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然母巢之下,不乏巨婴。
婴之巨也,依附于巢;巢可重塑,卵不可重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灵魂思想,修于自身。人之独立,在于精神独立,而非倚之年龄渐增。然观之今世,巨婴之多矣,实难估量。强势父母,弱势子女,更囿于孝道,视父母之命,即为天命,岂敢有丝毫违背?
观之自身及身边人,家庭矛盾频出,提及爱情则尤甚。子女婚姻,父母操办,不满于子女伴侣之时,即为自身行使父母权利之日。子女与伴侣感情深笃,父母视之为无物,无话可说,无法可商,早日分手,是为正道。若遇反抗,则孝字当头,哭闹为后,威胁继之。子女不敢违背孝道,于是以此拿捏,视为把柄,轻则斥骂,重则断绝关系,何愁子女不妥协焉?
然何至于此?辛苦多年培养,望之成才,却逼之为奴。一切顺己心意,方为上上之道。然则何以保证己之决定,利于子女?并未受过高等教育,并非思想道德水平高于子女,更未了解子女心意、综合考量,却全不碍对己之决定有迷之自信。一句“为你好”,轻描淡写,即妄图决定子女人生,多年后,子女婚姻不幸,谁为之买单?若有一日,父母悔于当日强逼,子女却唯有仰天长叹,一时妥协,终身遗憾。
上述为父母之过,然身为子女,并非无过。无原则,无思想,无胆量,遵于父母之命,无视己之心声,即令成年,尚未成人。人生于世,却无立世之主张,有何趣焉?唯命是从,实为省力,兼之可获“懂事”美名,划算耶?但思之亏损,即将己之人生决定权拱手让人,兼之如有不测,决定之人概不负责,唯有自己买单。此中关节,唯当事人多有滋味尝之。
吾思之,父母亦为常人,有私心,有偏执,何以我国文化,定要渲染父母伟大无私?难道一见子女,即化身圣人?若非如此,何以子女之人生,定要听从父母之言?若己之决定更为优质,有何理由舍弃?父母生养,固应感激,人生之路,却非己不能走,一味盲从,又有何益。小事妥协尚无碍,大事无主见,则百年后回首,岂非于他人要求下度过一生?无趣,无趣!
嗟乎!叹亲子,何故相爱相杀?父母少固执,尊重子女,子女多主见,体谅父母,岂不万事大吉,少争执焉?然说之甚易,做之甚难。“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固执与软弱,何日可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