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路人

  这事要从三月二十七日——我今年阳历生日前一天说起。那天晚上我在广场欧老板的咖啡店里偶遇一个男子。我一开始坐在隔他一个位子的座位上。我中途离开去洗手间,然后我返回时发现他那个位子空着。由于那是我平时最喜欢坐的地方,所以我以为无人了就搬过去坐。结果这时有人过来了,是座位主人,原来他刚也是去了洗手间。我就不好意思地又退回自己的地方。而这时那个人说,不要紧,你可以过来坐。我说不用了,你坐好了。然后我在自己的座位上又装模作样看了会儿书,却发现自己不太专心了。没过一会儿我重新拎着包向他那儿走了过去。我打了个赌,他真的不会介意。于是我在他对面坐下了,我跟低头在玩IPAD的他重新打了个招呼:嗨,我过来了。

  他抬起头对我笑了一笑,还很礼貌地把搁在桌上的一些东西整了过去让我把包放下。我对他说:嘿,我不会打扰你吧?他笑着说:哪有,你尽管坐这儿。

  我又装模作样看了会儿书,又看不进,最后索性把书放下了。我坐在他对面端详了一会儿他。他的年纪我看不准,但必定不会超过三十;戴了副眼镜,T恤,牛仔裤;发型普通,不是招摇的那种。他桌前放一杯冰咖啡,还剩下一半未喝。我这样看了一会儿他,然后又打了个赌,开口问他:你是不是常来这儿。他从电脑屏幕上抬起头说,他平时不上班时偶尔会来。他说,他喜欢喝咖啡,喜欢去很多咖啡店,并不只是这家。我就说,我也是,日子空闲,每天大多数时间待在咖啡店里看些书。我又说,这儿的老板我认识,是个实在的人。他问我:你不上班吗,怎么那么空闲?我笑着回答他:我可是典型的宅女,每天都很会消遣。他把手中的IPAD关了,放进了包里。

  我们这就聊上了。他怀着好奇从我这个年龄为何不去工作反倒宅在家里耗在咖啡店里开始问起。我也就还不犹豫地跟这个陌生人坦白从我长年的抑郁症致使我中途退学开始说起,并未觉得自己向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倾吐是件唐突的事。其实我一直这样,无缘由地信任陌生人;而对已然熟悉的,譬如基本上每天见面的欧老板,却只字未提我的病和经历。所以欧老板眼中的我很可能就是个体质不太好所以暂停工作、喜欢读书的文文静静、规规矩矩的女孩子,我也一直与他保持着合适的距离并不介意他怎么看我。白先生曾说我是个从来坦白的人,因此拥有自己独特的人格,而我只能肯定他所说的其中一半。很多时候我确实不喜欢对人们隐瞒任何,尤其是心里明知今后会重新变成陌生过客的那些人,隐私和真实的内心在自由的讲述中变得无足轻重;但也不是全部时候。

  而我跟坐在对面的这个男子就没有阻拦地谈了一个多小时。他到底是个普通人,得知我的抑郁便从很小、很普通的例子说起:你看啊,这儿坐着的每个人,他们也许都有难言之隐,都有自己的痛处,但他们都隐藏得很好;你要知道啊,每个人都会抑郁的,但每个人也必须克服那些不快的念头为了更好地活下去。我本想中途插几句话,但他一直未停地讲他的大道理,讲得他自己也被感动了,情绪越来越激昂,我就只能做一个不发声的旁听者。说到底我是不会对一个完全沉没在这个大众世界中的普通分子产生多大兴趣的,我当初选择跟自己打赌主动勾搭上他是处于一种形式上的乐趣:嘿,说不定他会是一个我喜欢的拥有文艺气质的人,也说不定他会为我提供许多写作的灵感,说不定我不会浪费这样一个夜晚相反会得到许多意外而有价值的东西……但当我平静地看着他眼镜后面暗色的瞳孔、接受着他滔滔不绝而我又阻止不了的说教时,我知道我这次勾搭又输掉了。

  但这个夜晚最后毕竟还愉快。待他基本上说完了他的话后,我对他笑笑,说了声谢谢你,当然他听了我的感谢也非常得意。我去柜台前点了一个芒果布丁送给他,他惊讶地问我是怎么知道他最爱吃这个的,我也被他吓了一跳,但说出口的却是:因为我认识了你啊。等他吃完布丁后,我们就愉快地交换了彼此的QQ号和手机号。我想以后他也许会再联系我吧,但我自己觉得这几乎是我和他相遇的唯一一个夜晚了。咖啡店打烊后,我们笑着跟对方道了别。他说:下次再见。

  我只能说他并不是我希望碰见的人,没有能让我短时间内被吸引然后与之发生一夜情的魅力,也没有使我产生多大冲动想用热烈的文字将之记录下来的特别之处。我回到家,只是在记事本上留了一句:今晚在欧老板店里碰见一个陌生人。噢,我才发现我连该怎么称呼他都不知道。

  第二天我又去了欧老板的店,我用手机上了QQ,发现他已经发了一些话给我,什么“认识你很奇特”啊、“明天有没有空再一起去喝咖啡”啊等等。说实话我都不太愿意再见到他。所以我一条都没回复他。我已经做好与他重新成为陌生人的充足准备了。

  我记得我念初中的时候,班里有个男孩子坚持不懈地追了我三年,我则因为当时自己有其他喜欢的人而一直淡漠他。他给我写的情书被我羞辱性地直接交给了班主任,他的一些东西被我无节操地扔到地上踩……我也从未正眼看他,我对他那么傲慢而薄情是因为我当时在班里有一个同样傲慢的男朋友(后来也被我甩了)。现在想起来,我那三年里是个完全恶劣的人,男朋友换了又换,不长时间后便一个个被我重新忽视。而我说到的那个男孩子就这样喜欢了我三年,目睹我所有的滥情和放纵,却从未变心过。多年后我连想起他都觉得害怕。

  后来我在毕业照上突然发觉他其实比我过去交往过的任何一个男孩子都要气质得多,我开始疑惑。再后来当我已完全不再是从前那个荒唐的人,某一天我在街上意外见到他身影,我鼓起勇气喊他名字。而他戴着耳机,没听见也没看见我,只是骑着车轻轻擦过我身旁。那时我几乎崩溃了。我觉得这都是一场讽刺剧。

  可即便如此,我之后的情感史中仍充斥着与之相同的因素,一次次怠慢与缺失后才开始反悔。我的悲剧越来越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一种恶的反馈,并不值得同情。我只有让自己认真起来,避免后知后觉。

  我在和那个偶遇男子分开后第三天的那个下午终于回复了他的短信。一来是上述遇人遇事的心理准则使然;二来,因上一阵子遇到太多倒霉事,现在冷静想想,觉得与这个新朋友的再接触也不会是件盲目措施。

  我们又在欧老板的咖啡店里见了面。

  这一次我说的话比他多了。我知道了他其实与我同年,曾做过船舶工作,前一阵子刚辞职不干,所以闲了下来。我从包里取出随身带的笔和本子,问他一些问题,快速地边听便把他的回答记录下来。他问我这是干嘛,我告诉他我四个喜欢写东西的人,在平淡的生活中需要大量素材供给写作。他表示很惊讶,当然喜欢写作的人有很多,但绝大多数都不会像我这样搞形式。但我不管,我索性当起了记者,我问他你怎么称呼,他把真名报给我,我说,你真名太俗了,换一个。他想了一会儿说:小时候人家都叫我“丁丁”。我说,这个可以。我就在本子上写了“丁丁自述”四个字。

  接着我开始问一些无节操的问题。只是他其实也经历过一些无节操的年月,譬如,和网恋没多久的、不在同一个城市的女性约出来见面上床,欺骗和隐瞒,参加群P,KTV里包小姐,有段时间吸过大麻……我记下这些后问他:然后呢?你总不可能现在还停留在那儿。他说:当然不了,人长大了,开始工作了,生活不得不规律、节制,不再走回头路。我说:很好,我可以写一篇“堕落少年还魂记”。

  其实我自己知道我绝对就不是一个会去写这类纪实文字的人,但不知为什么,面对这个可爱的“丁丁”,我特别想让他相信我真的会依他讲述的东西来写成一篇文章。后来我觉得忽悠得差不多时,我自己也很没精打采地收起了记事本。我其实写了也等于白写,我八成只是想告诉他,相比你的长篇说教,我则更喜欢不发声地写东西,对文字上瘾。但这种了解方式未免太离谱,我神经质地自己笑了出来。好吧,事实证明,我和“丁丁”几乎没有相似之处,很快还是会再次成为真正的路人。

  我们坐着抽了会儿烟。我把烟灰弹到还剩一些未喝完的咖啡杯里,不停地用搅拌棒搅拌成一堆灰色的泡沫,然后笑着问他要不要吃。他从对面瞥了我一眼说:变态,这么恶心的气味你没闻到啊?我就跟他说,这别怪我,我前年可是出过车祸的,嗅觉早没了。他又吃惊地望着我:你怎么一会儿抑郁症一会儿又车祸,小小年纪倒霉事那么多啊!

  我不太想接下去聊这个话题,我身上那些不断黏贴上的灾难十足倒人胃口。几支烟后,我跟他说:我们去看场电影吧。他倒是直爽,立即说:好啊。于是我们起身离开咖啡店。走到门口时,欧老板从前台走出来拉住我说:乔,你认识他啊?我说:刚认识两天而已。我平日都是独自一人来这儿的,带本书,喝一杯摩卡或拿铁消耗大段时间。和朋友来的几次恰好都是男性朋友,又恰好每次都不是同一个人,每一次欧老板表情都很纳闷。我平日喜欢搜集欧老板的各种表情,我觉得他尤其可爱。而我也从未解答过他的疑问,他每一次悄悄问我“这是你男朋友吗”的时候,我都只是对他笑笑。欧老板三十多岁了,正经,普通,我希望能长久地和他保持联系,也许这一些未答的疑问所拉开的内心距离感会是最好的关系基础。

  最后他只能和我挥手说再见。这时,走在前面的丁丁回过头来冲我喊:快点!还得去买票!

  我小跑着跟了上去。

  那晚我们并排坐着看完了两个多小时的“霍比特人2”,带着3D眼镜。旁边的小孩子们时常会大叫,让我感觉好幼稚。问题是坐我旁边的丁丁也有好几次被突然地惊吓到,我想是他没做好每一秒的心理准备罢。而我看得有点想睡着了。有一次丁丁被惊得突然向我这边退,一边重复着“好突然啊好突然啊”;我们的手臂在那一刻碰到了一起,我还能感觉到他手上的汗毛。那时我以为他会直接把我手拽住的。但没有,他收了回去。还有一个时刻,他突然转过头近距离地看着我,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回他:叫我“乔”好了。哦,乔。乔。他转过去默念了几遍。

  从电影院里出来已是半夜十二点。我们都没吃晚饭,肚子乱叫,于是一起去广场边的那家KFC吃东西。这是店里已无人,我们并排坐着吃各自的汉堡。其实这种环境让我想到几年前一个相似的午夜,我心情不好半夜悄悄从家里逃出来,在空无一人的KFC点了杯牛奶,独自荒凉地呆坐了一个小时。记忆里只有那一个夜晚我是像现在这样坐在这家店里的,其他的夜半不归家时间我都是在不同的咖啡馆度过的,不会去想KFC这种没情调的地方独处。

  岔开去讲,我其实是个很重视“情调”的人。特别是我尤其喜欢一个人的时间,不觉孤独是件让人难受的事。大半夜在无人的地方耳机里放着符合静谧的音乐,看几页温吞水般宜阅读的书,并在随身笔记本里抄下一两句觉得美妙的句子——这些已是足足能够麻醉我、让我着迷的捕获情调的方式了。每一次我安静地声情并茂地演完一出孤独的戏,都不希望有旁人围观,我有太多烂漫的事后不准其他的眼睛注视。若硬要提及观众,我希望台下坐满的,是一个个我,一个又一个,认真的,细致的,团结的,她们集体地爱我,而我也专情地爱着她们每一个。最美的戏,与最美的时刻,全部呈现给爱人:即所有的我。

  当我从和自己的热恋中醒过来,发现这个夜晚同样的KFC里身边多了个身影:哦,对了,这是丁丁,我将与他共同度过这一段午夜时间。我突然开口问他:许多日子以后你会想起这样一个夜晚吗?

  他显然是被某种气氛弄愣了,许久才缓缓地说:也许吧。

  我们没再交谈,不出声地吃完了各自的汉堡起身离开了。我拦了辆夜半的出租车钻了进去。他站在那儿等着拦下一辆。他在马路上朝我挥手,动作幅度并不大,随性地,像是再跟相处很久的朋友道别。我把头钻出车门,冲他喊“再见”。半夜的街道上唯有这声音显得突兀,某一刻我感到一阵寒冷,之前未有觉知的。

  我到了家给他发了短信:丁丁,我到家了,晚安。片刻之后,他也马上发来:我也到了,晚安,乔。我独自微笑了一会儿,觉得一切都很美好。只是需要最后一步:

  我平静地删了他留在我这边的所有号码。

  最后我觉得一切都完整了。我感到开心。

  那天之后,丁丁也再未发任何信息来,无论是手机上的,还是QQ上的。他也再没有在欧老板的店里出现过,至少我一个月内没再看到过他;而一个月后,即便他又坐在那里独自一人玩IPAD或吃着芒果布丁,我也再记不起他长什么样了。

  所以最后我发现了我和丁丁之间唯一相同的一点:

  即,我们都算是合格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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