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西蛮荒故事

        丹桂乡,地处滇西边陲,往西十公里是怒江,从怒江过去,只需再走半日就进了缅甸。上世纪,乡里仍然分宗族聚集,人数最多的分别是祝氏和于氏,由于种种原因,两族人世代结仇,又因为地处偏远,民智未开,此地民风极为剽悍,两族人常常因为田间地头微不足道的利益冲突而引发大规模的械斗,时不时都会有人丧命,甚至事后两族人的发丧队伍相遇在路上,还会引发争斗,政府为了减少两族人的争斗,专门划了两片坟山,南边的给了于家,北边的给了祝家。

        两族互相争斗的场景一直持续到上世纪三十年代。结束这一切的是一个于家的后生仔,那时他才三十出头,却留着一把及肩的大胡子,乡里人都称他为于大胡子,慢慢的,后辈里也就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了,故在下文里,我们也称他为于大胡子。

        于大胡子的前半生,简直算得上是一部标准的流氓养成记,从小习武,耳濡目染乡里的剽悍民风,十六岁入了伍,五十斤的石锁抡得呼呼响,后来从军队逃走,凭着一条快枪倒卖起了烟土,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三教九流,无不精通,速积累起了财富。在外漂泊了十多年,当他带着一包银元回到丹桂乡安家时,人们惊讶的发现这个当初并不起眼的孩子已经长成了一个凶悍无比的大汉。两伙人的争斗,如果双方都没有老大,架还可以打上一阵子,要是有了一个可以征服双方的老大,争斗便该结束了。

        毫无疑问,于大胡子属于于氏家族,这个恶汉一下子成了于家的老大,此后的十年间,祝家人再不复往日的神勇,看到骑着高头大马,身披大衣的于大胡子,总要恭恭敬敬的叫一声于老大,其风头真可谓是一时无两。

        关于于大胡子的传说很多,有人说他凶恶,却只吃素,仿佛是入了什么教派,又有人说他天生神力,一只手能拉停一匹奔驰的烈马。

        但于大胡子有两个爱好,乡里无人不知,一为爱马,二为好色。

        那时的丹桂乡大还没有见过马,苦寒之地的人们只养吃苦耐劳的骡子,能驮货能犁地,于大胡子算得半个武人,爱马,他的马厩里养着五六匹从外地买回的好马,这其中最爱的却又是一匹青鬃马,此马虽不是什么一流的宝马,可在丹桂乡,已是一等一的货色。每日晚饭一过,于大胡子骑着他的爱马出了家门,路人们只敢偷偷的望着他,就连山里烈性难驯的骡子,看到他胯下的马,也都低下头呼哧喘着粗气,似乎有些自惭形秽。于大胡子瞪着眼昂着头,马也学着主人的姿态,一人一马,好不威风。

        再说他的好色,往日里,丹桂乡两族人之间的冲突纯粹是因为祖上结仇和乡人普遍崇尚暴力解决问题,除了时不时斗殴外,乡里其实也算得平静,及至于大胡子当了老大,乡里乱成了一锅粥,每逢祝氏少女出嫁,他总要去占房,十年间不知做了多少辣手摧花的事,祝家人暗暗的憋着气,只等有机会便要送他去见阎王,后来的事实证明,也正是他的这个爱好送了他的命。

        于家出了个恶人,虽算不得人才,但胆大心狠,欺压了祝家十余年,也算一时人物。可俗话说得好,风水轮流转,你方唱罢我登场,这不,十年后,祝家也出了极其生猛的三兄弟,老大唤作祝英,老二唤作祝成,老三唤作祝发,兄弟三人联手取了于大胡子的性命。

        说起祝家的三兄弟,年龄都只差着一岁,到了老大十八岁这年,看到母亲和乡间人以种地为生,一年到头生活依然紧巴巴,甚至常常挨饿,略一思索,不如索性做个猎户,一是兄弟三人年轻力壮,二是彼时山里还有虎和老熊等大型猛兽存在,每年打上几头,混得应该不会比地里刨食的人差。就这样,三兄弟成为了乡间唯一的猎户,原来的地大都卖了出去,只留下一亩多种了苞谷,每年除却喂一头年猪的分量,其余的全酿作了酒。

        好酒是乡间风气,老话说“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在丹桂乡,上至八十岁的老人,下至七八岁的学童,都能喝上几口,越是硬扎的汉子,酒量越大。

        论酒量,祝英是乡里头一个。十八岁时能喝八两,二十出头时喝得下一斤半,到了二十多岁时,任凭如何凶险的酒场,也再没人见他醉过,而他那有趣的喝酒方式也被人们津津乐道,身前摆一个瓷海碗,无论烈酒还是醪糟,一律倒满,等深呼一口气,抬起酒碗,咕嘟咕嘟如牛饮水一般,一碗酒瞬间倒进了肚子,喝完酒也不打嗝,歇那么一下,又能饮下一碗,几年之间不知喝倒了多少汉子。如今丹桂乡的男人们酒量已不比祖辈,可要是谁在一场宴席上喝翻全场,仍会戏谑而骄傲的称自己为祝英转世。

        也不知怎么的,三兄弟一水的养成了沉默豪狠的性格,老大沉稳,老二聪慧,可要是说到勇猛,三兄弟中当以老三为最。兄弟三上山打猎是丹桂乡的一道风景,老大挎杆一人长的铜炮枪,老二背着一支强弩,弦粗板硬,一只脚踩着弩板才能拉满,而老三的腰间,总是挎着一把磨得锋利无比的砍刀,要不是乡人知道他们的脾气,这样的场景真令人望而生畏。自成为猎户以来,死在三人手中的猛兽不说上百,怎么也有几十号,多数死于老大的枪和老二的强弩,剩下的都是些发了疯的野兽,受了伤乱扑乱咬,枪和弩都派不上用场,这种时候就靠老三手里的一把砍刀和野兽肉搏,传说他背上的抓痕像一棵老树一样,如此凶猛的作派,使他成为了乡里的天字号猛人。

        再说兄弟三人的家里,父亲早逝,除却老母亲外只有一个堂妹,从小便寄养在家中,受尽一家人的宠爱。

        时光匆匆,妹子转眼间长到了十八岁,到了出嫁的年纪,与一个外地人看对了眼,腊月里起完二媒,找了祝氏门庭里德高望重的老先生挑了个黄道吉日,便准备起婚事。

        话说大婚这日,天朗气清,果真是个难得的好日子,厢房里的喇叭声一起,灶房里的大锣也跟着响起来,大锣响一声,老大手举托盘跳到院场,院子里顿时响起了一片叫好声,只见老大身手敏捷,在院场里蹦蹦跳跳,托盘却像磁铁般牢牢的吸在手中,老二和老三紧随其后,兄弟三配合默契,瞬时就将托盘里的“红炖”一盘盘摆到了席面上。这正是丹桂乡的传统习俗“跳菜”,但凡妹子出嫁,须由长兄跳第一道菜,假若家中无长兄,则要找一个血缘关系最近的兄长完成这一项传统,而托盘里的第一道菜是千古不变的“红炖”,五花猪肉切成方块大小煮熟,用染粉染成红色,在那个生活条件艰苦的年代,寓意很简单,希望外嫁的妹子以后日子红红火火,天天有肉吃。

        时过正午,席面上依然喧闹无比,划拳行令声此起彼伏,老二和老三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客人们嚷嚷着要和祝英拼一拼酒量,要是平日里,好酒的祝英早入了席,可今日他却滴酒未沾,只身着一件单衣,露出黝黑的胸膛,如一尊佛像站在堂屋前招呼着客人们。按习俗,无论千里万里,大哥要在今日护送妹子最后一程,一直送进婆家门,要出远门呢,可喝不得酒!

        日渐西沉,天气变得更加凉爽,院子里的酒香使人沉醉,只听得厢房里吹起了辞堂调,到了该出门的时候了,妹子表情哀伤,挥泪洒别姑母和二哥三哥,饶是两个顶天立地的汉子,看着相依为命十多年的妹子出嫁,也忍不住悲伤起来。只有老大神色平静,整了整衣装,在腰间别上了老三常用的砍刀,吉时已到,辞堂调吹到了最高潮,姑母哭得快要昏厥,祝英示意老二老三安抚好母亲,自己则牵起妹妹的手,转身便要出门去。

        忽听得嘀嗒嘀嗒的马蹄声,祝英神色一凛。该来的还是来了,在场的众人顺着马蹄声瞧去,马上的人不是于大胡子还能是谁,院场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于大胡子骑着青鬃马,腰间挎着军刀,神色傲然,一人一马,径直走进院场,停在了众人面前。

        “祝英,可知我丹桂乡的规矩?”

        “于老大见笑,我兄弟三人打猎为生,整日与畜生打交道,还真不知乡里有什么规矩。”

        “莫和我装傻!我知你兄弟三人如今翅膀硬,但若是想坏我规矩,便和我手中这口刀说话!”

        于大胡子话音未落,刷的一声转手抽出军刀,刀锋直贴到了祝英的脸颊。

        刀一出鞘,在场的人都小声惊呼起来,可众人均知兄弟三人的凶猛,事已至此,看来今日必定要闹出点动静了,祝家人受于大胡子欺压十余年,积怨已深,都划量着,今日只要兄弟三人一动手,势必要上前帮上一帮。

        就在众人还各自思索之际,只见老三一个箭步冲了出来,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柄打铁用的铁锤,一句话没说,只一锤打在马头上,刹那间人仰马翻,受了这势大力沉的一锤,于大胡子的爱马居然连一声哀鸣都来不及,直接当场被活活打死,这一下兔起鹘落,直惊得于大胡子握不稳手中的刀,就趁他慌神的这间隙,老二已拔出大哥腰间的砍刀架到了于大胡子的脖子上,丹桂乡嚣张跋扈十余年的于大胡子,竟然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就被两个后生仔拿下!

        可这于大胡子毕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当了许多年的恶霸,完全知道如何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刚刚突然慌神,一是万万没想到祝发这个小楞种,居然不说一句话就敢对自己动手,二是因为此时已年过四十,这几年生活安逸,落下了练功,完全招架不住这几下生猛的攻击,此刻缓过了神,虽被祝成用刀架着脖子,却恢复了平日里镇定的老大模样。

        于大胡子料想三兄弟不过是给自己一个下马威,万不敢再做什么出格的事,于是缓缓的道:“祝英,你兄弟三人的手段鄙人领教了,只是还有几十号兄弟在家里等着我喝酒,这把刀子架在我脖子上怕是有些不妥。”谁知祝英十年不变的扑克脸上竟然一点点的露出了神经质的笑容,他的笑声一点点变大,庭院里的人惊讶的看着祝英,同为乡邻这么多年,居然没见过祝英的这副模样,就连于大胡子,也让他笑得心里发毛。

        只有老二和老三知道,大哥已起了杀心。今日的情况,大哥老早前便已料到,早就作好了一切安排。

        祝英直笑了一锅烟的时间,突然剑眉一竖,玩味的看着于大胡子说道:“杂碎,你定是以为我兄弟三人不敢动你,可实话告诉你,今日落在我们手中,你就莫想再活了!”

        于大胡子心中已明白几分,他又惊又怒,大叫起来:“祝英!你不敢,今日你若杀了我,我于家的兄弟们断然饶不了你!”

        祝英道:“哦?是吗?老二!把他右手剁了!”

        大哥在家中历来说一不二,祝成听到这里,也没多想,让老三拉直了于大胡子的右手,手起刀落,鲜血喷溅,于大胡子一声哀嚎,一只右手已落到了地上。

        祝英又缓缓说道:“老三,把这杂碎吊到门前的核桃树上,把这只断手给他于家的兄弟们送去,就说于大胡子的命我祝英要了,想要报仇的便来,我和我的铜炮枪在这恭候大驾。”

        老三按老大的吩咐去了。

        现场吃席的祝氏门人都惊呆了!刚刚还在思量给兄弟三人援手的汉子们脑袋里一片空白。老二带老母亲和妹子妹夫入了堂屋,老大站在院子里朝大家作了个揖,朗声说道:“各位高邻,大家有目共睹,今日本是我妹子大喜之日,可这杂碎要来行那猪狗不如之事,我兄弟三人无可奈何才出此下策,但我兄弟三今日有意要杀杀他的威风,他的同门想要来报仇的另说,若不敢来报仇,我三人也不敢私自结果了他的性命,只等明天送往县城定夺,众位高邻困了倦了的可先行离去,还没吃饱喝足的请接着入席,等会阿发回来让他再陪大家多喝几杯,灶房里可还炖着好几锅肉呢,哈哈哈哈。”

        听祝英这么一说,人们才想起此刻眼前这个被剁掉一只手,看起来无比悲惨的人这十年间对自己的族人做了多少的恶事,大家的心又硬了起来,有意要助三兄弟彻底杀了他在乡内的威风,故竟没有一人离去,吃饭的落了座,打牌的重摆了桌,连厢房里的唢呐也欢快的吹响起来!整个院场又恢复了初时的喧闹,只留下几只土狗舔食着院里的鲜血。

      老三回来了,据说于家的汉子们看见老大的一只断手十分愤怒,若不是畏惧他的一身胆气,只怕是难以脱身。老大叮嘱老二老三入内堂擦枪磨刀,准备家伙事,只等于家的人一来便是一场硬战,自己依然站在堂前招呼客人,可直等到天黑宾朋散去,仍然不见于家人的踪影,后来人们都说于家的汉子们被祝家的三兄弟吓破了胆,加上于大胡子虽是族内的老大,却也不是什么善人,故等了一天一夜,只等来于大胡子的大老婆在门前哭闹了一阵,却无济于事,于家人完全没有开战赎人的意思。夜晚宾朋散去,三兄弟依然不敢大意,在院场里架起了大火,烤着火喝了一夜的酒。

        天亮了,老三留在家照顾母亲和妹子妹夫,老大老二一人背了一壶残酒,背上枪和弩子出了门,当时天刚拂晓,道路两旁却早已站立了许多人,于大胡子栽了的消息一日内已传遍乡间,大家都等着看曾经不可一世的于老大是怎样的一副下场,几百人的街道静悄悄的,几百双眼睛就这样目送兄弟二人押着于大胡子一直翻过了山坳,那正是去往县城的路。

          多年之后,已年近百岁的老人看到电视剧《水浒传》中“林冲刺配沧州”一节,颤颤巍巍的说道:“当年祝家的两兄弟也是这么用麻绳拉着于大胡子去了县城,只不过带的不是棍子,而是一杆枪和一把弩子。”

        故事的结局有两个版本,一种是说兄弟俩确实带着于大胡子到了县城,没过多久,这个在县里也臭名昭著的大恶霸就被毙了,第二种说法是兄弟二人故意绕了很远的路,让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去了县城,最后却在一个晚上绕回了天山桥,用老二的弩一箭接一箭的射死了于大胡子。而大部分的人更相信第二个版本的结局。

        故事到这里好像讲完了,可奶奶喝了一口浓茶,又才说到:“就在于大胡子死后没多久,他的妻子和女儿在回娘家的路上消失了,从此再也没有人听说过她们的消息,直到后来新修公路,施工队在地下挖出了两具女人骸骨,一具大的,一具小的,人们才知道于大胡子的妻女被双双杀害。”

        于大胡子被灭了门,是谁下的手,奶奶没有说,只是眼神复杂,淡淡的说了句:“人们为什么更愿意相信第二个结局,是有一些原因的。”

几句话说得我目瞪口呆,雨还没有停,从我家门口往南边瞧去,天山桥头的天空已是黑压压的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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