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可以选择恋爱或者不恋爱,可以选择结婚或者不结婚。
选择不结婚的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有可能与人的关系互动中受到过创伤,或者说在跟人的关系中让他感觉到太不可控。他需要回避跟人的关系,然后来发展跟小动物的关系。所以他父母能够理解,在和孩子的关系中间,他们没有办法获得他们那种应该有的控制权的话,跟父母的关系就会转移到跟其他人的关系中。那他跟其他人的关系就是用没有关系,这样的关系来拒绝交出自己在人际关系中间的权利,或者是只交出一少部分,不过度交出自己的权利。这种状态是值得尊重和理解的。如果在这个时候父母逼迫孩子要恋爱结婚的话,那就是有一次在剥夺他们选择他们自己生活的权利。最后可能会导致他们甚至用自杀的方式来诠释自己对自己生命拥有的主权。
有一种自杀是因为他想用自杀的方式来告诉全世界说,这条命是我的,我有权利去决定和使用他。
(来自精神分析家曾奇峰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