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柯贤凡律师
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受理婚姻登记的流程基本一致,所依据的法律为《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本文以广东省为例,梳理办理婚姻登记的大致流程。
办理单位
配偶一方(涉外婚姻为中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受理对象
- 中国内地居民
- 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
受理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提出申请:
-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办理流程
一、网络办理流程
- 申请 :当事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个人申请在线帐户,网页跳转至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 受理:(当场)当事人在预约时间持申请资料到婚姻登记处现场,登记员核验申请材料,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审核:(当场)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 审批:(当场)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 办结:(当场)登记员打印结婚证。
- 送达: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二、窗口办理流程
- 申请: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区婚姻登记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 受理:(当场)登记员核验申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审核:(当场)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 审批:(当场)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 办结:(当场)登记员打印结婚证。
- 送达: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领证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选择邮寄)。
材料清单
一、中国内地公民
- 户口簿(双方)
- 身份证(双方)
-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
- 照片(双方,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
(一)涉及香港
- 户口簿(内地公民)
- 身份证(内地公民)
-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
- 照片(双方,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 无配偶的证明(香港)
(二)涉及澳门
- 户口簿(内地公民)
- 身份证(内地公民)
-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
- 照片(双方,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 无配偶的证明(澳门)
(三)涉及台湾
- 户口簿(内地公民)
- 身份证(内地公民)
-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
- 照片(双方,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旅行证件)
- 无配偶的证明(台湾)
(四)涉及华侨
- 户口簿(内地公民)
- 身份证(内地公民)
-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
- 照片(双方,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护照(华侨)
- 无配偶的证明(华侨)
(五)涉及外国人
- 户口簿(内地公民)
- 身份证(内地公民)
-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
- 照片(双方,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护照(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外国人)
- 无配偶的证明(外国人)
救济途径
- 行政途径:行政复议
- 司法途径: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