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持了二十年的人性本善观,终于在一点一滴中被我自己推翻。
我现在觉得“人性本善”是用来教育小孩子的。
人性本恶才是社会真正残酷的事实。
当然,这里的恶,并不是狭隘意义上的恶,而指的是人性的弱点:贪婪、自私、懒惰、寻求快感、追名逐利……等。
每个人都会这些弱点,没有例外,而善与恶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能克服自己的弱点,控制自己的行为。
很大一部分人,都无法很好地控制这些弱点,包括我自己。
人们总是会想尽一切方法让自己活得更加轻松一点。
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面前,人性的弱点被很好地隐藏了起来,因为大家彼此之间根本没有牵扯到任何利益关系。
而在团体或社会中,人性的弱点被无限放大。
每个人都会下意识不想主动负责,每个人都会下意识不想去帮忙管理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的事情,每个人都会下意识想偷懒,每个人都会下意识想逃避责任。
只有不得已,只有关系到自己在乎的利益,只有被外界的环境强制要求时,这些人才会变得主动。
我以前一直觉得团队合作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大家一起共同努力,互相打气,互帮互助,奔向同一个目标。
在经历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团队合作之后,我慢慢地意识到,这样完美的团队只存在于理想世界里。
除非涉及到大家共同在乎的东西,比如金钱、生命等,否则,几乎没有一个团队是所有人拧成一股绳,一起努力奋斗的。
人都是自私的,向己而生的。
在一个没有共同利益的团队里真正在乎这个团队的,也就只有团队的队长了。
所谓团队合作,也不过是团队成员在团队队长的鞭策或命令下迫不得已而进行的努力。
只要没有任何的严格要求或规章制度,团队里真正在做事的大概率只有组建这个团队的队长。
因为没有人想主动去承担属于自己之外的责任,很多人甚至连属于自己的责任都不想承担。
人都是懒惰的,渴望轻松的。
伟大而优秀的的人无非就是能克服自己弱点的人,知道自己什么时空不能做什么事的人,知道严格要求自己的人。
罪大恶极的人不过就是无法克服自己弱点并且还助长它们的人,过分寻求快感的人,过分追逐名利和金钱的人。
一向如此。
不过如此。
总归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