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星期天,早上九点多的时候,下着淅淅沥沥的雨,空气中混着轻微的土腥。
我精神抖擞的来到楼下大厅,发现他已经在了,而班里的其他男生还没到。
“那个,早啊,你真准时呢。吃过早饭了吗?”
“吃过了。”
“要不,我们先去吧,一趟一趟地来。”
“好”。
于是我们来到后面那栋宿舍楼,帮清清搬宿舍。
两栋楼前后距离不过四五百米,只是东西略多,有些重。
他搬着箱子,我举着伞跟在右侧,看着他因为用力而显露的肱二肌,有着力量的美感。我抬起头来看着他,头发蓬松而柔软,单眼皮,脸上挂着微微的笑容,近距离看更像洼冢洋介。
我内心是有点喜欢他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很像洼冢洋介,而我正在看IWGP。
另一部分,是因为我觉得他也喜欢我。
他主动加我QQ,时不时找我聊天,说要约我吃饭。前几天还教我如何重装电脑,QQ上远程着,不时地问我进程,一边和我聊天,讲他的姐姐,给我看他狗狗的照片,几乎到天亮。
恍惚间的回忆,我有点记不清楚小雨天的事情了。我不记得那天有没有认真感谢他,很冒昧地拉他给好友做劳力,的确应该好好犒劳他,我应该请他吃饭的。
而大学四年里,最终我也没有和他吃过饭。
他后来和另外一个女生走得很近,渐渐的不再和我聊天了。
最后一天在学校的时候,同样在我宿舍楼下的大厅里,我把毕业纪念册递给他。
他写下:我承认,我喜欢过你。
我接过来,看了眼,转身而去,没有说再见。
回到宿舍时,我已经擦干了眼泪,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收拾行李。
再见,再也不见。
——纪念那个曾经不会恋爱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