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与某女友约出来喝茶。她照例对我抱怨起她的男友。
“虽然他穷,长得丑,脾气还不好,可是他对我特别好。”
“怎么个好法儿?”
“我半夜想吃肉馅儿月饼,全城只有一家,还在城东。他马上骑车穿过大半个城市去帮我买,回来的时候嘴唇都冻紫了,饼还是热的。”她幽幽地望着我,“这就是命,我们分不掉的。”
她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不过想想,总觉得哪里不对,我绞尽脑汁,才想起这茬:“你前任不也对你很好吗?我记得你以前还说过,他跟你一个小组做课题,你不会的他全帮你搞定,最后还拿了专利,加了你名字呢。”
“那怎么能一样,这事儿他获利最大,帮我不过是顺带罢了。”她翻了个白眼,继续搅着咖啡杯,漂亮的猫咪拉花被抽丝成茧,一如她的愁肠百转。
我又一次无言。半晌,她告诉我,他们要结婚了。
我恭喜了她,并为自己的钱包默哀。
“姑娘,你要的才不是男人对你好,而是牺牲自己对你好。”
我最终没对她说出这句话。她沉醉于爱的迷局,酒不醉人人自醉。
我们的文化,似乎特别崇尚这种“牺牲式的爱”。
弘扬大义,要以死明志;赞美德行,要卧冰求鲤;歌颂爱情,要苦守寒窑。仿佛没有牺牲,这爱就打了折扣,假若“奉献者”自身还得了益,这爱简直就该一笔勾销了,还不免落得人腹诽——“还不是为了自己?”
这种逻辑下,“爱”退居次位,需要用“牺牲”来证明。更甚者,只要有“牺牲”,就证明一定有“爱”了。
我的一位表姐,学生时代曾被男孩子追求,收到“血书”一封,对方极言对她之爱慕“只能用血来证明”,当时还是无知少女的表姐果然被感动了,他们开始了一段轰轰烈烈的校园传奇。过程不必细表,结局是男孩子辍学远走他方,许了她一个美好未来。
最后的最后,我问表姐:“后来呢?”
她瞟了我一眼:“你说呢?”
我们总是怀念年少时奋不顾身的爱情,但那其中,有多少自我感动与被感动的成分?青春爱情故事,为什么非得割腕堕胎?爱你,对你好,就一定要牺牲?
无论是爱情,友情,亲情,最好的关系是建立在平等、互益的基础上的。
我的上一个老板,和他妻子,就是我最为欣赏的一对夫妻。他们是大龄优质剩男剩女的结合,联手创业,事业家庭都平衡得恰到好处,谁也离不开谁。老板不需要老板娘为了他牺牲事业,老板娘也不需要老板推掉应酬陪她。
姑娘,下次听见有人对你说:“我好爱你啊,甚至可以为你去死!”
你怎么办?
那就让他去死就好了啊。
毕竟你还要升职加薪,当上CEO,迎娶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一起装逼一起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