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今天需要用以前写的文字顶顶的,还剩下一个半小时,但愿能写出让自己舒心的文字,到后边,越来越不知道写啥,故事讲完了么?还有很多,却是些零碎的故事,不便讲述,临时其意,想写写我喜欢的事。
男生嘛,逻辑能力较强,啥都喜欢溯本求源,从小数学也还挺好,打一接触编程,便喜欢上了这门艺术,用一行行简单的代码,敲出想要的程序,实现额定的功能——优雅,优雅的代码,优雅的设计,优雅的交互功能,便是我对编程这门艺术的全部理解。艺术总带着点孤芳自赏,编程呢,或许不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可确信正确的事不就该去义无反顾的执行么,尽管千万人才有一个乔布斯,可他带来了苹果,带来了智能手机,破茧成蝶的时候,那种成就感——我喜欢,我迷恋。
我喜欢聊天,喜欢写作,文字总有着无穷的魅力,语气,眼神,表情,每一个细节都是一条牵住双方的线,似是只有交流的时候才让我和这个世界维系在了一起,告诉我——我不孤单。内向的人,却往往是在意内在的人,短暂的沉默总能生出更多的点子——沉默即思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不过只是看看别人的故事,我没法去尝试每一种人生,但听听别人的经历,尽管未曾尝试,却总能有些许收获的。聊天,写作,与自己的对话,与别人的对话,总能抓住点之前不太明晰的线索,找到一点不一样的自己,与自己的曾经挥手道别,与自己的未来把酒言欢——便是这样丰富自己的吧。
我也喜欢摄影,用照片记录下每个惊喜瞬间,那一秒的心动,往往是文字无法准确描述的,文字更像天真的幻想,而照片却可以告诉你——在哪里,有什么。我想用照片记录下每个我喜欢的故事,我想用照片记录下每个我喜欢的地方,我想拍下最美的日落,我想照出满天的星斗,直到某一天,遇到一个愿意听我讲故事的人,对着照片,给她讲讲我去过的地方,给她讲讲我遇见过的人,可能无趣,但会努力的好好讲给她听——告诉她这是曾经的我,你没见过的那个我。当我记忆逐渐褪色的时候,翻翻照片,也许能忆起照片里的人,也许能忆起照片里的地方,便是记忆,也刻在了照片里。
我喜欢种花,喜欢DIY,喜欢游戏,喜欢弄点小玩意儿,有时候也会想这些事会不会分掉了我太多的时间,毕竟不是我的路,但是我想除了梦想,总还要有点其他什么吧,要不如何去寻找生活,我们不止是在追逐梦想的路上,更是在寻找生活的路上,倘若梦想照不进现实,便与笑谈无异。生活每天都是无休止的重复,工作,吃饭,睡觉,总需要点惊喜的,便是喜欢的事,在无趣的生活中添了些不一样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