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最近认识到,我不是一个“文艺”的人,阅读的书都偏硬,相对于情,更重于理。近几年偏好科幻题材,看这类书可以完全地换一个世界观玩儿,感觉可以当哲学书看。
感觉《许三观》是小品类小说,可读性在于桥段。用想象做红烧肉那一段很有趣,看得我也咽口水了。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小说开始从虚幻的乐急转至悲,作为读者,心上浮出一个字——惨,心底还浸着一个字——骇。跟喜顺两兄弟在江上挥手作别的场景长久地印在了我心里,是我最感温暖的部分。阅读一部小说,然后将大部分遗忘,留下一点微若星子的印记,这就是小说的宿命,书籍的宿命。
很难想象,能写出《许三观卖血记》的余华,后来居然也能写出《第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