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误解的话,不少女士和先生们,恐怕是希望借助类似的讨论,来表达对包括但不限于:人格独立、言论自由之权利焦虑,并希望通过在法治的框架内主张各自的观点,来进一步捍卫以上权利。这些,当然是无可指摘的。
不过,拙见以为,在这个问题下讨论,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切入点。
央视(以及其「可能」获得的话语授权)之所以对类似的动漫提出批评,主要的原因恐怕在于他们强烈地倾向于认为:动漫的主要受众是儿童。一个显而易见的证据,在于类似批评的出处(详见以下链接):
仅仅就个人浅见,如果基于以上视角,央视(或官方话语)主张类似的动漫不适合儿童观看,其实并没有什么可供指摘的——尤其是如果诸君考虑到,我国尚无对动漫及影视作品进行分级这个前提。
至于就我们有限的观察,不少「以动漫为载体,试图输出对人性的观察及思考」被禁播这个事实,其实亦是根植于我国社会的文化土壤,以及话语秩序之中——而我国,并不似日本国这样,有类似的文化土壤——这并非我国之荣,也非我国之耻,仅仅是一个我们能够观察到的事实。
此外,对人性的观察及思考(及其背后可能伴随着的,对自身权利焦虑的缓解尝试及策略拟制)并非只能(或最好)以动漫作为载体而呈现于受众的视野之内。
愚见相信,一个成本更低的策略是,不妨先从日常的碎片化阅读时间当中,增加对逻辑学常识、伦理学常识、政治哲学常识的摄取开始——先从提升各自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对知识、对伦理、对规则的尊重开始,进而不断地提升我们在既有的规则秩序下,以较低的成本主张自身合法权利的策略拟制能力,以及成功的概率。
个人拙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