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人家生下一个可爱的男孩,全家人沉浸在无边无际的幸福中,可是,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他们越来越觉得这个孩子有点儿不对劲——这个孩子是个傻子。五年后,这户人家又生下一个男孩。全家人密切关注着这个孩子的成长,希望和担心共存。然而,一个残酷的事实几乎摧毁了这户人家:这个孩子也是个傻子……
这就是曹文轩“丁丁当当”系列(全7册)之一《黑痴白痴》要讲述的故事。
早在几年前妹妹就给我推荐《青铜葵花》,却一直没有去读,待到有了孩子,也换了工作,因为育儿和工作的双重需要而开始恶补儿童文学。于是,第一次读曹文轩,选了手头正好有的“丁丁当当”系列。
无法形容这部作品带给我的触动。似乎相见恨晚,却也许是最好的时候。
语言是那种纯纯净净的美,故事让人笑中带泪。因为散文诗一样美的语言,我开始给孩子朗读,可是,只读了两三次就放弃了,因为读到某些段落我会掉泪,而又不好意思让家人发现我渐渐哽咽的声音。
丁丁黑黑瘦瘦的,眼睛黑亮黑亮的。四岁时才会叫“妈妈”“爸爸”,但他并不明白这两个词的意思,他叫奶奶也是“爸爸”或“妈妈”。他甚至会对着一条狗喊“爸爸”。
他不会数数,奶奶一遍遍不厌其烦地教:“数星星,数花朵,数树上的叶子,数孵出的小鸡,数筷子,数桌上的碗,数河上行驶的帆船,数一切可以数的东西。数到后来,奶奶停不下来了,什么都数,甚至数趴在窗纱上的几只苍蝇。”
他喜欢一个人玩耍,玩得津津有味。
他常常呆呆地看天上一朵悠悠飘动的云,河里一只缓缓游过的鹅,风中一根飞上飞下的羽毛,或者是远处的田埂上一扭一扭地走着的一位包着花头巾的妇女。
他很爱笑,见什么都笑,什么也没有见着也笑。
当当出生后,丁丁再也不往田野上跑了,整天守在当当身边。
当当一天天长大,开始跟哥哥一起跑到外面疯玩——
他们把鞋子脱下来顶在头上,在田埂上慢慢地走,比谁顶的时间长。
他们脱得一丝不挂,在秋风中一路狂奔。
他们一人占据一座坟头,盘腿而坐,一坐就是一个上午。
他们学狗叫,能从早晨直叫到睡觉……
傻子兄弟就这么无忧无虑地长大,两个肉体,好似一个灵魂,在油麻地演绎着一段又一段让人笑中带泪的故事。
妈妈无法接受两个孩子都是傻子的事实,在给他们做好了够穿几年的四季衣服后出走了。为了养活俩孩子,爸爸整天在窑上忙碌,连回家吃饭的工夫都没有。奶奶就把饭烧好,放进篮子里,兄弟俩就用一根竹竿抬着篮子,一路上小心翼翼,生怕把饭菜撒了。
不幸的是,爸爸从窑顶上摔下来,死了。村里人都说,爸爸不是摔死的,是累死的。爸爸下葬后,兄弟俩死活不肯回家,一定要坐在爸爸的墓前。他们没有哭,倒是村里人见了他们的样子,有人落泪了。
妈妈走了,爸爸也走了,剩下奶奶一个人艰难地照料着丁丁和当当。奶奶眼睛不好了,孩子稍一走远,她就看不见了。她怕他们掉进河里,怕他们爬上窑顶,从上面摔下来……后来她买了两只铃铛回来,给兄弟俩手腕上一人拴了一只。只要听到铃铛声,她就不用担心了。
秋收后,奶奶带着丁丁当当去镇上赶集,拥挤的人流中,兄弟俩却走散了……
接下来6册就是讲两兄弟的互相寻找。每一册的前环村上都有句话:“如果你希望丁丁当当兄弟俩能早日相见,就请摇一摇你手中的铃铛吧!”
某天,在当当网上看到有读者评论道:“女儿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就一直吵着我要我去帮她买铃铛。我问她买铃铛干什么,她说‘丁丁当当太可怜了,有也(了)铃铛摇一摇丁丁就可以找到当当了’。我被孩子的善良感动了,于是上街的时候帮她买了个铃铛,没想到她竟然天天都要摇会儿铃铛。”
优秀的文学作品,就是具有这样的感染力,能够涤荡人的灵魂,能够触到我们心底深处,,引导出我们心底的善。
曹文轩在“序”中提到他的写作习惯是让作品或故事经过“一个相当漫长的酝酿过程”。他喜欢“沉淀”这个词:“沉淀是对素材的考验,经不住沉淀的素材,大概也是不值得伺候的素材。沉淀的过程还是一个不断丰富素材、调整素材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会对一些东西看到越来越清楚、越来越透彻,越来越接近美妙的境界。”他一直以来的追求是,写的“必须是一部艺术品”。
就是这样的要求,使得“丁丁当当”具有如此强烈的感染力,使得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是精品——虽然我还没看他的其他作品,但我相信都是精品,也会一一找来读。
201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