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需要沉淀的,与酒相像。并不是一定,只是经过沉淀,味道会更加醇厚而香甜,人们会更加珍惜而珍重。
而如今的世界浮躁且快,有些时候我更向往古时的爱情。他们的社会变化很慢,变化慢人心便不会思变,人心不思变便可得长久时。
我曾很羡慕一见钟情,古时的一见钟情,那是一种在茫茫人海中一眼便认定彼此,认定了便有莫大勇气厮守一生,白头到老,至死不悔,带着一股决绝和少年人的孤勇。现在人的一见钟情更多地源于一种想让人陪伴的空虚,与渴望被人理解的孤独。那不是爱,因为陪伴,任何人都是可以的;而理解,世上没有人走过你脚下的路,自然也不会有可以感同身受的人。
如我这般二十小几的年龄,便结婚生子的,我羡慕于他们的青春美满且如愿以偿,因为他们大多嫁给了爱情,我曾于 在人生的四分之一处思考爱情 中写:爱情,在二十多岁便结束也足够了。因为二十多岁,是爱的感觉最浓烈炙热且深厚的年纪。但他们很多都不能长久,因为未经沉淀所以不懂珍惜,这灯红酒绿的世界诱惑太多,而二十多岁的我们,是否真的做好了享受这份爱情并为这份爱情保鲜一辈子的思想准备,为何我说享受而不说守护,守护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责任,而非爱情。大人常说,爱情到最后就变成了一种责任,十八岁听到这话的我缄默,因为不知该如何反驳,到了二十二岁我发现的事实是说这句话的三四十岁的他们,依旧避免不了离婚,他们都把爱情当成了生活在过,生活在岁月的搅拌中渐如一潭死水般泛不起一丝波澜,也无人生的乍喜。如有一日,一成不变的生活一旦出现了一丝的不和或是外部的重大变故,那么就好像光滑的镜面上出现微小的裂缝,会以最快且最决绝的速度土崩瓦解。
如若抛开古时男尊女卑的背景,单论那时爱情之美,那种美好是足够让人可歌可泣又可叹的。
即便是他们的文字也是可以传情的。因为一封信跨越了千山万水,载着数月的期待,多了空间的修饰,有了时间的痕迹,方才能送到心爱的人儿手上。那是一种能清清楚楚感受到时间流逝的爱情,沉淀下来,就成了死生契阔。
更别提心爱的人儿,带着经年的风尘仆仆,风霜染了鬓角,尘沙上了眉眼,一步跨到你的面前时,那样的爱情是带着虔诚与震撼的,就像朝圣一般。我们的眼里装的是世界,他们的眼里便是整个彼此,那是一种信仰,坚定彼此就是彼此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