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读小学三年级的时间,我上交了一篇作文《水晶书签》,书写工整,干净清晰。内容写的是家里一个远方的客人送我一支水晶书签,他用书签上刻的名言鼓励我要好好努力,将来成为一个读书成才的人。作业发回来,我看见老师在最后一页剩余的空白处用红笔端正地写了评价,具体不记得了,大概意思是作文写得很好,但是水晶书签做礼物不太真实,提醒我不要抄袭。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看见这样的评价没有丝毫难受,也不想去找老师做任何解释,内心反而非常高兴,认定了这是老师对我写作能力的最高评价。因为我最清楚,这篇作文就是我写的,远方的客人和水晶书签,甚至书签上刻的名言都是我虚构的。
至今记得老师姓包。包老师不久后特意到我家里来找我的父母谈话,希望他们能把我送到县城去读书。四年级我到了城里读书,寄住在亲叔叔家。两年时间我把叔叔家里的世界名著全看完了,记得熬夜看得如痴如醉的第一本书是《基督山伯爵》。
叔叔的家离县城里最好的小学走路一个小时左右,每天要走四趟,我坚持自己走路上下学直到五年级小学毕业从来没有迟到过和请假过。记得有一天下滂沱大雨,清晨的紫金大桥上空无一人,周围全是白茫茫的雨。我打着一把伞,身上穿着一件厚厚的雨衣,被风吹得摇摇晃晃走在大桥上,走到桥中间时,一阵狂风刮过,一下子就掀起了伞,伞在空中苦苦挣扎了一会就猛地坠落到河面上了。小小个子的我攀着桥栏杆望着河面上的伞,因为这时大桥上没有别人,我就很放肆地哭了一会,半个小时后上课前准时出现在课室门口。
据我父亲回忆,一个夏天中午,天气酷热。他到县城办事,骑着自行车特意到学校去接我放学,发现我已经走了,就沿着放学的路跟了上来。经过一段上坡路,他看到了在紫金桥上走路的我,我在一根一根数着桥栏杆,他觉得很有趣,就慢慢跟在我的后面,突然,我可能数忘了,居然倒着回到第一个栏杆重新数。他说看到这,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这时的我,还是那个会想象水晶书签做礼物的小女孩,遇到困难不晓得害怕,遇到风雨会勇往直前。
接下来一路鲜花和掌声,十七岁就被分配到市里最好的学校工作,十七岁那年的九月,我遇到了初恋,过了几年如偶像剧一样的生活,二十一岁就和初恋结婚了。那支水晶书签啊,这时它还在我的生活中闪闪发亮呢,我以为它会永远这样照亮我的生活。
二十三岁生了儿子后,我把为家庭献身当成最高信仰,然后现实的残酷远胜当下的狗血家庭剧让从前那个文艺女青年摇身一变,变身为可以为家庭牺牲自我牺牲尊严的主妇,什么荷马史诗、什么罗曼罗兰,什么“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不如教我如何和小三斗智斗勇,不如教我如何忍受那地狱之火。什么贝多芬、莫扎特,钢琴上放满了奶瓶和尿布。头顶鸡窝发型、熊猫眼圈、摇尾乞怜的我已经彻底忘记了那个走在紫金大桥狂雨中的收到过水晶书签的女孩。
二十五岁的我带着两岁的儿子,搬出了那个大家,从此踏上了蜕变成老司机的大路。
那支虚构出来的水晶书签上刻着什么名言,我已经全然忘记了,虽然它可能在我整个前半生里起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后来我亲手摔碎了它,看着它的碎片从地上弹起,火箭一样直飞冲天,然后像星星一样停留在我的夜空里。现在我欢快地回忆着老司机的旅程,好像从来没有受过伤害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