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书,当然也喜欢读书。
我记得我哥有一本<<故事大王>>,已经破的不成样子,也就勉强还能看一半的内容。小时候的我睡觉前总会拿过来看几眼,才能入眠。别人会觉得那本书已经是一堆废纸了,我还是把它当作宝贝。
小时候最激动的时候就是发新课本,我总会主动跑过去把一捆捆的新书抱到班里,然后一本一本发给同学,拿到自己的新书,总会先把鼻子贴上去,仔细闻闻新书的味道,我喜欢 书籍那种特别的香味。然后用手指尖慢慢的打开书,大概浏览一下新书的内容。
回到家,把新书小心翼翼的拿出来,那感觉就像手里拎着一篮鸡蛋,生怕他碎了。找到几张硬的纸,最好是牛皮纸,就给新书包上书皮,不用很美观 ,但一定要平整,然后再一笔一画的写上自己的名字,就像签下自己的生死状那般谨慎。
我喜欢看书,但我的课外书很少很少。
每次看到同学拿来一本课外书在大家面前炫耀,我都会凑过去看看,同学看到我过去,总会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大声说,“别碰”!停下向前的脚步,低头看看自己肮脏的手,确实,我不配和这些书有过密的接触。
想拥有一本书,就必须自己去买,老师说过 大家有书要借给同学看,我知道,没人会借给我,我在同学眼中,就应该是消失的状态。一句“他没妈!”就把我排除在了圈子之外。
每次过年,总会拿着压岁钱跑到书店里待上半天,那是最幸福的时刻,这是在书面前最“理直气壮 ”的时候 ,精挑细选,选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如获至宝,终于能体会一把占有心爱姑娘的感觉了。
深知借不到书的痛苦,所以有同学管我借书总会第一时间奉上。他嘴里说着看完就还,看完就还,可过一段时间,就像石沉大海一样,没了下文。这样的情况多了,我便不把书拿到学校里了。日子久了才知道,真正爱书的人,只送书,是不借书的。
有次和爸爸去书店,看到一本很喜欢的字典,可那本书很贵,家里当时情况不好,我爸身上没带那么多钱,我和我爸说想要这一本,他看看价格,告诉我下次再买,我不开心,撅着嘴,快要哭了出来,他和我说了很多,可我就是听不进去,还和他吵了起来,没办法,我爸和熟人借了一些钱,把那本书买到了,回到家后的好几天,他都没怎么理我,他说我就知道自己,不为别人考虑。我当时还不太明白,只觉得能买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就行了。
现在想起来,真觉得自己当时太自私了,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让我爸丢掉了最在乎的脸面。还好现在长大了,知道要为别人考虑了。做人不能太自私,不能自己想要得到什么就去牺牲别人的利益,要顾全大局,即便那是一本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旧书有一种特别的感情。看到一本沾染上了灰尘的旧书就觉得可惜,所以,只要有机会,看到一本别人不要的书,我就会想办法收回去。一切事物都会陈旧,只有书才能历久弥新。把一些旧书当作废品处理,我觉得那简直是暴殄天物。
我最想去的地方就是旧货市场,我会在那里待上半天时间,淘到很多的旧书,就像等一个人归来。不过,我没机会去到哪里,只能让父亲的手,去帮我找回那些灵魂,我想让我的眼睛,重新让那些旧书焕发光彩。
文字写成书在古时候珍贵异常,刻在龟甲兽骨上的<<诗经>>,<<周易>>,只存于皇宫豪宅。写在羊皮上的一本<<圣经>>要用去三十几只小羊,那时候,一本书的价值相当现在一辆豪车的价值。那时候,只吃粗面包饮清水的僧侣,在油灯下读那金贵异常的书籍,心中虔诚异常。
现在书多了,价格也不贵了,读书时还是要有一颗敬畏之心。书的价值不在那一摞纸张,而是透过纸上那些文字,得以教育,得以警示。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而且同一本书被不同的人来读,一定也会有不同的收获。
古人讲的不错:寒读之当之以裘,饥读之当之以肉。欢悦读之当之以金石琴瑟,孤寂读之当之以良师挚友。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读书也真的能给人们带来许多现实的好处。读书多了,对于书籍的认识也有了自己的理解,也许书的功效会更大呢?
古人读<<诗经>>是用来管理国家,教育子民,都是教条似的学习,我觉得,这样做是不是有些偏颇了呢,确实,<<诗经>>中可以学到很多教条似的知识,可不要忘了,<<诗经>>是当时各个地区人们口中常唱的 歌谣集合,他的文学价值,艺术价值,才是最值得挖掘的。
现在网上有些爱读书的人号召“快速阅读”,几个小时就能读完一本书。当然,这对于那些提供知识,技巧类的图书,确实是个不错方式。可以让我们在短时间内得到最多的知识。可对于大部分书来说,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很多书中提供最多的是一种人文情怀,是一种文学修养,这就需要读者慢慢咀嚼,细细品味。
我喜欢读书,喜欢读旧书,可我没有去过二手书市场,也许今后也不会有机会能去到。在北京住院时,爸爸每周总会去一次潘家园,回来时带来一堆旧书,什么样的都有,有破的,有好的 ,有新的,有旧的。每次看到那些书,总会爱不释手,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就像看到一位许久未见的老友,感叹一声,原来你在这。
不会再让你受委屈,不会再让你的才华湮灭。手捧起你的身体,也许姿势并不雅观,可用一颗最虔诚的心读你,就是对你最好的报答。还好你在等我遇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