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爱格上有看过这么一句话大意是:你有爱过一个很遥远的人吗?他是你整个青春期的向往,他从来不会让你失望,他是你难过也会有动力去好好生活的人,他是你的勇气和前进的力量,他永远是年轻的,是美好的,他是你的偶像,也不止是偶像,他存在于你生命里的意义,比任何人想的都重要。
我把这句段话,改编了下,发在了我的社交平台上,底下的留言齐刷刷的说:有,但最可笑的是,有几个认识的朋友居然无一不讽刺的说:姑娘,醒醒,别做梦了,呵呵,你觉得我会生气么?怎么会,我的心愿是世界和平,果断拉黑。
他们肤浅着,就让他们继续肤浅着吧。
可你永远不要低估一个偶像的力量.
我认识一个姑娘叫小鱼,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写了大量的文章成功的让编辑注意到了她,吸引了出版社的关注,下半年她的新书就要上市了,你能想到这个我第一次见她是在我们都喜欢的一个摄影作家的签售会上么?很偶然里面的森林我都没记住,唯独记住了她,个子小小的,瘦瘦的,眼睛里透着一束光。
隔天我和好友约了这个我从青春期就开始喜欢的摄影师拍照的缘故,小鱼找到我,给我发信息,长长的一段,大意是;有个姑娘,在云南,离南京很远很远不能到现场给自己的偶像加油鼓励,只能透过别人来传递她对偶像的爱。
那一刻,我的眼睛有些涩涩的,我理解这个姑娘的想法,因为在我面前的这个摄影师,我也爱了很多年,为了去见他,我勇敢的不像我自己。
我给小鱼回复’好‘
我喜欢这个善良又温暖还会照顾人的姑娘,回去后我一直有关注她,我才知道她有一个非常喜欢的偶像,是一个歌手,我想你一定听过他的歌《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是的,我想你们猜到了, 他是张栋梁
“你信不信,我会优秀到让你看到我”
这是小鱼在微博上很长时间的一篇置顶,她说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她是动了春心的少女写给她暗恋的少年。
其实并不是啊。
她说的那个人,是她喜欢的人,可和爱情毫无关系啊。
十来岁的喜欢是真挚而热烈的,可又被一些自以为是的大人看作是肤浅的追星,是幼稚的玩笑话,不被理解的日子里,她把想念敲打成字,也因此认识了一群同样喜欢他的歌迷,告诉她肯定她:小鱼,你的文写的那么好,栋梁总有一天会知道的,你千万不要放弃写文.
这些话成了养分,鼓舞她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不被理解的日子。
看到这,你还觉得追星是一件脑残才会做的事么?
在高考的盛夏,她喜欢的歌手通过电台给她送来的高考祝福,当他对她说“一切顺利”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
她说: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有可能被自己的偶像知晓的感觉幸福极了。
喜欢了十年,终于在去年她奔赴到了完全陌生的城市,带着一路惊喜一路忐忑,她见到了他,如她想像中一般好,温和的笑,一如多年前,在电视上初见他时的样子。
那天她送给了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她对他说;这是第一次送你书,下一次送你的,就是我写的书了。
酷哇,为她手动点赞。
也许你们不懂,会笑她的幼稚,当做一个玩笑话,可是我知道一个偶像力量是有多大,因为在我青春里,我也怀揣着少女心事一步步像我喜欢的摄影师在靠近。
因为喜欢上一个优质的偶像,所以我们在每一个可以荒废的日子里变得勤快。
因为喜欢他,她得到了第一个编辑的认可
因为喜欢他,小鱼姑娘变的更优秀
因为喜欢他,她努力奔跑,直到他看到她
我还认识一位姑娘,她特别喜欢我笑起来的样子,说我有颗小虎牙笑起来甜甜的,特别让人喜欢。
前段时间我在她的微博里,看到了她和她最喜欢的作家一起合照的照片,我惊的下巴都快掉了,简直美极了,我在底下留言,要不要这样,这是夏七夕哎,姑娘回复到;对啊,轻描淡写的两个字,我知道她内心的喜欢已经飞到了天上。
她还凭着自己的努力,帮着她喜欢的作家管理着签售会的一切事宜,算是真正意义上接触了她喜欢的作家。
简直太励志了
我就在想啊,那些只知道批判,当是笑话的人,真要感谢你们啊,因为你们的存在,我们才更有动力配得的上我们喜欢的偶像。
我和上面两位姑娘一样,也有自己喜欢了很多年的偶像,就像文章开头的那样,他存在我生命里,比你们想的都重要。
对我来说,他不止是偶像,更是我平淡生活里的英雄向往,他不是名人,也不是明星,他是我难过也会有动力去好好生活的人,他叫-金浩森
我不止一次表达过我对浩森的喜欢,用声音,用文字,他是摄影师,也是作家,他的摄影作品明亮而干净,他的文字真诚又打动人心。
我不知道别人的七年,用来做了什么,而在我最纯真的七年里,执着而温柔的爱着一个少年,内心的充盈,让我已经强大到不在乎那些并不知道他是谁的人。
我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纯白少年,是的,纯白少年,直到现在我都愿意叫他少年,即使他偶尔会调侃自己老了,感叹时间溜走的好快,可时光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印痕,他那么活生生的在我面前时,一如我文笔下的纯白少年。
当时我就和朋友说:我好喜欢他,好想认识他,好想和他成为朋友。
朋友不屑的说到:你那么喜欢他,他喜欢你嘛?他知道你是谁吗?
我居然无力反驳。
是啊,他不喜欢我,有可能也不知道我的存在。
可是就像小鱼说的“你信不信我会优秀到让他看到我”
我开始读更多书,去更远的远方地方,丰富和挖掘自己未知的能量,坦诚面对自己还不够好,还不够努力,我从心底长出一种坚韧,我开始变得柔软,不再和这个世界碰撞。
我学着更努力,以更美好的姿态站我喜欢的偶像面前,以骄傲口吻,告诉所有人,因为喜欢他,让我相信自己有魔法在发光发热。
我是在参加完他的签售会后,在真正意义上和他有了亲密接触,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着他和粉丝互动,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回来后有满满的感动想要记录。
那段时间,我整个人都像泡在蜜罐里,连周围的空气,都好似棉花糖甜甜的,在公司平时除了和几个还不错同事有互动外,很少热情的我,破天荒的见到每一个同事都嘴角弯弯,还轻声打招呼,像吃了蜜一样好心情由內而外的散发出来。
世间所有为人称道的美丽,都不及遇见他-
我是在很早的时候就喜欢了金浩森,那时他还不是很出名,也远没有现在这么多的人的喜欢,那时他喜欢玩人人,拍的照片会传在校内网,那时我还特意把他的照片单独新建了个文件夹,那时喜欢他是我一个人的小秘密。
我曾做过一个梦,梦里我和浩森像认识许久的朋友, 踏青,郊游,他骑脚踏车带着我,迎着风,阳光闪闪碎碎的打在他被风吹起的额头上,眉眼间好不温柔,一时间让我慌了神,我座在车后面晃着脚,低着头不看他,以掩饰着我心中千回白转的小心事,即使他在我身边都反复着练习呼吸,好怕他一声不响地忽然走了。后来我把这个梦记录下来,写了一篇命题作文(給陌生人的情书)老师給我评语还很高,说我是个在文子方面有天赋的孩子,可是我终究没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他还是要走了,我哭了,背对着他,不愿送他走,他揉着我的头发抱了抱我说“加油,要多笑笑, ”梦里的他是那样温暖。我心里筑起的冰墙轰然倒塌,我能清晰的听到冰块瓦解的声音,碎了一地,化成了水,变成了小溪,回流着我身体的每一部分,畅通无比,这是上艺校做过的一个梦,好清晰,那时我总觉得灰蒙蒙的天空,惨淡的青春期好像没有尽头,醒来后我消化了很久,像重生一样,遇到开心的事,牙齿不好看依旧笑的灿烂,遇到难过的事,抬起头,笑一笑 再也不怕别人看到,坦坦荡荡,我曾经是个孤僻又孤傲的人,其实內心敏感又自卑,老师不喜欢我,同学不和我玩,我都无所谓,可听着他说“加油,要多笑笑”,一下子眼泪就掉了下来。
我逐渐变的开朗,也越来越来自信,老师觉得我变了,同学也不觉得我难相处了,这些年来我喜欢的偶像,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被更多人认识肯定,被越来越多人当作偶像,我就会瞬间 想到那时孤僻又自卑的自己,他说他要谢谢文子。
我更要谢谢他,金浩森,是你到我的梦里拯救了那时迷茫无助的我,他是天使!
奔赴一座遥远的城,我去参加浩森的签售会一路怀揣着期待紧张,那时做了一路车的我,又累又饿,叫森林帮我们占好位置,我就和蔓蔓说,我们去买点吃的喝的吧,走,我们偶遇浩森去,话说老天还是眷顾我的,在四楼的咖啡馆,还寻觅这哪里有好座位的我,抬头东张西望时,浩森一下子跳入我眼帘,顿时整个咖啡馆都失去了颜色,我定定的看着他,想要说些什么,看着他就那么傲娇的走过来,没出息的我,连招呼都没敢打,懊悔的要死。不知道他是否有看到我。
现在回想起来,他背了个MCM的双肩包,穿着黑色西装,里面衬了件蓝色的衬衫,一条黑色的九分裤,配上一双白色的板鞋,干净又帅气,,我拉着蔓说‘快看是浩森’‘心都跳到嗓子眼,’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在签售后现场,看着每一个欢呼浩森的森林,他们当中有留学生,有老师,有同样喜欢摄影的,有护士,各行各业,他们在自己的领域,发光发热,那么鲜活的脸孔,多年轻,多好啊,他们不遗余力的表达着对偶像的喜欢,甚至激动的手舞足蹈,想必也有我这样喜欢了很多年很多年了吧,喜欢到是身体里的一部分,如空气般,我看着喜欢他的森林,要求和他握手时,他都会放下笔,双手一起握上还会轻声说上谢谢,好暖心,那一刻我觉得我从多年前就喜欢上的少年在这一刻有了生动的记忆。
我拿了书给他签名时,他低头浅笑,好不温柔‘加油,谢谢你’他抬头轻声说
也许你没有喜欢的人,没有追一个偶像,少了幼稚,坚持,可你们也许这辈子都感受不到被自己的偶像看到,鼓励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压制心里的紧张,直视浩森眼睛时,心脏还是漏跳了一拍,之前准备好的文字,梗在了喉,慌乱中,我说你随便给我写点什么吧,
‘好,谢谢你,希望下次见到你’浩森抬头看了看我
“好,我们就会见到了”
他又抬头看了看我,我想他记得我了吧,他笑了笑总是这么礼貌又觉得心宁,签完书后,我又进入了狂拍模式,我怕不用照片来记录,这一趟南京行,我会遗憾,我想记录我镜头下捕捉到的浩森,来感谢在青春里远远的闪着光给我带来温暖的偶像。
拍了好多好多他的照片,各种各样,千姿百态,这些照片是那么鲜活,对我来讲比任何一张完美的图片上的照片来的更生动!
签售后快结束时,每个森林为他倾心,为他欢呼,为他开心,笑着笑着那些一个人日子就铺面而来,不经意间湿了眼眶,喜欢七年的少年,现在变的多好啊,那些我青春里一个人的秘密,终于大声可以告诉他
因为今天每个人都爱他
’快签完时我又拿着书找浩森再签了一遍。
‘浩森,我学姐好喜欢你’其实我想告诉你我也好喜欢他
‘浩森,我爱你’他腼腆的看着我笑了一下,像五月的阳光,眼睛闪闪发亮,神采飞扬。
‘见到你很开心’油笔快速的签完,和他握了一下手,凉凉的。其实好希望,那一刻他能签下‘我爱你’那么我爱你,变成了,我也爱你,那么我爱的少年,也用另一种身份爱着多我,多好,都说双鱼座,是梦幻的
签售后结束后,我把在现场拍的照片传到朋友圈,不到10分钟留言爆满,大致都是‘哎呦,妈呀 见到你家男神了啊,’‘好幸福啊’‘喜欢那么多年终于如愿了’也有人骂我,就为了见这么一个可能都不知道你是谁的人,就和BOSS叫板,直接把辞职信摔到BOSS手里的这么一个人,值得吗?可如果是浩森,永远都值得,喜欢他是我的事,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怪他什么事,工作可以再找,可是七年,我不想错过!我要为他加油,我要去见一见我的纯白少年!
晚上睡的迷迷糊糊,宾馆的空调,狠不给力,冷嗖嗖的,睡的很不踏实,满脑子都是他,回忆像倒带一样回放,我一个人吃饭旅行,走走停停,我就是笃定,我第一眼就喜欢上的少年,我们迟早会遇见,我想着他失眠了!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我和浩森,约好9点半见,纠结买什么早餐时,结果我们迟到了,快到时,彬彬象我们挥手,远远的看着他穿着牛仔服,里面衬了格子衬衫,阳光又清新,和照片上的他没有任何区别,甚至更帅,我竟没有想象中的紧张,害羞,没有看到文子,有点小小的遗憾,反而是他,特别轻松,校园里有晨练的老人,三三两两,宁静又祥和,有盛开的不知名的花很是漂亮,清晨的空气都格外清新。
“嗨,我叫简菲,还记得我么”
“简菲,”你轻声念着“记得,记得”
他嘴角上扬的孤独,在我心里化出了一道彩虹
我把买好的早餐递給他,他弯腰接过去一直说‘谢谢,谢谢’
买了有六种口味的咖啡,猜想浩森会喝哪口味的,有可可,美式,拿铁,香草,我一一给他们介绍着,
“我喝个拿铁吧”当时我就笑了对着蔓开心的说“我就知道浩森喜欢喝拿铁”
‘你们有吃早餐没,来来来我们一起吃’浩森热情的召唤我们,自然又亲切。
当时我就在想啊,就这样喜欢他一辈子挺好的。
有很多种口味的甜品,他拆开一个‘哇,是草梅口味的,女生喜欢吃,’他递给了我,我就像是被宠的小公主,幸福极了,毫不客气的接了过来‘我喜欢吃草莓口味的’我都没有发现先前没见到的他紧张感,早就消失不见了。
‘你们不是南京人’
“不是”
“你猜”
‘从山东来的,安徽’
大家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淮安啦”“淮安是哪?”
“安徽”
“不是啦,你不是说,周恩来不是你最喜欢的人伟人么,你不知道他是哪里人”我哗啦啦说了一通,
“周恩来祖籍不是浙江绍兴的么”
“周恩来是从小就生活在淮安”
“额,这样阿,你不知道啦,周恩来是个美男子嘛,我喜欢颜值高的”是谁说浩森高冷的,我抽他,起码现在的他乐呵呵呆萌样就像个邻家的大男孩。
吃完早饭,大家开始张罗着拍照,蔓说“好紧张,我是第一次拍写真”逗的是我森居然来了句,“我拍照一般只花20分钟来做引导”“20分钟后进入不了状态呢?我紧追其后“那我就随便拍拍啦”像拉家长般闲聊着,我取笑他,原来都是这样拍照的阿, “没有啦,开玩笑的”
能这样聊聊天,在这边敲下这些字的我,觉得七年一点都不长,能看着他一步步蜕变成更好的自己,也在影响我变更好,越发觉得年轻不被时光辜负是件幸福的事。
我记录了浩森很多拍照的花絮,真是不乖,怕是影响到他了,因为蔓蔓总是往我这边看“快走”浩森声音不大,刚好我能听到,我就躲到一边去,能这样近距离看着自己的偶像拍照是以前的自己从来不敢想的事
森哥拍照时很认真,相机在他手里有了生命,再平凡的人你也能拍出美丽来,蔓说“见了浩森我就再也不想谈恋爱了”
我想说见了浩森后,我越发的发现自己是个混蛋了,原以为自己拼命努力,才发现比我们优秀的人在更加努力,所以你们不要羡慕浩森,文子,可以到处旅行,游山玩水,光鲜亮丽,实则他们每到一座城市都带着工作,比我们想象的更加努力,能到处游玩的时间真的很少,越努力越幸运,上帝会眷顾每一个努力热爱生命的人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下午的闺蜜写真提前到了,蔓蔓拍完照和我一起做着等森哥拍完约好一起吃午饭,期间老爷一直没过来,后来在拍照休息的过程中我问森哥,文子什么时候来,把咖啡留着,糖不要丢掉,浩森好似吃醋的说真爱阿,没过一会文子来了,我像个小粉丝一样,粉红心一直冒,更老爷拥抱了下,很满足,有点小紧张,他欢呼着双臂在叫着你,一点都不像30岁的人啊,真好阿,我这才知道,原来是浩森,知道我喜欢文子特意发信息让他过来,真好,
偶像不止是你对他好,同样的他也会心疼你的好
后来呀,想到今天,我都会想到他对我说的话,像是筋疲力尽后,想到他,我就有动力,跑完全程。
我们在大学里拍照,很多人慕名而来,大家都要合照,老爷逗着眉毛,说我今天可不出镜,很是可爱,还是没抵住她们几个妹子的要求,用了那俩个妹子的拍立得,可惜了我和蔓老爷我们四个人照片照模糊了,后来用手机拍了合影,那对闺蜜和你拥抱了下,和老爷可能挑照片去了,我要和浩森拥抱,不知哪来的勇气,他不给我,我就拉着他的包,追着他,你能想象这种感觉吗?你喜欢的偶像,像你的哥哥,又像你身边的好朋友,亲近你,鼓励你,是一种什么感觉吗?那是一种你想要永远都维持这种感觉,因为和自己的偶像做朋友真的太棒了
现在想起来真是不可思议,我见到了他了鲜活的比照片上更帅,我和他说话了,声音如大提琴般低沉好听,我和他握手了,我能感觉到我心跳的力度,我们一起吃早餐了,像朋友般熟悉,我知道了他有时很累,但是会趁着年轻多拼下,不努力怎么会有这么多得人喜欢,他说以后会出摄影集,听他取笑文子哥,是文胖子,但是脸还是好小,听着他讲一些他们私下的事,心疼又心动,以前的听说,变成了他说,那些看不见得花香,抓不住的风儿,好似没那么重要了,所以呀喜欢的不管是明星,偶像,还是遥远的人,趁着年轻去见他们去告诉他们吧,没见过之前,我喜欢他,但见过之后,我不喜欢他了,是因为我爱他了,很爱,和喜欢不同,我告诉他,我从很多年前就知道他,那会他拍雕刻时光的甜品,他说那会拉到人就拍,不要钱,他学弟住楼上,浩森就经常拿他拍照,那时浩森喜欢拍逆光,干净又温暖
我们一起聊以前,浩森感叹“真是好久了,我都怀念那时的自己干净呀”,他嘴角上扬,眼睛有光,闪闪发亮,以前就想着有一天能和他聊聊天,不管说什么,什么都好,真的实现了。
可他永远都不知道,其实我很自卑,相貌平平,成绩平平,我喜欢瞎写写,因为喜欢他,我变得更好了,能更有自信的和他谈笑风生。
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这些告诉他,好像说出来就会好一点。
我告诉浩森我学化妆因为摄影老师的教课方法我不认同,他说话的观点像老爷说的直白又简单,无所顾忌,很是难能可贵,是很多人都修炼不来的天真,成熟不可贵,天真才难得!
最后分别时,浩森还給了我个大大拥抱,抱着我说,“加油加油,要好好的”那些很多个日子一下子跳出来,心里如千军万马跑过,好在我已经学会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你会越来越好”我在他耳边轻轻说。
我一直说我真爱是文胖子,虽然我看到胖子立马安静下来,紧张的像个小粉丝,可我认识的这个少年一如你们看到照片里这么好!一如我多年前就写过的纯白少年,干净而美好,年少时一个小梦拉成一个万里长梦
去年,我去到了他的工作室拍照,在江边,给他带了很多特产,工作室的小伙伴每一个都很可爱,见到了丢丢,纯净的白格,偶有风吹进来,让我恍惚觉得在里面过一辈子,都很安心,他微笑着和我打招呼,而我也不是以前那个,孤僻又孤傲的女同学了,我眼神明亮,落落大方,我还调侃了他几句,我读更多书,去更远的远方,终于变成他镜头里明亮又幸福的女孩。
有时候我们会爱上一个完全不认识自己的人,他在你迷茫无助的时候给你前进的动力,
羡慕嘛?嫉妒嘛?你们也可以呀,直到现在也有人,不理解我为什么那么喜欢金浩森,可那又怎样呢?
我们追逐一个偶像,说真的也是追逐一个我们渴望成为的自己,感谢那些榜样在身前,感谢我们在身后有了往前走的力量和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