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是一个爱打扮的女人,印象中她很少化妆,搞对象的时候偶尔买买新衣服,那时还是科里的“小蛮腰”。生孩子的时候体重好像也才过百,现在多沉了我也不知道,反正一拎就起来,165的个子,留个刘胡兰的头型,最大的爱好就是挑我的毛病,现在又加上一大爱好,挑儿子的毛病。
这个不爱打扮的高知,就是我爱人。以前还有点情调,能给我烙个饼什么的,现在就给她儿子烤蛋糕,做点心,再加上他儿子比较护食,我她做的奶油蛋糕,我很少能吃饱。现在是一点情调也没有了,情人节我给她个苹果(单位带回来的),她要給她儿子吃,然后指导我下厨做烩饼,吃两口就饱了,然后就指导儿子写作业,想和她多说句话,好像都耽误她时间。
当年,2008年的仲夏夜我刚和她认识的时候,在医院后院树影斑驳的小树林中,她一袭白色的镶着粉边的旗袍,露着大长腿,依偎在我怀里。靠,搂着博士医生的小蛮腰,摸着大长腿,月光洒满林间,闻着她长发的香味,人生呀,足矣。那时的爱情多么的纯洁,约医院里最靓的妞,护士不要,就是我的人生梦想,那一刻,实现了。在我的记忆中,妻子在那一晚是最美的妞,比之后的结婚穿婚纱还美。
可现在,小腰还在,只是美没了,平时穿的和农村大妈一样,上班就是是绿帽子,绿手术衣,再不就批个绿棉袄出去会诊,毫无美感可言。要不是亲媳妇,多一眼都不看。现在好像连白大褂也不穿了,以前白大褂配大长腿牛仔裤,外加听诊器也挺好看,现在把长发还给我剪成短发了,哎,就是一大妈了。
情人节,审美疲劳了。
媳妇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这个家,都投入到了孩子的教育之上,这点我虽好色,但也是明镜的。
14年了,当年的情人早就成为了亲人了,她早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了,穿得再土,头发剪的再短,都是我的生命。别看医生隔路,但是还真离不开她,没有她的管教,我不定做出什么傻事,没有她的墨迹,我不定要吃多少亏。
情人是看外表的,花容月貌的吸引只是最肤浅的情感,我也早过了看外貌的年纪。而亲人才是一起风雨同舟的人生伴侣,才是值得为之倾尽一生厮守的亲人。
今天是情人节,晚上做饭的时候,我又抱了抱的我的留着刘胡兰头型的妻子,看着她的眼睛,又看到看当年的那个穿着手术服在手术室外和我约会的小姑娘,又看到了当年那个白大褂,牛仔裤,大长腿在ICU外随时准备进去强救的小医生,又看到了当年那个穿风衣,在医学院给本科生讲课的小老师。她的眼睛依旧那么清澈,智慧中还透着一丝的顽皮,原来她一直很美。
情人节快乐,我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