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约翰分手的那天上午心里是很难过的。他是至今唯一一个让我真正体会到了高潮的伙伴。但我们分得很迅速也很干净,我万念俱灰,甚至在大巴车还未离开这个城市前就给他发了最后的短信。我说我要离开了,以后任何情况都不会再联系你了,都好好过。那是我们忍不住做爱那天之后的第三天,互相远离就成了必须。我在大巴车开往另一个城市的途中一直塞着耳机在听莫文蔚,一首接一首。最后听到那一首<爱情>,我的心里生出了最后的、最真诚的念头:
到时候了。我必须离开你了。
然后我的决心终于起了作用,合着倾盆的眼泪,我决然地把这只不会再属于自己的风筝从心底里自此放走。之后我三天的短暂旅程里不再充斥杂念,我在另一个城市挥洒每一种我在最自由的时刻里才会体现出来的姿态。三天后我愉快地回家了。十天后月经终于来了,我由此打消了自己也许已经怀孕了的最后顾虑。
我还记得之前拿捏不定的充满恐惧的日子里,我曾跟约翰说过,若这次真的怀孕了,我决定不去把胎打下来。我说我会把这个孩子生下来,然后独自把他养大;有一天若在街上碰到你,我会笑着让他叫你一声“约翰叔叔”。
这是我从小到大设想过的最自以为悲情的情境,也是我从小到大说过的最让自己第一个想吐的煽情话,也是我从小到大碰到过的最操他娘的状况。我从来不是一个喜欢看韩剧、看着韩剧长大到现在的煽情女,所以我更加搞不清楚自己当时那个想法究竟是怎么提炼出来的。后来我想,算了罢,让最恶心的一切都统统关闭在往事里吧。结果某天早上当刚醒来的我突然感觉到血从两腿间流了下来,我简直是欢跳着奔向了洗手间。我知道我最想做的其实是快点结束与此有关的一切,快点远离,再顺手关上每一道栅栏。孩子?无私?忠贞?操你娘,老子向来不走这种路线。老子只是闲着没事干误冲当了一次荧幕上所谓的催泪偶像,结果立马发现所有对这段感情的悼念于老子来说都是要命的催吐模式;老子宁可躲得远远的,逗留在正常情爱的范畴之外,老子最不想的就是让自己逐渐变俗。
哈哈。
于是我回归一个人的状态了。我的日子又重新充满惊奇,而这些惊奇是人在心里住又另一个人的情况下永远体会不到的。冬天快过去那一时节,我开始经常去海边走。有时风很大,有时下雨;当海边人影渐少,我会愈发享受那些时光。那些天我总是穿那条新买的、及地的长裙子,走台阶时得记着用手提一把,免得一不小心踩住裙边。我让自己成了一个在海边举行的婚礼上与自己结婚的、最打心底里快活的新娘。
令我感到高兴的事还有很多。紧接着我在“豆瓣阅读”申请的作者资格终于成立了。那个收到网站发来的短信的夜晚我开心得疯了,我紧接着签了那份长达七页的合同。我在还未发表任何文章之前已经欢喜雀跃,在发了少数几篇文章希望先开个专栏的同时,已经开始构想发表成功后会招来多少热心肠的读者,以及最后会拿到多少钱,以及成名后一切会怎样。我恨不得把这消息告诉全世界。结果是,我开始每天收到一份退稿,几天后我的“作者中心”里所有投稿过的栏目都空了。
但事情还没结束。我接着遇到的是对我来说更好的事,也是真正抚慰我心的正经事:我敏捷地推开了自己的文字,开始日以继夜阅读其他作者在豆瓣发表成功的作品。我开始领教越来越多令我猝不及防的真正的高水准。我变得愈发谦卑起来。我不敢再拿出自己只能在小范围内得意一会儿的那些文字与他们的作品相提并论。最后我觉得自己压根就不是个擅长写字的人,而是个不折不扣的自大狂;最后我厌恶那个自己到了极致。
我忘了我在哪处撞见了一位名叫“苏蓝”的作者及他的一部一部精致作品,然后我开始每天发了疯似地依赖上了阅读他。只阅读他。日以继夜地阅读他。把购买的其余作者的作品都暂时搁到一边。我是这样爱他的每一篇小说。我把浏览器设为全屏,我锁上房间门,我扎起头发,我坐得笔直,我试图达到自己心里所有谦卑而严肃的要求:只为能以最好的状态、在最美的时机走进他所有看似漫不经心的虚构。我都着魔了。这些日子我感受到空前强大的文字的力量,它们向我袭来,它们甚至让我想要重新开始自己的生命,因为我觉察到自己的不够格。这是罕见的,因为我一直是个自我满足的荒唐人。只是现在不了。
近些日子,不知为什么,我又开始抽烟了。在夜里,我把烟灰缸端到床上,一下下地按下打火机。在升起的烟雾中,我继续静悄悄地认真观摩屏幕上电子阅读器里苏蓝先生发表上的每一篇小说。这让我像是随着烟雾也升到了半空中,任何外来的声响都有可能将我打落。床头摆着那本我原先看了一半的《维若妮卡决定去死》,报箱里寄来的自己订的文学月刊是一本接一本,但都没再去翻阅。我似乎不知道这到底是谁给自己定下的规矩,反正我是对除了那个苏蓝先生之外的所有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在他的那些电子读物里,我总是一面读一面划句子标附注,我希望自己能够全身心投入每一段和每个句子,证明自己真诚地让思绪从每个标点中走过,不留遗憾。妈的,其实我一直疯狂,却从未如此疯狂。
我从来都没见过他,哪怕照片里也没有。而我也不想见着他。他安排妥当每一个最好的故事,虽然他漫不经心的,虽然他回我的电邮里甚至说,他其实不想当作家……只是我觉得都已足够:他在那里,他的文字也会一直在。我盼望自己有一天能融进他那些故事里,和他的文字结婚。
是会胜过任何一个看似妥当的对象的。
所以这些天我每一天都提着重重的电脑包乘车到L城的星巴克找个角落的位子继续读未读完的他的小说,等天黑了再搭车回去,也没感到累和倦。我想这一阵子我唯一或许还在为自己考虑的,便是自身所处地的些许被打造起来的情调。我爱那些舍不得睡、抽着万宝路沉浸在文字的美妙中的一个个凌晨,我将来也会怀念每一个低调地躲在咖啡店里安稳地阅读着自己最喜爱的文字的完整下午。这一天午后开始落大雨,母亲打来电话叫我早回家,而我也只是同样漫不经心地间隔性地走到咖啡店门口往外瞅上一眼,啊,真的在下大雨,然后又若无其事地回到室内角落的位子。我打算一直待着,直到晚上店打烊。因为我发觉这个下午一直到晚上我和一台笔记本在这里面对面地互相陪伴是多么愉悦的一件事情。
我觉得我以后是会一直怀念这些富有情调的时刻的,即便全然忘了苏蓝先生略显离奇但实际深情的、盛开在他笔下的一个个故事,我也不会忘记我曾是怎样地通过一个简单的方式而让日子变得如此充盈和滋润。我不再会是当初那个寸步难行的抑郁症患者。
我会好的。
十点。夜里回城的出租车里,跟司机聊天。
他随口问我多大了。我说我二十三了。他说,这么小。我笑着问他,是因为你觉得二十三岁属于年龄小,还是我的样子看上去比较小。他笑着答,都小。他又问我,你还没结婚吧。我说,我不太愿意有婚姻的联系,更愿意一辈子单身。他说,对,很好,单身永远是最舒服的状态。我没大料到一个普通的出租车司机会抱这样的想法,于是我对他有了点兴趣。我问他,那你几岁了,结婚了吗。
他说他已三十,结婚四年了,还有个儿子。我说,那应该是另外一种情况了,你得收起渴望自由的心了,得对家庭有所责任了。他说,是啊。他又说,但其实我也并不想这样。
他扭头看了看我,然后他开玩笑说,要是我现在还没结婚,我可以娶你吗。
我笑着对他说,好啊,我会考虑的。
……
黑夜里我们一路讲了很多话,都很开心。车子开到我家楼下停住时,他打亮了车顶的灯;我掏出钱包付了钱,对他说:走了哦,拜拜。
他也挥手道:拜拜。
然后他顿了一下,又说:下回再见你。
我已关了车门,这时又折回去,摇下前排的车窗对他说了句:好的。
然后车子便开走了。
我掏出大门钥匙,开了锁。
我又来到了室内。我又无须再去评断外面在不在下雨,这与我无关。
今天我继续读了苏蓝先生的很多文字,我对他的喜爱很持久,也很稳定。但不是爱情。我希望我明天就直接奔赴南京去见他一面;我更希望偷偷要来他的手机号码,然后每天夜里临睡前打过去对他说一句“苏蓝先生晚安”,除此之外什么都不说。
他今天曾电邮给我:我应该如何称呼你。
我回他说:叫我“乔”吧,这个名字一直未抹去。
很多人叫过我“乔”。这个跟我真名完全不搭噶的名字:
约翰在书店二楼混杂的人群里认出我,他突然拉住我说,乔,你在这里。
刚认识两天的丁丁在深夜的电影院里安静地坐在我旁边,某一刻他转头看我,轻声问道,乔,你未吃药前到底有多瘦。
欧先生总是主动朝我打招呼,他会问,乔,你身体好点没有。
……
我以为我对于每一个称呼我为“乔”的人都各自承上了一个不同的自己。我以为我向来瞬息万变,所以在我此前写完的每一篇小说里你更别想从中拼凑一个相同类型的我。我以为我就是“永不固定”这个现象最典型的例子。
而我也不知道我这些“以为”会坚持多久。
但我突然预感到它们迟早会破灭。
忘了从哪一刻起,我想要比抓住任何一个爱人都用力地抓住自己。因为我最终会是自己的一个好情人。
苏蓝先生说,我应该如何称呼你。
我说,叫我“乔”吧,这个名字一直未抹去。
好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