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看《奇葩说》,辩论主题是“一个人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是不是件坏事”?
阐述这个论点之前,我先讲个小案例:
聪聪和明明在世界五百强近千人的竞聘中脱颖而出,他们都很优秀,都是重点大学毕业,在一轮轮的面试选拔中,两人不相上下,但是公司却只招聘一人。
面试的主管最后决定,给两人三个月的考核期,三个月后只能留下一个人,另一个人必须离开。
竞争非常残酷,职场如战场,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职场有职场的规则。要想争取到留下来的机会,两人必须面对这次残酷的竞争。
三个月中,聪聪和明明表现的都很优秀,尽职尽责,总是积极又出色的完成领导交代的任b得知务,不管是出差、加班还是户外任务,两人从不喊苦喊累。
但不同的是,不管是每次公司聚餐还是应酬,明明都是主动坐在部门领导旁边的人,在饭桌上,他会很积极的给领导端茶倒酒,替领导挡酒,说很多阿谀奉承的话,使个劲的拍领导马屁,如果领导喝多了,总会坚守到最后,把领导送回家才结束。
他会托人带来老家特产分给同事们吃,也会私底下请几个重要部门的同事吃饭。
而聪聪就不一样了,他是农村出来的孩子,不会那么多“歪门邪道”的职场战术,从小父母就教育他,人要活得刚正不阿,靠实力取胜。
所以聪聪仅仅只是安分守己的完成工作以内的事情,他说:职场虽如战场,但职场也是个讲究公平的地方,相信领导能够慧眼识珠,能够分辨出来谁才是真正的千里马。
三个月的试用期很快就到了,考核结果也很快出来了,结果如大家所猜测的一样:明明留下了。
职场上,领导都喜欢会来事、懂眼色、会说话的人,可能你的实力只有6分,但是如果你的情商够高,能够在实力以外的地方给自己加分,那么你走的就不会那么艰难。
曾经我们最看不惯对领导点头哈腰的人,可是后来,我们却成了满口胡言的马屁精;
领导的表情就是我的心情;领导的嗜好就是我的爱好;领导的爱人就是我的爱人;
我们讨厌反感这样的人,觉得戴着这样一幅面孔生活的人,抛弃了做人最基本的尊严和底线。
一个人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是不是件坏事?
现场对这个话题进行了投票,59%的人认为这不是件坏事,41%的人认为这是件坏事。
正方的观点是:一个人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是件坏事。
生活有无限的可能性,我们说好要做不一样的烟火,而我们却成了我们见过的那几类人,我们成了“其他人”,但更悲哀的是:我们“迫不得已”成了其他人。
当我们被迫成了父母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也许我们并不那么开心,但是周围所有的人都说:你这个样子很棒。
我们明明想扎根于大城市,因为那里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但是仅仅因为父母觉得回家考公务员才是正经事,所以“因为父母”,我们放弃了理想,放弃了更多成长的机会。
我们明明很讨厌那些溜须拍马的伪人,但是很明显的是:往往是那些溜须拍马的人才走的更快走的更高。为了在职场上有更多收获,我们也强迫自己改变,学做跟别人一样的人。
我们也许会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但是我们却丢了原来的自己。
反方的观点是:一个人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不是件坏事。
这恰恰说明我们在改变,改变即是成长,因为成长我们才认识自己、认识世界。
我们说好要做超人,保护家人,可是世界在变化,周围的人都在成长,如果我们原地踏步走,我们怎么给我们爱的人一个温暖的港湾,我们怎么在这个残酷的社会中立足。
房子、车子、票子、孩子,哪个不是压在我们身上重担,如果我们不成长不改变,我们如何成为家人眼中的“超人”。
顺势而为并没有错,也没有人会嘲笑你,这恰恰是你成长的一个标志。
所以:一个人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不是件坏事。
我们都说不清楚我们离最初的自己有多远,也许最初的自己仅存在于记忆中,也许已被时光雕刻的面目全非。
这些年,我们经历过各色各样的风风雨雨,我们被外在环境驱使着不得不去改变,我们快忘了自己最开始的模样,我们只顾着往前奔跑,却早已忘记了曾说过“不忘初心”。
人总是要变的,改变即是成长,但我希望我们都能够做独一无二的自己,做最真的自己,而不是要成为某一类人,做其他人的复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