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如果说,所有憧憬浪漫婚姻的人们都会跑到巴厘岛的话,那么所有想要离婚或者分手的家庭都会跑到英国。因为英国法院的裁决锱铢必较,对于财产弱势的一方非常有利。但是,并非所有家庭都适合在英国办理离婚或分手,比如事实婚姻家庭(未婚同居关系)。这次我们就来对比一下,面对事实婚姻家庭的分手,英国和中国的规定有何不同。
英国枢密院五月新规
英国是出了名的家庭财产划分公平,在判决上给弱势一方的支持上也是格外突出。从前马来西亚小姐蔡秀平,到沙特阿拉伯石油大亨的前妻名模格丽斯蒂娜,以及前两年在英国的一起因为丈夫用离岸公司隐藏财产来避免过多的财产分配案,都无一例外体现了英国在判决家庭财产分割上的特质。
然而,随着离婚概率的不断升级和世界的开放化,很多人都选择了不结婚的婚姻——未婚同居(事实婚姻)。因此,对于这一类婚姻的分家,很多时候牵扯到的法律未必可以适用,也可以说是没有更多保障。所以导致的局面总是异常混乱。
于是,英国枢密院在五月的最后一周拍板了一项规定:不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还是事实婚姻,只要是认定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关系离婚时,他们拥有的共同财产(即财产证明上都写着双方名字的情况),都应该进行利益划分。
英国上议院给出的表示是,二人之间没有约定(比如婚前财产协议等)或设立信托的情况下,但凡是同居期间进行的共同投资,比如房产为两个人的名字的情况下,这份财产的合法利益和实益权益都是公平共有的。
然而英国枢密院最新发布的公告补充道,在判决时,将对同居关系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放宽,不再限制单纯的房产类资产,而是涉及到其他的任何能够划分的资产分类。比如艺术品、一艘船、一辆车,甚至土地等等。
不过,法院处理的重头戏,可能是双方的共同商业投资。
投资资产也算在划分财产内吗?
不论是结婚的未结婚的,投资已经是一项很大众的商业手段了。不管是购买基金还是搏一把潜力股,都是现代人会做的一项投资。因此,问题就在于如果在同居期间,二人决定用共同财产去进行一场投资,这笔钱应该怎么算呢?
英国枢密院给出的承认是,“五五开”原则同样适用于共同投资资产。并且不仅适用于“国内”,同样也适用于其他任何的共同投资。
而这,就是英国与他国,尤其是中国的不同。毕竟在中国,同居关系期间进行的购置或者投资,在进行分配的时候一般参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分配。可以说,中国比起英国,就显得有些“人情味”了。
在中国,对于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上,按照“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予以分割,也即能够证明是一方合法收入的,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均等分割。当然,如果另一方在取得该财产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可根据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亦应依据上述原则处理。
王昊律师提醒:
在英国,不仅仅是面对“平等分享原则”的压力。只要在英国拥有资产的情况下,婚姻中强势的一方就要做好准备为弱势的一方提供更多的帮助。因为在英国的法律中,婚姻中弱势的一方会获得更多的保护。而且这个保护包括弱势一方若在首次审判后发现对方的隐匿财产,仍旧可以进行起诉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可以说,即便婚后财产放入到信托中,也隔绝不掉你的前妻。由此可以看出,在英国离婚,已经让高净值人士们都望而却步了。
当然,有人会说,不管在哪个国家离婚,签署一份婚前协议应该就能保护好自己的资产了吧。在此我们要提醒诸位,英国和中国香港的裁决都会不留余力的对此驳斥。可以说,如果你的离婚地在这两地,那么过分保护一方的婚前协议就并非真的有效。
因此,不要以为未婚的关系就无法牵扯到金钱、孩子等种种问题上。也不要以为单纯的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和设立一份简单的信托(所谓简单的信托,是客户自己做信托的委托人、保护人、受益人)就可以保证自己的财产不会被分割。因此,在不了解各地区法律的情况下却想要做出良好的财富规划避免风险,建议还是找专业的律师评估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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