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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镜子洗了把脸,头还是很疼,依旧昏昏沉沉。
记得分手那天,夜色朦胧,她走在漆黑的路边,陆雨晨啊陆雨晨,我愿意为你承受这异地的孤寂,但是你却在那边又有了新欢,既然如此,我只好放弃你了,忘了你!是该做个了断了!于是她给他发送了最后一条微信消息,简洁明了的四个字“祝你幸福!”
回想起当初认识的时候,就像电视剧里演的一样非常具有戏剧性。那些年,她的父亲林枫走遍了大江南北,居无定所,他是个流浪画家,到处行走,他和女儿每年都要换个城市居住。他把思漫拉扯大以后,就打算自己回老家西安居住,但女儿的婚事一直是他心头的一块心病。
思漫只知道自己是个单亲家庭成长的女孩,是由爸爸林枫抚养长大的。她的妈妈名叫顾小漫,本来身体就不好,听说生下她后病情加重,没几天就去世了。妈妈离世,爸爸一度很伤心,就给她取了这个名字思漫,意在表达思念之意,从此把全部的爱都给了他,因此她虽是单亲,却获得了很多爱。
她的性格比较像男孩子,待人接物上更是十分豪爽,被朋友间称道有“侠义精神”,女生觉得她男友力特强,她仿佛天不怕地不怕,碰到蜘蛛蟑螂不像别的女生大喊大叫,趁她们刚叫的起劲,她一脚上去就踩死了,然后若无其事的走开,让那些女生自己收尸。
她时常爱犯点小迷糊,像是经常走错路,厕所上了一半发现没带纸,骑自行车赶车上班,在后面狂追公交车,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总是一副比较大大咧咧、邋里邋遢的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她爱幻想,爱写小说,是个白日梦想家,总是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了不起的成功女士,回归现实其实是个很穷的女屌丝。
缘分是那么奇妙,如果不是因为她和朋友撸完串多喝了两瓶,然后摩拜单车刹车失灵差点撞到了人,她被迫停在那个人头攒动的街角,在人群中他们彼此多望了两眼,也许他们就永远不会相遇,也不会有后来发生的事。
2
这几年两个人总是不在一个城市,好不容易在一个城市了还老是吵来吵去,这种分分合合,林思漫已经厌烦了,男友陆雨晨已经成为了她眼中的渣男,所以对方打电话不接,发短信她也不回了。陆雨晨也是一个极度要面子的男人,索性也赌气几个月不跟她联系了。
多少次她一个人看完电影,一个人逛完街,一个人吃完饭,一个人提着重重的购物袋回家,孤独是孤独了点,不过没有那么多纷纷扰扰,她心里十分平静。那天也不例外,周五下班后,她骑行在回家的路上,微信上突然冒出一个久违的信息。
“小漫,上次你提出分手后,出于男人的自尊,我赌气不理你。今天是元旦,一年又过去了,我对不起你,过去让你跟着我吃了很多苦,不知道你过得还好吗。我还欠你一个婚礼,如果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会让你再颠沛流离了。”
他曾经住到过她的心里,但随着时间,一年一年的过去,爱情慢慢转化成了亲情,她对结婚便也没有什么期待了。这样的话,他说了不只一次了,她再也不会相信了,他们之间再也回不到当初了。她鼻子一酸,略微有所触动,但也仅此而已,她并不打算回信息。
看完陆雨晨发来的微信,她便把手机放回了口袋,继续慢慢悠悠地骑着单车。突然一个“飞车党”快速从她身旁闪过,她起初没注意,等反应过来,一摸口袋,手机没了!这下她慌了,急忙回转车头,可是身边一个人影也没有。
那天她放声痛哭,哭得撕心裂肺,不是因为陆雨晨哭,只是因为哪个天杀的把她的手机偷走咯!她多希望这是一场梦,梦醒了手机还在,那就好了,可是偏偏就真的被偷了,手机真的就这么不见了踪影。
这时候也只有厚着脸皮打电话求救了。
她问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孩借手机,女孩不肯,急忙就走,说要赶车。她又问骑着电瓶车停下来的美团外卖大哥借手机,大哥一开始不相信他,给了她一个烂手机,打都打不通,终于接通了,通话都有问题。当真的看出她不是装的,大哥才把自己接外卖电话的手机拿出来。
“用这个好的吧!”
她第一个想到要打给的人就是她六十多岁的父亲,是她唯一的亲人,也是她那猪脑子里唯一记得的电话号码。
“漫漫啊,别着急啊,我这就给你成都的舅父打电话,家里才买了个新手机,我寄过去到他那里,你就别买了。”
“你舅父说他周末就出差回来了,他那里有一个不用的,你先用着。等寄过来新手机,两个换着用。”
断断续续地用大哥的手机打了七八分钟,大哥也急了说:
“我得走了,”
“哦好好好,还给你。”
“呀,你看,打了这么长时间,都耽误你送外卖了,我给你钱吧。”其实她口袋里也就几个硬币。
“不用不用,谁没有个难处呢!”
然后她对大哥又是一阵千恩万谢。
得赶紧解决手机问题要紧,支付宝,微信都在手机里,那里面可都是钱啊。回去后,她赶紧补办了一张电话卡。
-03-
晚上,她郁闷的寻思着,不就一个破手机嘛,这小偷真不长眼,也就二千多块钱的oppo,又不是苹果,虽然长得像,但不是啊!你偷去又用不上,得输入我指纹,你又打不开。难道是看上我身上穿的这件衣服了?以为我是有钱人,没错,估计是这样。
去年,老家的暴发户姑妈来家里做客了,给她带了件假的貂绒大衣,满身都是毛毛,口袋是毛,领子也是毛,因为是最暖和的一件衣服,成都这么冷的天气,就拿出来一直穿着了。
周六,一整天她都窝在家里睡觉,看电视,看书,上电脑,似乎没有手机的日子也过得很好,就是出去麻烦了点,干什么都要扫码。
周日,一向严肃的舅父一大早就把手机送到了她住的地方。就在几个月前舅父还说过她没有什么能力,也没看出她有什么能力,那句话不管何时想起来都很扎心,令她伤心的想流泪,她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很无能。
在舅父来之前,她才把猪窝收拾了一下,用了好几个小时,免得被舅父嫌弃。唯有挡在电视机前的大箱子没有扔,她也不想扔,那是装跑步机的,她想过如果不在这里住了,还可以有装的箱子。
微波炉下面私藏了很多瓶瓶罐罐了,本来想着卖钱,再三思量还是扔掉吧,怕舅父鄙视,能卖几个钱?就在舅父前脚刚要踏进来的几秒钟之前,她才把那些可乐瓶罐易拉罐一个一个全扔到楼道的垃圾桶里,正要进门,就看到舅父来了,他问:“干什么呢?”
“哦,没什么,这不等你嘛!”
戴着眼镜的舅父眼里透出一骨睿智,他审视着家里的一切,像之前一样,正中她的猜想,他还是说了电视机前那个大箱子扔掉,放在那里干什么,挡道啊。燃气水费什么的到了缴费的时间最好能给人家当面说下,都收多了。
舅父说,林思漫,你根本不了解这个社会的残酷和竞争,特立独行吃不开。林思漫不是不了解,只是不想苟同,当她勉强自己与那些不喜欢自己的人打成一片时,人家不仅不给她好脸色,还在心里瞧不起她,那她为什么还要去热脸贴冷屁股呢。她知道抱团扎堆和人情是这个社会生存的必要手段,可是她想做自己,不想成为和那些人一样的人。不被人理解的悲哀和痛苦,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品尝。
舅父走了,留下了一个小巧可爱的旧的苹果手机,还有一千块钱,她为这份亲情感动着,到底是亲舅父啊,关键时刻,总能站出来。
什么东西都得重新设置,就说微信吧,要两个以上的微信好友发信息到她微信上才能重新启用,平时有谁会联系她多呢?舅父,父亲,还有前男友,屈指可数。
微信好友虽然看起来很多,但是真正有密切联系的人不过一二人,那还在乎别人的看法干什么呢?
最后她决定还是要麻烦经常看她浑身是缺点的舅父给发下信息,前男友就算了,好不容易不联系了,不想又因此再有牵扯。
周日晚上手机一事终于搞定了,她去潇洒了一回,吃了一顿牛排,回来时买了一斤超大个的草莓,大桶可乐,大卷抽纸,大瓶洗头膏,一星期的零食。
也许女人都一样吧,只有在心情不好时才奢侈一回,平时看上舍不得买的东西豁出去买,平时只敢量力为出的吃喝,此时变成了大吃大喝,林思漫就是这样的女人。
周一上班,她比上班时间早出发了2小时,上下地铁没有公交,也扫不了二维码,骑不了单车,全是走路去,加起来走了三十多分钟,她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当锻炼身体了。上班还要打卡,她比规定的上班时间早到了15分钟,很是欣慰。
周二上班,这次她迟到了三十多分钟,旧手机不灵,设置的闹铃,早上居然没叫她起床,还自动关机了。迟到就是迟到,不用解释了,又不是单位的错,估计要扣工资,或者记过处分什么的,人事处理随便吧,真闹心,她的心情很不好了。
-04-
终于28岁生日到了,她想着放松一下,翻看手机,原来近期上映的一部电影《前任3:再见前任》很火热啊。
那部电影,她并没有去看,去了代表还怀念。她彻底想明白了,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一定要结婚吗?两个人好着是孤独,一个人过着也是孤独,还不如还是一个人好了。
她一个人在一座陌生的城市漂泊时,曾养过一只全身雪白的小野猫,品种好像是中华田园猫,她给它起名“雪儿”。
那是一只不太喜欢被圈养的猫咪,即使主人每天都有送饭给它,夜里和白天都还是喜欢溜出去,东找找西找找,但是它逛累了后,总能找到回家的路,在门口喵喵喵地叫,小漫听到后把门打开,它便健步如飞的冲进来。
有时它会从外面叼回来一只老鼠,有时会是一只鸡腿。因为吃了毒老鼠,曾经也呕吐不止,过了两天才缓过来了。
可是有一天估计还是在外面吃了毒老鼠,这次它没有那么幸运,还是死了,就躺在自己的窝里一动不动了。
林思漫决定像猫一样高傲的活,做个单身贵族,如果世俗不接受,非要另眼相看,也绝不妥协!像那只猫所遵从的生活方式那样明知可能有危险也绝对不会改变。如果上天非要让她一个人,那就一个人孤独到老好了!
大街上的一家专卖店里响起了一首音乐:“我对你付出的青春那么多年,却换来一句谢谢你的成全。成全了你的潇洒和明天,也成全我的碧海蓝天。”
那是很多人都熟悉的刘若英的一首歌,唱给大家最熟悉的陌生人的一首歌。如果以后再遇到前任,她想象着她会对他说些什么呢,还是谢谢他的惦记吧,前路尽管艰难,但她还能应付的过来。
林思漫决定就是打一辈子光棍,也不吃前任那颗回头草!所以前任,请走好,不送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几千几万公里,而是两颗心再也无法融合在一起,心远了,距离便远了,心近了,即使十万八千里,也会相聚在一起。
只是林思漫没有想到的是,相对于陆雨晨来说,林思漫是个中国好前任,不然他不可能后悔了再来找她。而林思漫秉承着“分手,不哭不闹,伤不起,我走就是了”的态度和原则,再也没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