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丁是条狗

      王家卫说:“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我猜,也许我总有一天还是会遇见它。

       大约十年前的一个春天,那年我上五年级,一只名唤丁丁的狗进入了我的生命。

       我对它的这场记叙像划重点的便利贴一样零散,正如丁丁于我无数个“当时只道是寻常”的青春。

    “丁丁”这个名字不是我起的,我是它的第二个主人,它出生的家里有四只小狗,“丁丁”“噹噹”“欢欢”“乐乐”,四只博美犬,它是最小的一只,是只母狗。某一天我和我妈去她朋友家办事时,意外带回了它。那个时候它只有八个月大,我第一次看见它时,那一幕我一直记得,我刚进了那户人的家里,看到她咯吱窝里架着只白色的小狗,在找袋子,那只小狗翘着耳朵,看着前面,眼睛黑溜溜,身上雪白,头毛蓬松,一看就是那种很乖的好孩子。

        我与它第一次见面,偏它这一幕我记得最久,因为那是我记忆中它于我而言最陌生的一幕,我跟它不熟,它也没有看我,可它确是有“气质”,正因这样,我的无意注意变成瞬时记忆而后在脑海中成为永久记忆。

       开玩笑,回家的路上它因为第一次坐车所以晕车吐了我一身呢,我怎么能忘。

       我们抱着丁丁临走时,那个主人说:“丁丁享福去喽”。

       丁丁在原来的家里因为不是独生子,所以吃饭时是一个盆子倒满狗粮,每只小狗凑过去叼一口然后到旁边吃完再过去叼,好像它总是吃不饱。它到我们家的第一个晚上时,它一个人的盘子,它还是叼上一口跳到一边,吃完再过来叼一口。但是不管穷养富养,丁丁始终有一种不卑不亢的气质。

       别人和她说话的时候,它如果听不懂,总喜欢朝一边偏一下脑袋,看起来充满童真,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卖萌。它这个动作,第一次看见惊艳,第二次看见惊喜,第三次看见……明白它是不懂。

       它有着特殊的技能,是从前主人那学到,在我这儿完善熟练的,它会作揖。饿了要东西吃时,作得最好,两条后腿立在地上站起,前爪飞快地作揖,我在它身上第一次看见小狗作揖,它也让我无比自豪,它可是一只会作揖的小狗。

       丁丁在我们家和我们院子的朋友圈里,一直很受欢迎,养它的那些日子,每天带它到院子里玩,我的朋友都很喜欢它,都要抱它。它是一个不太认生的狗,几乎从不会排斥人,被人摸被人抱,都很温顺。它跑起来的时候耳朵是夹住的,看起来像一只没有耳朵的兔子,我们每一次都为这个笑它,甚至有一次有一个女人逗它时问了我一句:“它有耳朵吧?”,我们都暗自笑了。

       我们全家里面我对它最好,所以它最不怕我,我舅舅对它最凶,所以它一直都很怕他,每次舅舅来时,它都钻回窝里不敢出声,溜它时它也不敢忤逆什么。一次我小姨给我讲,她拿了我舅舅的钥匙开门,进来时发现丁丁没出来,叫了一声后丁丁从狗窝儿里探出头看见是她才跑出来,她说肯定是丁丁听见舅舅的钥匙声了以为是舅舅回来了,它这样机智,也是让人哭笑不得。

       每次它做错事被人骂或者被打时,都是我去救它,记得有一次好像是爷爷打它了,我抱它时它还有低低哭泣的声音,眼睛里有泪光,抿着耳朵,看起来像个可怜兮兮的小孩。

       丁丁是白博美,但不是纯种的白博美,它背上的毛有薄薄一层是泛浅黄色的,小的时候没有,随着越长越大逐渐显出黄色。它是温顺乖巧的狗,别的小孩家养了一条杂品种的狗,比丁丁大一些,那只狗性情暴躁不稳定,很多小狗都比较怕它,有一次在院子里玩时,我和我表姐一时没看住,那只狗竟扑上去把丁丁压倒撕咬,丁丁毫无反抗能力,我和表姐当时正在荡秋千,瞬间吓坏了,从秋千上跳下来冲过去,但是到跟前的时候我突然停住了,我表姐愣了一下,然后赶走了那只狗,我把丁丁抱起来时,它还惊魂未定的尖叫,眼神充满惊恐,而那只狗的嘴上,还咬着一撮丁丁的毛。

       后来这只狗就被我们列为了头号公敌,每次在院子里玩时都很提防它,看见它就赶紧把丁丁抱起来,一度成为我们和丁丁的恶梦。印象中它似乎攻击了丁丁不止一次,直到有一次,我和表姐在院子里的草丛中看见那只狗竟叼起了一根大便,像吃火腿肠一样吃了起来,我们两个当时也是惊呆,瞬间被恶心到,虽说狗改不了吃屎,可那只狗从此在我俩的心目中便成了一只更令人讨厌的狗,那一幕至今难忘。后来听人说,那只狗好像从前生过宝宝,后来宝宝都死了,然后性格便发生了变化,我不是一个歧视狗的人,想来这便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哦不,可怜之狗。

       后来,我表姐问我当时为什么突然停下不过去,说来后悔,我当时竟是看那只狗太凶恶,一时害怕不敢上前,只想着靠丁丁自己了。事后我怎么想都觉得当时不该那样,为没有当好一个好主人而惭愧,我应当更勇敢地去解救它。那样的复杂心情也是烙在了我的记忆中。愈从前的事情有时总是记得格外清楚。

       丁丁其实也怀过两次孕,交过一个男朋友。它年轻的时候,我妈妈单位一个女同事养了一条黄色的公博美,便把它送到了我们家,它刚来就爱上了丁丁,它们两个相处得十分甜蜜,每天在一起生活,我每天溜两条狗,一起滚草丛。丁丁原先是一只蹲着撒尿的母狗,和它在一块居然学会了翘起一只腿撒尿,学会了上沙发。奇怪的是我竟然记不起那只狗的名字了,我只记得时间长了后我感觉它好像不像之前那么喜欢丁丁了,感觉两只的交流也不似从前,我们都说它是习惯了,所以不怎么热情了。后来丁丁也怀孕了,我妈妈便把它送了回去,据我妈说,它回去的时候两只前腿不停地扒着我妈的裙子呜呜地叫不愿跟它的前主人走,回去了后也不吃不喝,每天都很抑郁低沉,没过几天竟去世了。它的主人哭了三天,很伤心。我妈说它一定是太想丁丁了,在我们家生活了很久所以不想回去了,我现在再想起这件事时觉得有些冤枉了它,它虽然看起来不再同于我认为般的热情,但它也许已经把我们当成了一家人,它将丁丁视为它的妻子家人,我眼中的习惯竟成为了它的不可离开的理由。硬生生地将它带回,竟害死了它。

       许是我当时年纪小,和那只狗并没有很深的感情,后来听说它死了的消息,印象中只是唏嘘和同情,并没有现在想来这般感慨。

        然而丁丁的孩子不知为何一直没有生下来,她的肚子一直是大的,中间也不知是不是流产了,总之一直大着肚子很久也没有生下孩子来。后来又将丁丁送去别人家交配过一段时间,确认它怀孕了后将它接回来,它也的确是大了肚子,可是后来又和第一次一样不了了之了。很久之后听别人说,狗怀孕的时候不能吃鸡肉和鸡骨头,否则肚子里的孩子就化掉了。记不起来到底有没有给它吃过鸡,也不知道到底是否和这个有关,总之丁丁的怀孕事件,至今是个谜。我想大概也是命中没有那个缘吧。

       我养了丁丁近六年,期间它走丢过好几次,但每一次都能找回来。我记得最清楚的两次,一次是一个雨天,溜它的时候它又不见了,我满院子的找,它都不见踪影,绕了几个圈后走到一个树丛旁,看见一只白色的小狗正低着头没心没肺地在地上嗅来嗅去,脑门上我贴上的粉色水晶贴闪闪反光,满爪子和身上都是脏泥水。我断定那是它了,虽然博美都长得差不多,但是其实每一只狗的气质都有所不同,丁丁和其它的狗在我眼里确还是有不一样。而且也不是每只狗都似它这般没心没肺一无所知。

       最严重的一次,它不见了,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后来天太黑了,我们便只能回家了,心想着莫不是真的要丢了它。第二天早上去院子门口的时候,刚到小卖部便看到一个中年妇女手里牵着一只小狗,我们认出俨然就是丁丁,原来那个妇女是附近充话费店里的老板,昨天看见一只小狗跑来,看起来像是走丢的,长得可爱她便把它留下养了,还给它买了条狗绳子拴上。她那天早上牵着丁丁欢欢喜喜地去小卖部,便是给它买火腿肠去了。就这么刚巧地找回了它,差一点就丢了它,这真的不可不说是缘分。不过这也让我看清它竟是一个人尽可主的家伙,竟欢喜地随着它的“新主人”去买火腿肠。实在是伤心,不过主人与狗之间有时也是不必计较这么多的,推根究底,二次伤害,大智若愚,皆大欢喜。

       这是我记忆中第一件让我相信缘分的事情,所有的刚巧许都是注定,我们和丁丁的缘分未尽,所以失而复得。世间众生之间皆有缘,否则何以相见。缘起缘灭,缘聚则见,命中注定,幸而得见。

       就这样,丁丁陪伴着我从五年级到高一,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它跑得越来越慢,精力越来越弱,我明白,它大概是慢慢老了。高一的时候,我们搬家了,我小姨将它带去她们家养,而我的生活也进入了一个新的轨道,从那以后我便很少与它相见,偶尔我小姨将它带来我才会再见到它,它依然过得很开心,见到我也很欢腾,只不过它好像真的有点老了,越来越不似从前那般朝气蓬勃了,我想我小姨大概更能照顾好它吧。

       再后来,我便再也没有见过它,我小姨将它送去一个住在宁夏的朋友家里养,那个人家里有大院子,更适合养狗,而丁丁老了,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和我玩耍,也不知从何时起我家里已经不让养狗。

       我最后一次见到它时,它像没有离开过一样,没有和我欢天喜地地寒暄庆祝,只是和从前一样给予普通的热情。我想念它,却在它每一次来到身边时毫无所知。后来它走了,我竟不知道那是最后一面,竟是离别。

       大概缘聚缘散,终有时机。

       虽然不见它只是几年的光景,可我觉得我和它一起生活的日子,竟仿佛是上个世纪一般遥远。从它离开的时候起,我的世界愈来愈满,它不在的习惯也愈来愈习惯。

     从前的记忆越清晰,时间走得越久。

       我竟觉得那只小狗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日子,像是上辈子一样。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我不知道它现在是否还活着,我有时想起它,有时想见它,有时却又不想再见到它。

      我很感谢它出现在我生命中,成为我的家人。它的故事是独一无二的,我祝福它,修成人道。

     我觉得它是这世上最好看的博美犬,别的狗都少了它背上的那层黄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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