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夕暮流尘
“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没有回忆怎么祭奠呢。”李宇春的《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刚出来时,我还在读高中。那年我们还高高地扎起老土的马尾辫,宽松的校服包裹着小小的身体,同桌在做课间操时总是偷瞄隔壁班很会耍帅的男孩子。
十几岁的年纪,还不太能理解“老”的含义。过了二十岁,身边的人都开始以“老阿姨”自称,日常养生靠红枣枸杞,在冬季漏腿的时日早已过去,秋裤加长袜子才勉强能抵御寒气。
“人的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为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为说走就走的旅行。”这何尝不是一种疯狂?
前段时间,我朋友很喜欢一个男生,她第一次放下自己的矜持,旁敲侧击地试探她喜欢的人,厚着脸皮罗列了一大堆自己的优点,实在憋不住了就去表白。只是他们的故事仍旧是“我喜欢他,而他喜欢别人”的老套戏码。
虽然他们的结果无非是无疾而终,可她终归敢于去追求一个人。褪去骄傲,甘愿去讨好,但也不卑不亢,最后进退自如。虽然她还是难过,但至少没有纠缠,这很酷。
我认识的另一个人,她的冲动刚好是为了说走就走的旅行。她经常在某个午后醒来,突然就收拾背包决定远行。所有的人都以为她早就计划好了旅行的路线和地点,而她只是笑笑,说:“如果我想好了去哪儿我就不想去了。”
她是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性格最酷的女生。课余时她挣钱的动力均来源于旅行。她不买化妆品,不穿高跟鞋,不喜欢聊八卦。她像一阵风,来去自如。她喜欢独自上路,一人看遍旅途的风景。
前几天的运动会,我和几个室友在观众席当看客。赛场上的运动员,被人记住的大多只是第一名,可往往最后一名给我带来最多感动。
有人会笑话他们,私底下会认为比别人落后一圈多两圈的他们不该参加长跑而让别人笑话。因为观众没参加,所以他们自然不会懂得参赛者的坚持。那种坚持,也是一种自我挑战。观众看过会忘,而选手们则会永远记住他们为之疯狂过的青春。
遗憾的是,那些疯狂的举动我从未有过。
直到前天,我逃掉了学校开展的、不允许缺席的讲座,只是去换一个发型。我朋友说:“我一直都以为你是那种只要是学校组织的活动都会参加的好学生,没想到你也会为了自己想要做的事而敢于缺席,我挺钦佩你的。”
所有的人都以为我是个乖乖女,听父母的话、不乱发脾气、不叛逆。其实不然,除了中学安分些,大学我也会为了某个自己很在意的人相约而逃掉晚上的选修课。甚至在小学,一二年级就跟着五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逃课回家,即使那时年纪尚小的我并不知道那是逃课。
或许每个人的骨子里都藏着叛逆,只不过它突然的爆发缺少契机而已。
随着新发型的出炉,我并没有感到很开心。只觉一股浓浓的洗剪吹杀马特味道弥漫在我的整个头顶。
但我也没有难过。染过了的头发,被卷了又卷的发尾,这是我第一次尝试的另类风格。丑,并快乐着。但,总归让自己也疯狂了一回。二十几岁,就该这样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