏,奶奶做的很咸的饭菜,我现在在哪里,这个时代给我的影响,还有最重要的,凡特在哪,为什么凡特会离开我。但是往往思考的结果就是给自己各种理由和荒唐的借口,许多运动员说的自己打败自己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我干脆什么都不想,路上无聊,我打开了收音机,里面突然传来了SKY再次在WCG魔兽项目的决赛中倒下的新闻,里面有个数字很刺耳—2011。原来,这一年,公元2011年。
这条柏油马路很旧,到处坑坑洼洼,泥土,机械化的味道被街道两边的中国式卖菜小摊所掩盖,我感到一阵厌恶。我又踩了一脚油门,冲过热闹的人群,冲过矮矮的平房,冲过老旧的稀土加工厂,冲过颓败的金鸡湖公园,冲过整洁的幸福大道,总之,一路南冲。
一路上,厚厚的羽绒服被无袖背心取代,我不喜欢空气中的燥热,痱子也不知不觉爬上了后背。周边低矮的树木上树叶掉落,却有更高大的新奇的茂盛的植被让我应接不暇感叹自然之神力。鸡油用了一桶半,终于,我到了。我到了海南,到了天涯海角,到了凡特在的地方,因为,我看到了一群—凡特。
这里简直是黑猫的天堂。我下了汽车,一阵踉跄—我半个月没下车了。我光脚踩在一片沙滩上—我的鞋早已发霉发臭索性扔掉,沙滩上面无数的黑猫懒懒的晒着日光浴,这里阳光充足的紧呢。我内心一阵狂喜,心想马上就能遇见那让我心醉的凡特了。可是,我迷惘了。四周都是黑色的猫,这让我晃眼,更糟糕的是,凡特似乎已经成为一个符号,她在我心中仅存一片残影:那天在梧桐树林,凡特气质非凡,在阳光树叶配合下,闲庭信步,精密如德语的文字也无法形容。现在,面对这些凡特的同类,我显得不知所措,我不知道谁是凡特,谁又是他妈的凡高,我抓了抓头皮,内心一个声音逐渐升腾:你早已忘了她。你所执着的毫无意义。突然,我的左侧大腿一阵撕心疼痛,我低头看去,那天大雾里咬我的蛤蟆正在死死黏在我腿上,我记得它的样子,它的眼神,它的朴智星般的气势,操,鲜血将我的左腿染成红色。我分明感觉到它得意的笑,这次我用了同样的手势,将他扇了出去,同样的弧度,它消失在视线中。我索性剪掉牛仔裤的下半部分,改成沙滩裤。但这并不代表我将在此长驻。这次,蛤蟆用足了力,我才发现我的牛仔裤因为南方的湿气长出了苔藓,破旧不堪,像老家的枯木。难怪,我骂道。
我不喜欢这里,我很明确这一点。沙滩,懒猫,蛤蟆,将我之前对美丽的幻想再一次,是的,击得粉碎。我吐了口痰在地,向着天涯海角的方向,比了一个中指。我重又回到车上,用半桶鸡油,这次一路向北。现在的心情复杂,方文山写的一路向北不足以表达千分之一。
很快我重新飞驰在柏油马路上,过去的种种电影般放映,我喜欢。我得承认自己的骨子里的文艺,这并不值得丢人,谁没青春过呢。我不禁得意起来,嘴里却不自觉得唱到:妈妈 我居然爱上了她 像歌唱一样 就爱上了她 妈妈 当你又回首一切 这个世界会好吗。第一次,我唱歌唱哭了。我又想起了白羊座,想起了站在梧桐树林里看到的罗秀饭店,想起了青山白云,诗意的一塌糊涂。
我爬上了一个高坡,即使油门全开也爬的也很吃力。我到了坡顶部,车再也爬不动了。我看了看表盘,鸡油没了,心想,你也骗我。我下车,沙滩牛仔裤让我的腿在风中打了个寒战。我拉开牛仔裤拉链,向油箱里撒了泡尿。我向坡的另一头看去:接近九十度的大直角像钢笔一样将柏油马路铺展下去,这让我倒退了好几步。原来,我到了一个类似直角三角形的坡的顶角。令人诧异的是,一群人骑着自行车低头向我这边狂踩,竟全是外国人。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钱钟书的这句话。我看了看刚才汽车经过的路,朝着天之南再次比了个中指,钻进汽车,再次踩下油门,这次马力全开。啊,我沿着九十度大直角飞了下去,像过山车,迎面而来的,是四个数字----2012。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2011年和我的兄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