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久歌未央/文
如果你翻开这本书的话,你会发现,好像有点乱,似乎看不懂,为什么和以前读过的任何一本小说都不一样呢。
因为我早就说过了,这个世界上有两个我,一个是冷的,另一个是热的,所以,如果你真的想要了解我的话,就来看看这本书吧,我是王小叶,当然并不是整本书唯一的主人公。
1
我一直都不相信命运,我也一直都不信命,就好像溺水的蚂蚁一样,可是我又始终相信就在不远处就会有绿洲。
还记得以前经常谈论的一句话,谁年轻的时候没爱上过几个人渣。而如今当我躺在空荡冰冷的病床上,看着悬吊在涂抹的如同浆液般白稠的吊扇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人为什么要活着。
我知道,我没有丝毫可以去控诉的理由,我也没有任何逃避的借口,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路是自己走的,除了即将迎来的冰冷的手术台与冷漠异样的目光以外,我好像并没有留下些什么。
当小小问我后悔过么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起码这真的应了那句话,自作虐不可活。
我用了一千种方式想要了结它,可是最后的最后我除了自杀以外只得进了手术室,我还年轻,我还有想要爱的人。
如果不是那个夜晚,如果不是遇见丁光的话,我想,也许我也就再也没有坚持的理由。
上个月瞒着所有人回了趟家,然而当我试图着去敲门的时候,我却松开了紧攥的拳头,呵呵,这个家,对于我来说,似乎太过于黑暗、冰冷以及残酷。
有一段十分黑暗的历史,不想去诉说,不过如果要用那些惨不忍睹的经历来衡量一个人的人格的话,我想,我应该属于历史。
继父在我高二的时候强奸了我,母亲并不知道,我也不想让她知道,与其将一个原本拼凑的幸福亲手撕裂,我更恨的是男人。所以后来我找了一个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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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老头,其实他应该还算年轻,四十多岁出头。我不知道我当初是因为什么,钱?还是感觉?其实我早就对男人不感兴趣了,因为我知道那只会是一种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我一直以为他会像一个父亲般待我,然而他确实也做到了,每个月都会给我一大笔钱,足够我挥霍,每次也总会用着堪比他同龄人般的魅力来关心,呵护,以至于对付我。
可怜的是我还一度傻傻的以为他真的只是对我好。然而当我和他赤裸着相迎,面对面相互审视的时候,却发现他眼底里有一股来自人性最邪恶的本源,我管它叫欲火。
说起来好笑,做爱似乎也是一件挺快活的事情,我可以这么没皮没脸的说。
当他蠕动着他那副松垮的皮囊试图勾引我的时候,我却想到了那个让我想要千刀万剐的男人,于是我拼命的逃脱,而他也没有再做要求。
似乎我是一个坏女人,坏到骨子里的女人。我会让那些敌对我的人离我远去,我也是一个不愿意去向任何人吐露心声的人,除了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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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是个好姑娘,她并没有因为我的种种不堪而试图去屏蔽我,我也十分欣喜,因为她能懂我的感受。
其实这个孩子应该是丁光的吧,我觉得。只是在当初遇见丁光的那个晚上之前发生了好多的事情,以至于我并不敢十分的肯定。
我好怕,我好怕会失去一个像丁光这么爱我的好男人,我好怕,我好怕一不小心就会死去。所以在我决定做人流的时候,夏末突然跑进来告诉我说,如若爱,请舍弃。
我不知道夏末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男人,每次面对他的时候总是感觉有如一种面对面被人看透的感觉。我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就像在他的面前,任何人都不会有心事。
可是我又害怕他会将我的心事吐露给丁光,所以我还是下定决心打掉他,哪怕丁光不再爱我。
你会有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么?就像到手的幸福即将溜走,于是我跟夏末说,以后再也不会和那个人联系了,我保证。
多希望我爱的人能够出现在我的面前,多希望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会是同一个人,多希望上天哪怕给我一点点的小幸运也好。
丁光,我爱你。
4
人世间有着太多的事情无法用言语去诉说,就像我们之间的爱情。
还记得在丁光家第三个晚上,我亲眼看着他吐得是那么的撕心裂肺,我亲眼听着他喊得那个女生的名字叫林茵。
我知道我当时自私了,心里十分的不是滋味。然而夏末还是让我留下来陪他。
我也并没有拒绝。只因为他长得像我曾喜欢了很久的阿桐吗?
我是一个腐女,可我并不是一个婊子。谁说的一个女人不是处女了就不是好女人了?谁说的一个女人和不同的男人上床了就不是处女了?
人世间太多的邪恶全部起源于人们的嫉妒,愤恨与不甘。你得不到的也不想让被人得到,你所期翼的就一定要用最嚼烂吗?
太可悲。
我喜欢丁光出去外表之后的疯狂,像一头积压了太久的猛兽般,疯狂的占领着我,侵袭着我满是宝藏的肉体,而我也十分享受与这头来自远古与我有着同样秘密的融合。
所以那天晚上我们都十分的奔放,导致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的下体还会有些疼痛。但是我喜欢这种疼痛的感觉,毕竟依旧在时时刻刻地提醒着我,依旧还活着。
如若连疼痛的滋味都无法感受的话,那是该会有多么的不幸,而我即将面临着这种不幸。
当我逐渐被麻药侵袭了全身的时候,似乎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我的白马王子身穿一身宽松大气的披风,从远处疯狂的敢来,脚下大踏步流星般的拼了命的推开手术室的大门,高声喝道。
“住手!留下那个孩子。”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