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大概觉得我是个情史乏味的姑娘,但她在知道我喜欢队长之前就知道:我喜欢林宥嘉。
昨天她一个跨洋电话打过来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彼时各大网络都被林宥嘉忽然的求婚微博搞得猝不及防,我说:“妈妈你知道吗,林宥嘉向他女朋友求婚了哦,他要结婚了。”
妈妈好像也很开心:真的呀,太好了,你看你都喜欢他这么久了,喜欢到他结婚了。
好久好久啊。
“多久了我都没变,爱你这回事,整整六年。”
——《浪费》
昨天晚上朋友圈真的炸了,我更是破天荒地连续发了三条关于娱乐消息的朋友圈:
第一条是林宥嘉发布求婚微博的截图,配文:“你和未来的林太太要幸福啊。”
第二条是宥嘉的那条“她说好:-)”,配文:“真好。”
第三条是出自《浪费》的歌词:“即使要我跟你再耗个十年,无所谓。”
当你喜欢了一个值得被喜欢的人,心甘情愿,就无关浪费。
有个和我一样喜欢林宥嘉的学姐连续发了很多条林宥嘉的歌词,我每看一条,心中默念着那些歌的名字,回忆起自己最开始听到它们的情形,塞着耳机独自走在上学路上,失眠的夜晚望着天花板,自习课上偷偷把耳机塞到围巾里偷听…
仔细想想,从初二时的十四岁到现在,喜欢林宥嘉,真的恰好六年。
“闭上眼看十六岁的夕阳,美得像我们一样。”
——《心酸》
昨天睡前都忍住没听林宥嘉的歌,怕太多回忆泛上来惹得人睡不着。粉丝嘛就是这样,明明人家结婚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又不是我们不同意他就不求婚了,这单方面的心甘情愿也是自作多情得可爱。
“就是今天了,我要把你定下来。再也舍不得你的人生继续浪费在没有规划的时光流逝,我必须带领我们,让我们的画面明确。”
很多家鸽粉哭了,更多的人是发自内心地祝福,不仅是因为林宥嘉打算结婚了,要把未来定下来,我们这些听着他歌谈恋爱,分手,又谈恋爱,长至今日的人,也打算把过去飘摇动荡,自以为深沉悲凉,情感丰富的青春安定下来。
他和谁结婚,和谁恋爱我都支持,那是他的选择,从“林小孩”变成了谁的“林先生”都是自然而然,你决定,我负责祝福就好了。
“我升起我的梦当成座标,去导引你前来拥抱”
——《另一个自己》
初二的时候,班上有同学买来各种各样的明星海报和杂志,我在一页新人介绍还是专辑介绍的犄角旮旯里看到了林宥嘉那种有些木讷面谈的脸,我把他的半身照沿着边,剪下来,贴在了抽屉桌板的右上角。
这是我喜欢他最初的方式,和很多小女生无异,会把他照片做成卡贴,贴到饭卡上。就是感官世界里那张很性感的黑白侧面照。
我不知道我是先喜欢上高鼻梁,有些木讷有些忧郁气质的男生才喜欢上林宥嘉,还是因为喜欢了林宥嘉所以对高鼻梁,木讷又有些忧郁气质的男生有莫名的好感。
它们成为了一个符号,一张书签,让我那些呼啦啦就翻页而过的日子被轻轻阻断,如今要是回忆起来,还有痕迹可循。
“有那么多人在寂寞,就没有人寂寞”
——《感同身受》
始于《神秘嘉宾》,陷于《感官世界》,忠于《美妙生活》,后来的《大小说家》,《今日营业中》等等专辑都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地喜欢。
我见过林宥嘉两次:一次是在去年十月上海简单生活音乐节的星空舞台,一次是在今年八月的THE GREAT YOGA演唱会广州场。
每一次见到他,我都是被拥挤在人潮里,成为了千万光芒中的一个小点,是大合唱里可能声有些高甚至会破音的那个。
我觉得林宥嘉的歌迷其实都是相似的,有无数种外表,却共有一颗有些柔软,有些寂寞,有些微微伤感的内核。广州那次演唱会现场如同一个巨大的迪厅,宥嘉带来了很多电音元素,我们疯狂地尖叫,流泪,喊出他的名字,信奉着同一个叫做林宥嘉的教,曲终人散,各自抹干净眼泪,回归淡漠,收起荧光棒,摸摸喊哑的喉咙,接着消失在茫茫夜色下的街头。
“像颗糖,好诱惑,甜到梦里有粉红。”
——《诱》
说回到求婚这件事情吧。
如果他不是我喜欢的歌手,我大概也会感到很开心吧,毕竟现在微博上隔三差五爆出来的东西都是些让人看到心情很down的闲碎,不是出轨就是离婚,好像娱乐记者就指着活着,吃瓜群众也唯恐天下没有八卦。
我随便翻了翻丁文琪的微博,感觉她长得有些像马思纯,甜,气质邻家,乖巧。
也不想去把人家资料翻个底朝天,只是看到了她发的几张和生病外婆的合影,做甜点时的小欣喜,开闪光灯自黑的照片,不自觉地笑了出来。这个女孩子和我们周围的普通女孩子好像并没有什么不一样啊,但是她要成为林太太了,她值得。
有人说,这个女孩子太幸运了吧,宥嘉怎么看上她的?
《想自由》里有:“或许只有你,懂得我,所以你没逃脱。”
《越反越爱》里有:“为你受的冤枉,都不算疯狂,只有你的善良,能让我悲伤。”
没有什么配不配得上,相遇,彼此喜欢,你情我愿,就是相互且公平的。双方都值得。
“这世界多爽快,什么都能换。可惜我的痛快,什么都不换。”
——《不换》
我以前一直就觉得林宥嘉这个人应该很闷,如他歌《解HIGH人》和他的外表一样忧郁,话不多,但有点闷骚。
而且他的歌大多比较悲伤,有关爱情的很少有好结果,有人开玩笑说林宥嘉是备胎歌王,因为词句和气质里都慢慢地爱不到离不开的懦弱又倔强的形象。
他其实还蛮幽默的,穿衣风格让人捉摸不透,发型也日益清奇。哈哈我还是都喜欢。
上次广州演唱会,宥嘉很卖力地一边唱《看见什么吃什么》一边跳舞,说实话,他的舞步配合着那些有点百老汇曲风的音乐,有些滑稽。
他像个像老年人,四肢不是太灵活,但是超级超级可爱。
我以前不太能够理解那些疯狂的歌迷,对一个人的崇拜怎么会到如此地步呢,演唱会那晚看到他站在台上,背后是橘黄色的光,只勾勒出他黑色的穿着长袍的影子。一瞬间如神一样。
我是不容易崇拜人的。可是他代言了我青春里那一段不自知的时光,让我那些不可名状的孤和心绪有处安放,让那些思虑过多的夜晚渐渐好眠。
因此我喜欢他,也在一定程度上感激他。
“我经过最冷的冬天,最残酷的试炼,都不能让我放弃思念。”
——《白昼之月》
林宥嘉死忠粉其实蛮好分辨的,你看看那些朋友们发的动态,如果是喜欢多年的死忠粉,无论你发哪一首冷门歌的某一句不太起眼的歌词,都会有人知道,哦,是那首歌。
至于更多人,只是跟风地发发几首林宥嘉传唱度比较高的歌里的句子,佯装熟识罢了。
至于更多公众号,也只是百度一下林宥嘉的生平资料获奖记录甚至情史,像写传记一样地礼貌性回顾,加几句煽情的话,希望蹭个热点博个眼球罢了。
昨晚睡前我还告诉自己,林宥嘉这个热点还是别追了,大家肯定看腻了。
醒来之后把这个想法忘得一干二净,还是打算随意写一些关于他的东西,以表纪念。即使这篇小心思挤在一大波热点文里随着舆论大流升起又落下,我还是想写我的私心啊,给我自己看。
喜欢一个人,不会把他当做热点捧得高高的然后自己踩上去,而会那份热小心藏好,斟酌许久,平摊到过去,现在,以及往后的岁月里,慢慢消耗,温暖自己就好。
图片来自2015上海简单生活音乐节
“说来这个事情也奇怪,只要三步之内有你在。我拳头,就放开,睡得像小孩。”
——《自然醒》
《浪费》里有一句:“即使要我跟你再耗个十年,无所谓。”
我想,往后时间里,你林宥嘉的歌,我会一直听下去,别说十年,耗一辈子也无所谓。
最后,推荐几首我比较喜欢的林宥嘉的歌:
出自专辑《神秘嘉宾》:《伯乐》,《眼色》,《心有林夕》
出自专辑《重返迷宫》:《世界》,《我爱的人》
出自专辑《感官世界》:《解HIGH人》,《耳朵》,《唐人街》《飘》
出自专辑:《美妙生活》:《美妙生活》,《纪念品》,《早开的晚霞》,《自然醒》,《拥有》
出自专辑《大小说家》:《思凡》,《越反越爱》,《诱》,《傻子》
出自专辑《JAZZ CHANNEL》:《倒带人生》
出自专辑《今日营业中》:《白昼之月》,《我梦见你梦见我》,《我已经敢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