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半墨书生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在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制下,要求企业对外必须做到守法经营,对内要求保障全体企业员工的劳动权利。因此,企业依法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公司人员进行约束和引导,尤为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可见,制定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单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措施,也是企业的法定义务。那么,法律对企业制定自己的劳动规章制度上,具体有些怎样的要求呢?
首先是劳动规章制度的范围:从《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表述上看,企业对员工管理上,涉及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上,需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来支持企业的管理。
特别在《国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对于企业处理员工旷工等侵害企业管理程序的行为,企业要对这些员工处罚的。《劳动合同法》在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制定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证实劳动者存在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是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对于企业中人的管理,法律上认为属于对称性合同行为,故,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规章制度内容时,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能仅企业单方意思表示而定。
规章制度的内容的确定,必须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并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提出相应的方案和意见,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进行平等的协商。如果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企业方提出,并协商予以修改完善。在制定和修改的过程中,需保证劳动者的参与度,倾听劳动者的合理意见。
如果企业在劳动规章制度制定过程,未能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程序。如,没有听取职工意见的,该规章制度将可能不能作为企业处理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依据。
另外,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确定后,还必须向广大员工进行公示,或者告知,拒绝企业暗箱操作。企业制定了规章制度,必须向全体员工披露。需要事前让全体员工知悉了解规章制度的内容,才能让员工清楚自己在企业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的纪律,分清工作行为的边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但检索了劳动法律法规,目前并未对公示或者告知的形式有特别规定。所以,企业可以采取公告栏张贴,职工学习劳动规章制度的培训会议、劳动规章制度考试,个别签收,微信、钉钉、内部OA系统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综上所述,企业制定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法制化、规范化的前提,有利于维护企业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