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书,《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作者 罗伯特谈到了一个词 良质。良质是独立于客观与主观上的一件事物。它并不是一种物件,它是主观意识和客观意识存在的时候所发生的事件,良质是主观与客观的因。它良质就像太阳,它并不是围绕主体与客体存在的, 它并不是被动的照亮它们,并不隶属于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恰恰相反,它凌驾于它们之上。主观与客观是它所创造的,它们才是隶属于它。
良质不是一个东西,没法无定义它,一旦你想着去给它一个定义,那就走进了死胡同了。一般人会认为 既然不给它下一个定义,那么又怎样让人相信它是真正存在着呢?
罗伯特的回答,在哲学上可称之为实用论。他说:“要证明一个东西的存在,可以把它从环境中抽离出来,如果原来的环境无法正常运行,那么它就存在。如果我们能证明没有良质的世界运行不正常,那么我们就能证明良质是存在的。不论有没有给它定义。 ” 举个例子,艺术,如果艺术与所谓好坏之分,那么艺术也就不存在了。因为墙上挂不挂画也就无所谓好坏了,那就没有必要去挂了。诗歌、音乐、食物、电影、运动等等也就丧失了意义。但是这可能只是个短暂的现象,因为我们可能会在基本而缺乏良质的事物中找到工作。应用科学和科技都会急剧地改变,但是纯粹的科学、数学、哲学,特别是逻辑扔然不会变动。也就是说,如果抽离了良质,只有理性扔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