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顶一万句》才读完上部《出延津记》,还只是粗浅一阅过,却有很多话觉得不得不说。
这世间,有两件东西我觉得是顶顶了不起的,一为声音,二即文字。表达情感,传递心境,除开肢体上的亲密接触,再没有任何东西能比这二者更为有效了。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曾经多次因为自己拙嘴笨舌嫌弃和折磨自己。我爱声音,爱文字,但无法有效地利用它们来向世界表达我自己。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能表达出来的东西只是我们能感受到的一小部分。如果生活是一片海,人的感受力是一座冰山,表达力就只是冰山的尖角。而且,被说出来的感受无人能懂即是孤独,我不说出来,也还是无人能懂的孤独,这最后结果,其实竟是一样的,我也就不多折磨自己了。
作家算是人类里小部分善于运用了不起的文字的人,虽然也只是把我们凡夫俗子能感受但是不能描述的感觉表达出来而已,但这已经算是伟大了。刘震云先生算是伟大人物的一员吧,我的目的是褒扬这部小说,这句话确实是不能少的。《出延津记》里,文字自然,没有冗余,该有的都有了,不该有的却是一点也不多,足以见得刘震云先生驾驭文字的功夫。故事称呼杨百顺他爹,同他爹做生意的十里八乡的人,都是“老”加“姓氏”。卖豆腐的老杨,剃头的老裴,赶大车的老马,教书匠老汪,甚至来传教的洋人也是老詹,这样在称呼上一统一,就不见了身份等级的差异,讲起故事来就更加顺顺溜溜,百态众生像也就得以描绘。文字的功夫还在更多细微处,粗粗略过也不得细说,还等容后再补。
这上部故事真正吸引我的,除了它的文字,再然后就是它的故事本身了。一环环一扣扣,不过是市井小民的生活场景和十几岁少年的普通成长故事,却似乎是有着一股魔力,把你深深吸引,引你一步步细细观来。在主人公杨百顺一路按着生活的随意铺排前进的时候,他其实迷迷糊糊,什么也没有去想,全凭天意和个人喜好来选定明日路线,甚至后来结婚卖馒头、贩葱、出外找跑掉的吴香香,个人喜好都被忽略掉了,全凭上天旨意做事。杨百顺改名杨摩西,遇到传教老詹的时候也曾想着要弄清自己要到哪去,但终究还是没有结果。后来走出延津,只是为了找到能和自己说得着的小孩子巧玲。我无法评价杨百顺这一生,因为谁的一生怎么走,有谁能有资格评判呢?那么多的偶然最后就引发了人生的必然,又有谁能说的清楚呢?我可以触摸到的不过只是这情节,只是能作为一看客。不过我欢喜做一看客,我从小就喜欢看周围的人物百态,边看就边学到了什么,故事徐徐展开的画卷,对我来说就是一幅基于现实的百汇人物故事图,我不用去细想这故事带给我什么,就只是看着都开心,就像故事里的杨百顺就是爱听罗长礼喊丧,不需要理由。或者就用故事自己的话来说:这本书和我说得着。
以上说的却还是没在点子上,小说的主题是“中国人生存状态下深藏的不为人知的孤独”,孤独倒是有体味,但是散发到民族的孤独,到目前为止倒是没有感受到。倒是读完书有了自己新的孤独:我的感受无法被精确表达,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孤独感就像被蚂蚁噬咬,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