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列式理论产生于十七世纪末,到十九世纪末,它的理论体系已基本形成了。
1693年,德国数学家莱布尼茨(Leibnie,1646—1716)解方程组时将系数分离出来用以表示未知量,得到行列式原始概念。当时,莱布尼兹并没有正式提出行列式这一术语。
1729年,英国数学家马克劳林 (Maclaurin,1698—1746)以行列式为工具解含有2、3、4个末知量的线性方程组。在1748年发表的马克劳林遗作中,给出了比菜布尼兹更明确的行列式概念。
1750年,瑞士数学家克拉默 (Gramer,1704—1752)更完整地叙述了行列式的展开法则并将它用于解线性方程组。即产生了克拉默法则。
1772年。法国数学家范德蒙 (Vandermonde,1735—1796)专门对行列式作了理论上的研究,建立了行列式展开法则,用子式和代数余子式表示一个行列式。
1172年,法国数学家拉普拉斯 (Laplace。1749梷1827)推广了范德蒙展开行列式的方法。得到我们熟知的拉普拉斯展开定理。
1813一1815年,法国数学家柯西 (Cauchy,1789—1857,对行列式做了系统的代数处理,对行列式中的元素加上双下标排成有序的行和列,使行列式的记法成为今天的形式。英国数学家凯菜 (Cayley,于1841年对数字方阵两边加上两条竖线。柯西证明了行列式乘法定理:。
1841年,德国数学家雅可比(jacobi)发表的《论行列式的形成与性质》一文,总结了行列式的发展。同年,他还发表了关于函数行列式的研究文章,给出函数行列式求导公式及乘积定理。
至19世纪末,有关行列式的研究成果仍在不断公开发表,但行列式的基本理论体系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