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说,是有什么样特征的人的群体,才有什么样的制度出现,不可能会出现此类情况: 在某一个特征的人的社会群体里,竟然创造出了一个独立于这个群体之上的制度,外部引进都不可能。制度;人群。后者逻辑先在才行,是后者保证了前者能现实性地存在。制度论漠视人群或者社会的现实存在。剁下大腿接义肢,不是治疗小儿麻痹症的选项。
有什么特征的群体价值取向,就有反映内化在群体的价值观念,非此观念内的任何改动,都是异己的存在物。以地球中心论为观念的社会里,太阳中心论就是魔鬼,这无关乎先不先进落不落后。只要观念现实地占统治地位,得以后世证明是真理的真理照样是此观念下的谬论,且那个观念下的社会和人群,并不以踢飞真理而深陷苦难,因为人们就那样活着。理想主义者总是把改造人和社会观念的工作想得极为简单和幼稚,并以群体不接受此方案而慨叹启蒙之难、民愚之深,殊不知,他自己是最该启启蒙的梦中客。
凡是不符合观念判断下的先进,它最有资格活在未来,但是,单单就不符合在当下活。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前,头皮屑不会是问题,人们视而不见,为什么?因为怎么去掉头皮屑没有进入社会生活。海飞丝一出现,头皮屑才有了,而恰恰不是因为有了头皮屑才有海飞丝。舒服地进入群体生活中的海飞丝,创造了头皮屑的现实存在,才使得洗去头皮屑成了可以接受的观念而根深蒂固。
好视力不是看见一个世界的保证。不构成一个观念,有,也是没有,好,就是不好。——只有先提供一个人人喜欢而缺了它便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东西为前提的观念才得以形成,进而,才会产生一个自然而然的缺其不可的制度。提供制度,等于提供新的、有异于观念的限制与规定,它让人们直接的感受是不自由,进而便是对它的抵触与反对。制度的这个特征,从根源上就不是观念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