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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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回了一趟之前的高中,看Drama Night,携期待而去,伴阴郁而归。
从一进入高中我就知道,这样的大型活动终究不过是一群人的狂欢;对于我来说,只能更深地体会到自己的格格不入。但我还是会乐此不疲地跑回高中看Drama或是文艺汇演,毕竟我还可以遇到以前教我的老师,还有同样从不同地方赶回来的老同学们,我还是念旧的,某种程度上来说。
这次同行的有旧时的校霸,他们两个刚从美国放假回来,一个头发长,扎着小辫子,兜里揣着水烟;一个养着小胡子,抽着有漂亮滤嘴的香烟,踢着拖鞋。在我们之中,他们显得很特别,或者说,很酷,至少看上去如此。
高中循规蹈矩的我,和校霸并没有什么交集,但也算是听闻过他们的事迹,如此同行,感觉怪怪的。他们还记得我的绰号,叫起来像是要拉我入伙。可终究是两类人,话语间、举止间,我如此拘谨,小心地思考每一句话,不轻易地拒绝、表达自己的好恶;他们如此直白,淡然自若,随意地表达、显露憎恶与偏好,毫不掩饰地粗话连篇。
酷,我是这么理解他们的,我也是这么理解社会的,但稍有差异。在一个肤浅、浮躁的社会里,谁扮得越酷,谁就越有话语权,即使这话语权只是自己赋予自己的,但它至少也获得了必要的关注;谁越酷,谁就越能获得关注,谁获得关注多,谁就有前途和钱途。这种扮酷逐渐形成了产业链,人们想要通过外物来变酷,工厂生产酷的东西来满足人们,合理的供求关系,不合理的社会趋势,这个趋势正在把人的内心和本质抽离日常讨论的范畴,也就是说,这个社会在浮躁的路上越走越远。
有些人酷,从头到脚都很酷,酷得甚至旁人内心都有点跃跃欲试,可旁人也不会轻易靠近他们,因为,不是一类人。他们的酷扬起了一道尘,让人无法清楚地看到真实。
当然,还有一种酷是由内向外的,就比如我那两个同学。留胡子的那个,豁达,打心底就没有什么顾忌,对人对事,生活哪有这么多他人,自己的感觉最重要,于是他会在餐厅和着音乐起舞,会坚定地想要看望某个老师,找不到会很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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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奇葩说,这期讲的是上进心。几个导师讲的很戳心,有上进心固然好,但没上进心也没有错。没有上进心的,只是在一个交叉口,不知道该往左往右,但他们总是知道,不该后退。
刘楠在辩论里提到《月亮与六便士》,引用了一句话:“我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惭愧,我不记得有这么一句话,但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因为从那个抛弃了一切去追求艺术的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里,我看到了我自己。说不好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我也会从这个浮躁的社会抽离,去追求所爱。但在那之前,我还被禁锢在自己的思维怪圈里,被局限在别人的看法里。这个社会是一群人的狂欢,其他的不过是陪衬。
在大学里混了两年,没什么出息。和高中一样,想要躲避着人群,却还是时时被人群困扰;想要发展自己独立的个性,但到头来还是被别人定义、归类,贴上标签,扔回自己的小房间;想要和别人竞争,但最后还不是被打得遍体鳞伤,还不得继续爬起来挨打,衬托别人。
上进心,我自认为还是充足的,不过它让我措手不及。那些成功学和煽情的论辞都剥夺了生活的立体性,做几个看似正确的假设,就把人当做一个物件来简单建模,来劝说人们为自己缺失的上进心而感到愧疚,不是这样的。立体的生活让我不得不去面对无限种未来的可能,成千上万的竞争者,千百种职业,数十门课,几个坚持的兴趣。我没有谷歌的TPU,没有AlphaGo的深度学习,每一步的选择都让我窒息,围棋终有输赢,可我的生活还长路漫漫。上进心,谈何容易,它在消耗我的精力,它在吞噬我的青春。
但我还是有上进心的,至少我还在写作和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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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昨天,和几个好友谈论起同性婚姻的话题,辩了好久,发现我们都是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很神奇。
话题是某人在哲学课上讨论到同性婚姻违反了道义论,所以同性恋永远都不应该拥有一个法律上的正名了吗?道义论,之前不太了解,伦理学倒是知道一些,但说起来还是一个预设的道德标准,道德底线问题。同性婚姻违背了我们预设的道德标准,所以它不应该存在。
感觉哪里不对劲,这种标准是哪里来的呢?不可否认,这样的道德标准是在人类发展中逐渐形成的,这种道德标准规范了人的行为,从而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嗯,这样的标准很美好,可为什么同性婚姻是违背这样一种道德标准的呢?这就得从教育上来看了。中西方自古就不缺同性恋,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也在逐渐转变,但同性婚姻的问题始终是禁忌。
在古代中国,婚姻乃“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男女结合,为婚姻的天经地义,这是有传承后代的意义的。同性婚姻如今需要挑战的是近千年的传统思想,其阻力巨大可想而知。在西方的古典时期,很多皇室贵族其实就是同性恋,他们的主要阻力在于教廷和信仰的约束,《圣经》中索多玛城同性恋肆行无忌,上帝降下天火和硫磺,摧毁殆尽。《新约罗马书》第一章保罗说:“男人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20世纪开始,西方社会中同性恋的研究和同性恋者集体发声,使得舆论和法律开始松开对同性恋者的讨伐,于此同时提出的婚姻平等权利的要求也在逐渐被人们了解。对于婚姻的讨论也在同性恋婚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主要的观点有,如果繁衍子女果真是婚姻唯一目标,为何法律不禁止丧失生育能力的男女结婚?这场全民的讨论中,众人逐渐开始支持同性恋获得其应有的权利。这其中也少不了西方自由民主思想的积淀。
相对来说,西方社会的同性恋发声运动在中国就很难起到效果了。中国教育中就存在部分同性恋歧视的内容,16年3月17日,中山大学的秋白状告教育部任由中国高校使用歧视同性恋教科书,顺利在北京立案,但结果也并不理想。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很难去想象一个包容同性恋的大环境,更何况同性婚姻了。
为什么我们现在开始讨论同性婚姻,为什么同性恋者会在这个特定的时期站出来去追求自己的权利呢?个人认为,主要是因为当前社会人们对婚姻的理解出现了变化,也就是说,道义论中预设的道德标准在社会发展中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这是很明显的,我们社会变化如此之快,人的思想也是,但我们的道德标准仍停留在几百年前,岂不好笑。当时一群人的想法竟能影响至今,是他们的荣幸,是我们的耻辱。同时,在婚姻概念的转变还要得益于人们对精神世界的追求的发展。古代人们追求物质,追求基本的生存环境,自然不能理解同性恋者对于爱的独特解释,所以人们会恐慌,会用他们不知道的上帝和神来惩罚异己者,他们以此为快,这岂不就是一群人的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