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之都@2006

引子

大学快要毕业的时候,我打算去别处看看.这个念头促使我踏上了一段未知的时空隧道,这段旅行在多年以后如何改变我的人生轨迹,我不得而知,但是当我萌生了想要旅行的念头时,我就去旅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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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的大背囊,水壶,睡袋,地图,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充电器,电话号码簿,衣服鞋子,香烟.打火机,工具包.

我一个人手里撰着车票站在月台上的时候,就带着这个大包,除此之外,我是一个没有伙伴的孤独者.此时如果有人在附近,就会看到一个男子,立在那里似乎不堪 重负.我对我的目的地几乎一无所知,只知道,我要去仙都.仙都一定有什么东西在等待着我.此外,对于我是不是能够到达仙都,我没有任何把握.对于路上的一 切,我也没有什么期盼.

到仙都并不容易.我要先到安西,再换汽车.如同一切的终极目标,首先指向一个莫名的开端一般,我要准备在硬卧车厢里,度过两天两夜.于是我的旅行,就被修正为,到达安西.

仙都,逃亡之都

仙都,传说中的逃亡之都。全天下背包客,流浪汉,无情的有情人,懒散的精神崩溃者,都从自己的生活里逃向仙都。我加入了他们的行列,逃往仙都。

我对仙都仅有的认识是,那里有山,有竹林,有湖,可以钓鱼。据说很多人从此住在仙都,再不回头。我想我还是会回来,因为从本质上而言,我留恋人的味道。不过具体何时回来,我还没有想好。

忽然醒来去车厢接口处抽烟。灯光惨白。是的,我就要毕业了。这世俗生活即将把我淹没。在沉入水底之前,我要去逃亡之都,开始一场暂时的逃亡,逃离我所有即将面对的责任,包括我的感情与友谊。有时候我想要完全地彻底地消失,如同空气般存在,犹如时间般空虚而永恒。

我把手伸进自己的领口,抚摸自己的锁骨。它凌厉的形状,如同我坚硬的死不悔改的悲观与绝望。

梦的旷野 

夏日夜晚的旅途,火车车厢的灯火投射在路基两侧,犹如游动的光之河流。天色幽暗,不时浮现的水面,也许是河,也许是湖,也许是池塘,它们无一例外如同黑绒布面上被磨损的灰色部分,从我的瞳孔里飞驰而过。在梦的旷野,我是骄傲的巨人。

 窗玻璃上映出我的面容,它消瘦而锋利。如果要简单地形容,即是面如白纸,眼若黑洞。于是返回隔间,摸出一罐啤酒,复又回到接口去喝。 

安西。安息。那里有巨大的旷野,帝王们将自己的骸骨掩埋在巨大的封土之下。满是坟墓的旷野,就叫做原。由尘土来,终归于尘土,亿年后便是一粒飞沙或是石头。 

火车进站,我走下去,站在凌晨一点的某个站台。拾垃圾的小孩满身油污,敏捷地跳跃奔跑在轨道上。孤独的旅人深夜不眠,看候车室里等待离开的人们。在这一秒,有无数人出发或是到达,抑或是像我,做注定忘却的停留。忽然想起寒暑假坐车回家经过这里,白天或是夜晚,叫卖盒饭烧饼的中年男人,背着铺盖奋力挤上开往他乡的列车,开往一切不可知的将来。 

我在夏日的夜晚,随着列车奔向梦的旷野,然而我只是背离一切的旅人。

遗忘不能

这个白天,我在铁轨的嗒嗒声中醒来。

窗外是夏日茂盛的绿色,它们张扬着蔓延向天际。窗内是男人们和女人们,他们和我一起去往安西,或是途中就与我分道扬镳。他们或者是带着孩子的夫妇,或者是面带愁容的青年,抑或是神色木然的老人。我们一样行色匆匆,不知去向。无数次我在卧铺车厢醒来,在飞机上醒来,在巴士上醒来,在某辆轿车中醒来,如同《搏击会》里的爱德华诺顿,瞬间迷失,然后又沿着记忆中的那些地图迅速地找到路径,继续这旅程。冥冥之中,不自觉地沿着自己那曾经一闪念间定下的路径前行。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目标的左边,便向右转,发现自己在目标的东边,便向西行。但往往是,目标漂浮在自己无法触及的半空,无从着力,便久久地发呆。

何时,我曾经穿过整个城市去寻找一支玫瑰?

我洗了脸,喝了一包牛奶,吃了一块起司蛋糕和一小包韩国泡菜,然后摸出mp3把耳机塞到耳朵里。大约从3个月前起,我开始丧失和人交流的欲望,开始厌倦人说话的声音。甚至于我开始喜欢听器乐曲,他们纯粹而深邃,令我得以安静。突然的爆发,然后是沉寂。Explosions in the sky,抑或mono.或者是miaou。他们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弹出破碎而连绵的音符。

我带了一本书读,《看不见的城市》。是的,我去往仙都,我去往看不见的城市,渴望着变成一个看不见的骑士,这注定是一场绝望的不可能达到目的的旅行,因为我还可以看到我的影子,投射在车厢的地板上,和果皮、饭盒和塑料袋呆在一起。我不可能组织一支军队去摧毁这个世界,那样首先要摧毁我自己。我只能守着自己遗忘不能的那些失落,耻辱与伤痕,以及逐渐冷漠而封闭的心,继续逆着风跋涉在通向死亡的道路上。糟糕的记忆,旧情人,现实或者梦呓般的描述,价值观的颠覆与压抑。就此别离,一刀两断,或是不停地被影响与纠缠,不断地为了过去和现在在未来作出偿还。我依旧不断得在旅途中,犹如过去的12年。我依然在和陌生人的谈话中观察他们,抑或一言不发。我依旧绝望而固执,拒绝对未来作任何想象。

只是,我不能阻止别人和我说话。

注定相忘的相识 

去往仙都的夏天,我23岁。 

旅途中遇到的中年人很喜欢问别人的年龄,尤其是对于青年,我猜想这是出于某种试图证明什么的心态。他们所问的问题不外乎是学校,工作,成绩等等,或者恋爱情况之类,我都是简单的承认或者否认,提起自己的学校时,有轻描淡写的微笑,对应对方眼中艳羡的光辉。然后又提到我即将工作的公司,对方已是接近惊呼。然而,这些与我,全无意义,此刻,我不过是去往仙都的逃亡者。 

此时,我的同学们应该在礼堂里参加一个索然无味的仪式,以便向自己的青春告别,而我在路上,逃往自己的青春。 

也有年纪与我相仿的女孩,就读于同城的另一所学校二年级。我扫到她手机上的hello kitty吊挂与大头贴纸,便丧失与她对话的兴趣,尽管她容颜姣好,犹如半熟的蜜桃。当然,与每个假期你在火车上看到的一样,她身边有两个争着讨她欢心的男老乡。一个戴着蓝色镜片的眼镜,下巴上有一撮山羊胡子,另一个的头发是屎黄色。是的,灿烂夺目的金色的大便般的颜色。他俩互相贬低对方以体现自己的幽默感,而那个女生忙着发短信以掩饰自己的不快与尴尬。 

他们邀我打牌,我很有礼貌地拒绝了,理由是我只会用扑克玩百家乐,而他们没有六副扑克。于是他们只好和上铺的少妇玩牌。那女子一边玩牌一边喝啤酒,两个男孩的视线则没有离开过她吊带衫的胸口,我猜想角落里那女生的神色一定很有趣。 

我在车厢接口处抽烟,列车员推着中南海秘闻和贪官大解密从我身后经过。列车经过大大小小的池塘和河流,偶尔有儿童光洁的背闪过水面的夏日阳光。隔壁车厢的冷气口因为冷气过足结了冰,空调工决定向车厢供暖气以便把冰融化。旅客们骂骂咧咧,浑身湿透地站在我旁边,面色红润,如同我曾在桑那浴室中所见的那些与我赤裸相对的陌生人。 

我摸出数码相机,拍摄窗外那些孤独的树木,它们在原野和村落之间向我招手,然后消失。有时对面会经过另一列反方向的列车,由于速度太快,窗里的人面目模糊,我估计他们看到的我也是一幅德行。 

在伟大的城市克萝伊街上走动的都是陌生人。每次遇到的时候,他们都想像出一千种可能发生的事情,例如会晤、交谈、意外的惊喜、爱抚、咬。可是事实上谁都不跟别人打招呼;他们会对望一秒钟,然后急急移开视线,搜索别些眼睛,永远不会停下来。 

《看不见的城市》里,马可波罗这样对忽必烈诉说。我想,仙都也会如此。那里的人如同我一米之内的这些旅人一样,相识的目的只是为了把彼此忘记。我不是在仙都,而是在去仙都的路上。从我出发开始,时间已经过去了16个小时又21分钟。 

而我准备开始喝第八罐啤酒。 

记忆的波纹

逃亡意味着迷失与救赎,抑或不可名状的某种追寻。

我去往仙都,而不是别的地方,因为宇文熙说,去那里。他说,去仙都,去逃亡之都。

宇文熙是我最喜欢的书店的老板,他的书店开在我学校旁边。他的书店叫博闻轩。宇文熙是人类学的在读博士,他同时还是是打口碟贩子、小煤矿股东、地下唱片出版人、演出策划人和专栏作家,当然,在我的生活中,他只是扮演书店老板的角色而已,便如同对他而言我是一个特殊的顾客,也仅仅是个顾客而已,我和他永远不会有像他和他老婆高婉或者他和他最好的朋友王启端那样深厚而持久的感情。

但是我爱他的书店,因为书店里有我爱的人。我爱上了他的店员,这爱让我感到恐慌。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只爱自己,突然我爱上了一个人,这爱让我感到无比恐慌。面对这不受控制的感情,我手足无措,因为我太习惯把一切都控制得井井有条,反而措手不及。我想要把自己的一切都交出去,交给那个我甚至没有勇气与之说话的女孩子。这让我强烈地感到,我的生活就要不属于我了。以世俗的眼光来看,我是一个优秀的年轻人,我在最好的学校读完了书,凭借最好的成绩进了最好的公司,马上就要开始飞黄腾达的人生旅途,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一个如此渴望着混乱的人,那也许是因为一切都太顺利的缘故。

于是我选择逃往仙都,试图认识一直不为我自己所知的内心深处,那里有一个孤独的年轻人,期待着爱情的拯救。我坐在下铺,喝着啤酒,想念着城市角落里水杉树影中午后阳光照耀着的那张年轻而平静的脸和优雅的笑容。为了她,我忧郁而多疑,为了她,我变成背离一切的旅人。

宇文熙对我说 :在那里认识你自己。他的脸孔在雪茄甜香的烟雾里被夕阳照耀着,带有某种睿智的光辉。高婉在收拾行李,王启端正在街边和他老婆顾舒婕一起冲洗他巨大的黑色suv,暑假到来,书店要关,他们四个人要一起回山西去了。在书店的另一边,曹若坐在收银机后面读着《看不见的城市》,后颈有着优美的轮廓。我的视线穿过中央空调的微风,落在她的肩胛。

秋天你还在这里么?

会在。

那么等着我。

我不知道她会不会等着我,我只知道,我要去往仙都。

叙述的无能

大半时间,叙述是无能的,因为叙述只针对过去。只是人们往往相信无能的力量,胜过思考,因为叙述毕竟不需要投入太大的能量。大多数时候,记忆将现实重新虚构,然后演变成话语或文字。人在某种相对封闭的状态下,很容易产生叙述的念头,一发不可收拾。正如我当下的境况,坐在硬卧车厢里,与一千人一起,被电力机车牵引着向西。

依据相对论的看法,我正在追逐时间,因而上午相对短而下午漫长。我和我上铺的少妇喝着我扛上车的嘉士伯,并肩靠在下铺的隔板上,她正在叙述她的过去,她的情事,以及她刚刚失败的婚姻。我是一个安静的聆听者,也是最为彻底的忽略者,因而,她选对了倾诉的对象。后来我们都沉默着,我分给她一个耳机,我们一起聆听用噪音营造出的最喧嚣的寂静。她沉静着,脸上是哀伤引致的迷茫,无疑此时她是美的,具有悲剧的永恒之美。我们并肩坐在铁轨、隧道、浅色土壤和树木飞快后退的时空之中,背对着我们去往的方向。

二十九岁,因为习惯性流产而失去两个孩子和丈夫。

二十三岁,因为生活顺利到不可置信的地步而怀疑人生。

我们都不是强悍的人,我们因为胆怯与悲哀而踏上逃亡的旅途。我们都要去往仙都,那里是漫漫人生中一个中途,我们最终也要离开仙都,返回我们一直与之搏斗、与之合谋、与之生死与共的生活。我渴望悲剧的发生,而她刚刚经历了悲剧。尽管悲剧具有如此巨大的能量,足以把我们在命运的轨道上暂时搁在一起,但我们终将背道而驰,因为我们只是路人。路人相识唯一的意义就是暂时安慰彼此,然后彼此忘却。便如我们不能依靠酒精与烟草为生,而它们却是我们最忠实的伙伴一般。

夜便在这样的静默中,轰然来到。

碎片

在我出发24小时之后,我到达罔山。这里是我的中途。我和洛姐下车,站在站台上抽烟。这个城市在巨大的河流边,夜晚的空气有着泥的气息。我们买了西瓜,用小刀分食。少年的暑假,我曾经在瓜地入睡。多汁而甜美的水果,如同懵懂的******般鲜红。那时我躺在窝棚里面,可以看到天空许多星斗,慢慢旋转。它们缓慢而不着痕迹地变迁,等你发现时,已经从东至西。罔山的郊外也有巨大的陵墓,在河流与平原间的月光下堆积出模糊的黑影。帝王们将自己的躯壳掩埋在巨大的封土之下,沉默而威严。有时依稀可以看到陵墓边黑色的雕像。说不出名字的神兽和人物,他们肃穆无言,任风雨把自己化为尘土。

洛姐与那三个孩子玩牌,我依旧靠在隔板上面无表情。她是开朗的,虽然悲伤,但仍能从日常生活中获得小小的欢乐。我并不能确定她可以治疗自己或只是暂时的镇痛。只是她笑起来的时候,依然如少女般有无邪的神色。这神色总让我想到曹若。曹若喜欢给我喝番茄汁。我总是坐在书店的窗边,看着她忙来忙去或者只是安静的坐在那里。书店有时会在夜晚放黑白电影,她的泪就在黑暗中落下来,如同天使雕像面孔上落下的雨滴。

宇文熙喜欢给我拍照。他说我总是处在一种恍惚的状态之中。起码是在他看到我的时候,我总是在恍惚。然而走出书店,我便变成锋锐的人。在遇到宇文熙之前这世界上没有我可以依靠的人,我只能依靠我自己。我是被人遗弃的孩子。据说我的父母是很好的人,但我对他们完全没有记忆。他们只留给我一些钱,虽然数目称得上巨大,但他们在我的生命中从来都是缺席的。他们早早的去了魂灵与虚空的世界,只剩我一人,为了死亡而坚强的活着。在遇到宇文熙之后,我也许有了一个可以依靠的人,然而我并不能确定,直到我遇到曹若。此时我却失去勇气。我一直以为自己什么都可以面对,但却不知,我不能面对我自己。

我在平城的机场遇到宇文熙,那时我19岁,正前往学校读书,宇文熙25岁,也要前往学校读书。在候机楼的座位他摸出照相机,要拍摄我的脸,当然,我拒绝了他。于是他便拍摄我的背影。他说我有令人惊异的气质,如同黑洞。然后我便被他强拉上王启端的切诺基,加入了他的生活。他便是具有这种令人惊讶的能力,可以轻松的和任何人相处。后来我便习惯了在周末去他家玩电动,喝他自制的各种古怪鸡尾酒,以及在他的书店发呆。可我总是觉得欠缺。尤其是在夏天。那毕竟是他们的生活。我依旧是个没有家的人。我是命运旅途中一个孤独的旅人,没有伙伴。

所以当我遇见曹若,我便变成患得患失的懦夫。因为太过强烈的想要拥有,反而恐惧可能的结局。于是,我只有选择逃亡,逃往逃亡之都。

孤立

孤立是否完全属于一种姿态意义上的概念我不得而知,但起码在我的人生体验当中,它是作为一种极重要的选择而存在的。也许有很多人认为这不外乎是对孤独的某种粉饰,但我相信孤立是一种自发主动的行为,而不是被人遗弃在生活之外的那种无奈。又或许,孤独得久了便不自觉地变为孤立,但未必无援。当你选择孤立,并以孤立为荣时,似乎便有一种错觉,你站在高处俯窥着众生,他们忙碌奔波,纠缠在是非种种之中,消耗着自己本就疲惫暗淡的生命,似乎全无意义。然而命运的微风拂过,将你的气味与俗事的烟火气息混杂起来,你也会觉得你需要。那时你觉得你是被需要的,你是别人无数欲望中的一个目标。于是那种不得而知的无形氛围,将你托起在喧嚣的人世虚空之上,漂浮不定。

河流在漫长的岁月里带来平缓的泥沙,将它们遗弃在平原之上。夜晚的月光下,树木们一排一排立在阡陌间,如同巨大的篱笆。凌晨的车厢里充满着呼吸声,偶尔也有黑影从走道中滑过。车厢里有与夜的界限十分模糊的灯光,从地底弥漫上来,带着如烟尘般的淡蓝色彩。我便在这光线中,看着洛从上铺的梯子上滑下来,坐在走道的折叠小椅上,她的小腿被这光线带上奇特的晕。然后她走过来,叹息一声,将头俯在我胸口,躺在我身边。我抚摸她光滑的头发,感到她的眼泪正在将我胸口浸没。她拥抱着我,如绝望的落水者拥抱浮木。列车将我们不停地带向西,在夜的怀抱之中,飞奔着向安西而去。我感到一种碎裂般的温暖,那温暖来自怀抱中悲伤的躯体和她的眼泪,以及她柔软的手指和皮肤。她抚摸我的锁骨和肋骨,抚摸我的胸口,久久停留在我的面庞。我只是轻轻拍打她的背,拢她的头发。她抽泣的声音逐渐细微,几不可闻,最终变为沉睡中均匀的呼吸。夜从四周汹涌而来,将我们淹没。

我不愿意回到平城,我恨那个一年四季都充满了大风的城市。于是每到夏天,宇文熙便把我留在这海边的金融之都,我便利用夏天来挣钱。我的第一个老板是王启端。一年里我让他的钱翻了三倍。到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已经是这城市最好的对冲基金分析师之一。这个行业不需要感情,或者说,在这个行业,感情是一种致命的风险。我已经不记得我从什么时候开始丧失哭泣的能力。有时我甚至觉得自己的泪腺正在缓慢的萎缩,从眼角消失。当你太久不表达自己的感情,你就会将表达它们的方式遗忘,甚或它们本身。欢喜愉悦,悲伤无奈,都从飓风变成水面的波纹,一个涟漪过后便不着痕迹。我从宇文熙那里学会摄影,后来便总是躲在暗房里玩影像的魔术。顾舒婕对我的照片只是评价为没有人性。我的画面里从来都没有人,安静到近乎灭绝。它们大部分是工厂的废墟、天空以及空旷的街道。有时我看着它们,看到自己心底隐藏着的那种对毁灭的喜好,便感到毫无来由的悲伤,然而即使这样的情绪,也是稍许便消失了,然后我又变成那个锐利而迅速的人,用最高的效率解决一切问题。只是我总觉得,在我心底的某处,正在慢慢的崩塌,以一种几乎不可察觉的缓慢。

在夏日夜晚的海滩,曹若的手指便如同此刻车厢中的光线一般,遥远而不可确定,尽管它停留在我嘴唇的时刻仅仅就在几天之前。那时我也正在哭泣,那是很多年来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身体中的某一部分正在溢出来,不受我的控制。那种汹涌而至的澎湃感受,伴着潮汐巨大的声响摧毁了我正在崩塌的心。那也是我此刻躺在旅途中,怀中有一个筋疲力尽的女子的原因。

 曹若

曹若是城市中千千万万女子中的一个。如同所有二十岁刚出头的女大学生一样,她喜欢漂亮衣服和冰激淋。同样,她的经济也总是有点拮据。于是她就变成了宇文熙的店员,如你所知,一个清纯漂亮,喜欢听陈绮贞的女店员,总是讨宇文熙这样身份复杂的老板的喜欢。所以她可以拿到很不错的薪资。宇文熙读的是人类学的博士,这就意味着他经常要去各种在我们看来属于蛮荒之地的地方一待就是很长时间,同样这也意味着他的书店就像一个小型的民族博物馆。好在他是一个喜欢简洁的人,这样他的书店才没有沦为挂满了各种骨头的奇怪所在。同样,曹若作为他的店员,也秉承了老板的生活习性,这个店总是干干净净的.

博闻轩就像这城市无数的小店一样,在街角低矮的门楣后面,旁边是24小时便利店和一家珍珠奶茶铺子。在黄昏,夕阳穿过悬铃木的枝杈,穿过小小的落地橱窗,照在沙发上,我便经常在那里,曹若也在那里。大多数时间,我坐在沙发上,喝着曹若煮的炭烧咖啡或是我自己煮的铁观音,盯着笔记本电脑的屏幕,看着k线上上下下,数字跳来跳去。那些曲线似乎并没有感情,但每一分钟却都是无数起落的悲喜。一年里大约有半年,宇文熙并不在店里。我有时有一种错觉,这个店存在的意义,便是为了曹若,为了她纤细修长的身影在书架间忙忙碌碌而具有 .

每个月,我都要给书店写当月推荐书目的评论,印在薄薄的小册子里,放在进门的畅销书推荐架上,给客人们取去读。这些书目,往往都是曹若挑出来,而宇文熙偶尔也会在电子邮件或是电话里莫名其妙地推荐一些书。宇文熙推荐的东西总是非常古怪,我往往要开着车和曹若找遍各个做书籍批发的地方才找得到,而意外的是,这些书往往卖得还不错。去进货的时候大约是我为数不多的快乐的时刻。我开着自己的老爷旅行车,带着曹若穿行在这城市的高架、小巷和梧桐之间,那时我才感到自己不是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副驾驶座上那双静静合拢的纤长光洁的手和音响里曹若爱听的小indie让我感到温暖。这样的时光,即使堵在5公里长的车龙中,前后都是焦急暴躁的喇叭声,也是无比安详而美好。我们带着满车厢的书,在夜晚的海滨大道上摇下车窗,让遥远的蔚蓝的风吹过被安全带绑在座位上的心 .

无数次我想握住那双手,可是总没有勇气.

你好,我是长孙维。我是鲜卑人,像许多平城人一样。你可以叫我四维,他们一直这样叫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宇文熙说我欠他很多钱,于是我便在这里了。

 曹若会做很好吃的维也纳蛋糕,据说是从她在德国留学的哥哥那里学来的手艺。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女生,她似乎安静的有些过分。我们可以在书店整个下午都不说话,各作各的事情。有时也会有笑容灿烂的阳光男孩送花到书店,曹若就把花插在花瓶里放在橱窗边,而我就把烟头泡在花瓶里,然后再捞出来。曹若对这种行为也不谴责,只是偶尔拍拍我的后脑勺 .

有的周末,宇文熙会把书店关掉,拉上我和曹若到他家吃晚饭。我从未见过像他这样热爱厨房的男人,当然,这是在遇到王启端之前。于是经常便是他们俩在厨房忙得热火朝天,我们四人在客厅打牌打得热火朝天。宇文熙和高婉结婚,在我看来是这世界上诸多不可理喻的事情之一,高婉是业内数得着的音乐录影带导演,精明干练,浑身上下洋溢着对生活发自本心的热爱,她也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可以把宇文熙取笑到闹小脾气的人,鉴于宇文熙脸皮的厚度,这种成就可以说让我佩服的无以复加。据说高婉与宇文熙的相识,是缘于宇文熙某次去看演出的时候误入女洗手间被高婉撞见,这样的相识,和王启端在食堂把菜泼到自己未来老婆顾舒婕身上真的是难分伯仲.

遗憾的是,我的大学生活并没有这样的传奇。因为不住在学校,我甚至连自己同学的姓名都记不全。我没有拍毕业照,没有喝毕业酒,毕业典礼举行的时候,我正在开往安西的火车上,对我的同学们而言,我是一个缺席的人。我想他们应该也习惯了我的缺席,甚至不打算在自己记忆的磁盘上刻下我这个字节。每当想到这些,我就怀疑自己存在的方式,尤其是在曹若那边,我究竟是怎样的存在,若干年后是否也会像一滴水落入大海般在记忆的漫漫废墟中变成一片瓦当。这失去的可能让我恐慌,于是我便把曹若带去海滩.

曹若并不肯告诉我答案。她用手指按在我的嘴唇,让我去寻找关于我自己的答案。她愿意等我回来告诉她这个答案。她的长发在夏夜的海风中飞舞,让我觉得自己似乎变成遥远海底一片碎裂的贝壳,等待着命运的潮汐把我带上沙滩,然后彻底掩埋。那一晚,我在沙滩上哭得十分痛快,从我记事起,我从未流这样多的泪,哪怕是得知我父母随着一架飞机撞上某座大楼身亡的消息之后.

于是在滨海大道的夏夜,我开着摇下车窗的老爷旅行车,握着曹若的手。我决定找回自己缺失的那些不得而知的情感,然后面对巨大喧嚣的生活,面对长大成人.

那么,去仙都。

辽远

大多数时间,你是一个孤独的内心的旅人,即便你每天面对着笔记本电脑,关注着这个世界每一点细微的变化。整日整夜地沉默,语言都化作IM上的文字和手指在各种留言版上的动作。于是你变得内向而勤于思考,因而越来越悲观冷郁。安静,然后安静。安静得如同汽车走在碎石马路的嘈杂声音,纤毫毕现,如同雷雨时分滚过的雷声,近在窗前。当我看着去往安西路上的单调荒凉的戈壁图景时,他们漫长而辽远,有细小的起伏。脑海中似乎有某种隐秘的纹路与它们相合。阳光炙烤空气,蒸腾起来,似乎远方的石头与胡杨便在底层细小的气流中以奇异的姿态漂浮。马可波罗当年经过这里的时候,一定有颇多的幻觉。这里是幻觉的国度。我读着《看不见的城市》,犹如置身时间的茫茫戈壁。此时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就是我不再想要去往仙都。即使我到达了仙都,又从仙都返回,我依旧是置身于戈壁之中的长孙维,这并没有任何改变。我依旧不能面对自己所害怕的世界。这永恒的虚无我并不能与之对抗,所以我只能争取把瞬间延长。

于是我在安西的出站口与洛道别,站在黄沙气味的风中点起一支烟。夏日的黄昏来得晚,空气中弥漫着香料与烤肉的气味。我拨通曹若的电话,对她说,等着我。然后我揽下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去机场。

是的,我永远不会到达逃亡之都。再见,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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