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电视剧里罗曼蒂克的情节,小说里玛丽苏的神转折,总会不由自主的把自己代入,但清楚得很,也许真的有人活得像故事。但那不是我,至少现在不是,每天都幻想自己是主人公的人设,实质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路人甲,连路人乙都不认识的路人甲。
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那所谓的海誓山盟,也不比勾兑的白酒真上多少。可明知这样,还是放不下想象。也许很俗,我幻想过未来光芒一片的生活,故事的情节都发生在自己身上,可谁又知道,那个对的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游荡。
喜欢,是一次势不可当的冒险,身未动,心远行。我们靠近那个名为“相遇”的地方,或许是间咖啡厅;或许是间书店;或许是泥泞的建筑工地;或许是拥挤的人才市场。或许我们应该站在原地等待,等对的人找到你;或许我们应该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风景,找到相遇的地方,回头看到该遇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