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2年我的人生轨迹开始改变。从上海回到安徽老家,寄住在外婆家,什么朋友也没有,行李中有衣物、江户川乱步的侦探小说,另外还有一个篮球。
这个球顺理成章的成为人生地不熟的我的唯一快乐。我废了好大劲给它充足气,拆了舅舅家的打气筒并且没装回去。篮筐是个不小的难题,更加费周折。起先找来普通的铁丝,做着做着就觉得不像样,后来用竹条编,也未能成功,过了一段时间,偶然从表哥家的床底下找到一条钢筋,终于用老虎钳做了一个出来。接着新的问题来了:固定在哪?怎么固定?没想出来,又搁了一段时间,表哥想了个主意,插在土墙壁的砖缝中。方案有了,实施起来很快,经过反复调试,一个各方面都达到一定标准的篮筐诞生了,高度一米八,我都能灌篮。篮网是破渔网,不实用,就拆了。
接着我就开始在乡村三十七八度的毒阳下打起球来。一般都是赤膊上阵,男人味十足,姥姥不免在旁唠叨:就不怕太阳啊?捎了!(“捎了”为安徽当地方言,有“逞能”、“逞强”的意思,包含着极度不认同的感情色彩。)太阳实在不算什么,最要命的是满地的鸡屎,打一会你必须去河边洗球,否则满是鸡屎的篮球会叫你无法运球。表哥传球了,连着鸡屎传来,我三步上篮,样子虽然很帅,可是就有鸡屎落在脸上,没进。我狠狠的来了暴扣,顿时鸡飞狗跳,姥姥也吓了一跳。
我们的学校在一座小山上,也有篮球场,有一次我将这个篮球带过去,在上体育课自由活动时和同学们一起玩。他们几乎没有摸过篮球,就在电视上看过。那个所谓球场,不比外婆家满是鸡屎的“球场”好很多:篮筐是生锈的,框子上漆皮都掉了,篮架给锈歪了,像个奄奄一息的老婆娘,每次投篮都晃悠。地面是彻头彻尾的泥土地,开裂的,草长到小腿。但是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后来我们把篮球当足球踢了。
2
秋季运动会我报了好几个项目:短跑、4X100米接力赛、跳远、铅球。铅球是我的弱项,班主任为了凑数,把我报了上去,没什么意外,我第一轮就淘汰出局,有人说我是保存体力丢假球。
当时正值美伊开战。萨达姆非常令我们失望,多牛逼的一个人啊,被美国人给绞了,全过程还被“手机拍客”传到了YouTube。我们的体育老师,长得和萨达姆很像。“萨达姆”组织了这次运动会,并叫我们去拔草。很快球场就寸草不生,而且还用白粉画了一些线,像那么回事。村民也来看热闹,把小体育场围了个水泄不通。开始前,先听一大段让人打瞌睡的开幕式讲话后,这是一加一等于二一般颠簸不破的。
我印象中,短跑一般是一百米,可是我们的操场根本没有长达一百米的跑道,所以我的短跑项目缩水成了六十米。预赛我拿了头名闯入决赛,决赛共三人,其他两人据说是上届冠亚军。萨达姆的发令枪冒了烟后,我冲了出去,上届亚军早被抛在身后,但是冠军就是冠军,他还卫冕了,我大概差了零点几秒,得了亚军。但是几乎看不出来谁跑的快,这时我的同学们就为我鸣不平,说是黑哨。但是没关系,接力赛我被安排在最后一棒,前面三棒是我指定的同学,赛前我们都试跑过,是个冠军相的队伍。崔丽给我吃了不少桔子,还给我冲了一杯不知道哪里搞来的“违禁药品”,葡萄糖。第三棒快到我手了,我们队领先一秒多,接力棒传到我这,我们班同学都站在了桌子上为我加油,崔丽站在跑道边默默看着的。那是我有生以来最美好的感觉,那种被大家信任和依赖的感觉,我成了全场焦点,这让喝了葡萄糖的我异常兴奋,最后我们拿了第一名。崔丽叫俊杰给我拿了条毛巾擦灰。她穿着农家姑娘的花布裤子,皮肤很白。最后的跳远,我因为没有像样的对手,很轻松的拿了第一名。也就是说,到那时为止,我也算是得了“两金一银”。可是金牌银牌是当然没有的,三张奖状,两个大硬面抄、一个软面抄。萨达姆是这么抠门,怪不得给美国人抓了。
乡村生活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