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米是一位来自美国的外教,黑肤色。有学生问他:where are you from ? 他总是说:你猜。 如果学生说:非洲。 那他一定会在心里骂:stupid.
费米问我:难道肤色黑就一定是非洲的吗?
我说:非洲的可能性大一点吧
去年中秋节的时候有位同学请客,邀请了很多外教,费米也去了。他很能吃,也很能喝,当时喝了很多白酒,当场就醉的开始说胡话了,不仅说胡话,还比划起了中国功夫。
当酒席散的时候,他拉着一位在医院上班的女同学的手,依依不舍的表白说:我喜欢你。我知道胳膊上有个叫手三里的穴位,一捏会很疼,于是就使劲捏了一下他的手三里,他惨叫了一声松开了女同学的手。
我和费米住的地方很近,于是便扶着摇摇晃晃的他顺着河岸往回走,河畔的桂花开得正浓,一席凉风也没将费米从醉里吹醒。他边走边念叨着:Molly ,Molly,我喜欢 Molly. Molly就是那位女同学的英文名字
同行的还有一位年老的外教,他对费米说: impossible !
费米用中文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们来到公寓所在的那个商业区,费米随便指了一下,说:这个楼,就是这个。
我说:are you sure ?
他说:我确定,我真的确定
我说:then ,which floor?
他说:十八楼
公寓的电梯是刷卡的,我们摇摇晃晃的进去后,费米却找不到卡,于是跟着电梯里的另一个人上到了二十八楼,然后我又只能扶着他从步梯往十八楼下。
费米的块头很大,不是胖,而是很粗壮,分量要比我重一点五倍是有的,因此扶着他下楼梯是很吃力的。我把他的一条沉重的胳膊搭到肩上,尽量保持平衡,小心亦亦地踩着台阶,生怕扭了脚脖子。
费米的心思却不在下楼梯上,而是一直在絮叨着Molly, 并问我为什么不可能。
我懒得搭理他,只想快点把他送回去,便说:你家在美国,离得太远了。
他却否定我: NO, 你没有说实话,you are lying , 因为我是黑种人,你们看不起黑种人。
我连忙说:不是不是,你真的是想多了,其实你长得很帅。
他说:不,我长的不帅,我是黑种人,
我们终于安全地下到了十八楼,费米拿出钥匙试了所有的门,一个也没打开。
最后他又说是在二十一楼,二十一楼当然也不是
我们从那栋楼出来的时候,费米被风一吹便兴奋起来,见到人就打招呼。
我想看来这家伙是记不起来自已的住处了,还是赶快给他找个小旅馆安顿一下,于是扶着他往南边那座有很多小旅馆的公寓走。
路过商业街西头的小广场时,费米又和两个卖铁板烧的伙计打招呼。其中有个伙计会几句简单的英语,便问他要不要吃。费米说要吃,然后朝铁板烧旁边的小方桌走去。我对那两个伙计说,他刚吃过饭,这儿喝多了,说胡话呢。
费米在小方桌旁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开始和那个会几句英语的铁板烧伙计侃。
我看看表已经十二点多了,于是催他走,我把他从凳子上拽了起来,他顺势倒在了刚好从旁边路过的一个拉废品的三轮车上,三轮车失去了平衡,骑三轮车的老头连忙从车上下来按住车把,车才算没被压翻。我连忙向老头道歉,并解释说他喝醉了。
我们再走几步,只要翻过小广场南边的三级台阶,再过一条马路就到那栋有小旅馆的公寓了。可是费米在上台阶的时候直接躺倒在地上了,又几乎在一瞬间打起了呼噜。我坐在他旁边休息了一会儿,斜对面有座洗浴场的霓虹闪地正起兴,路灯照着渐渐冷清的马路。 我又渴又困,于是到旁边的一个还在营业的饭店买了一杯冷饮,想着再歇会儿就叫醒他。
当我拿着冷饮回来的时候,见到另外两个人正弯着腰打量他。这两个人也喝醉了,其中的一个指责我江湖经验太少,建议我打120和110。我叫他们不要管,于是那人自已掏出手机把110和120都叫来了。
110的人简单了解了情况。120的一个男护士看了看情况,说没事儿,他说把他弄醒看看,于是用手捏着费米的一只乳头拧了几圈儿,并叫我拧另外一只。他看我拧的力度不够,便建议说,你不要怕他疼,只管拧。费米睡梦中狂乱地舞动着双手,试图把我们拨开,我们没有理会,仍然拧着他的乳头,这时他站了起来,虽然仍闭着眼睛,但表情分明很难受,显然对我们拧他的乳头十分不满意。我扶着他没让他再倒下去。120的人问我是把他拉走还是给他找个地方睡。我问他们有没必要拉走,他们说没必要拉,太麻烦。
110和120的人都走了,我在一个广场保安的帮助下扶着费米走到了有小旅馆的那栋楼。我们来到八楼的一家旅馆,敲开接待室的门,一个胖胖的中年妇人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说:没房间了。
我扶着费米离开去另一家,刚走了两步他却顺着墙溜倒在地,我已经精疲力竭,没力气扶他起来,正好看见走廊的墙上靠着一块木板,于是将木板铺到地上,用尽力气把他拖了上去,旅馆门口的一个小推车里放着一堆换洗的床单,我拽了一条搭到他身上,才放心的离去。
第二天早上我在小公园跟着一位老师练习完太极拳,大概已经快十点了,又跑去看费米,见他还在那睡着
费米的课讲的很生动,常常给我们绘声绘色的描述美国底层老百姓的生活,也正是听了他的描述我才知道美国底层的老百姓,生活的也很艰难。除了讲美国,他还讲非洲的风土人情,当然他讲的最多的还是美国和非洲的食物,总是结合着图片向我们描述食物的味道甚至是制作流程,有时他陶醉的似乎口水都要流下来的样子。有一次讲到非洲的舞蹈,并放了视频,他当场就模仿着跳了起来,并邀请学生上台一起跳。
费米对中国文化很感兴趣,第二年的春天,有一次邀请他到一个叫城市之林的公园学习太极拳,在去那儿的路上,他提到了南怀谨,曾仕强等中国的学者,还提到了《道德经》。
他问我:打坐的时候灵魂可以出去旅游再回来,这是真的吗?
我说:你从哪里听说这样的事情?
他说是南怀谨说的。
我说你可以尝试一下,他说南老师还说这样做也有一定的危险,因为不能保证灵魂每次都能回来,如果万一回不来,结果你知道的
他问我:气是什么?
我说:中国功夫里的气指的可能是能量,但我觉得也可能是磁场,我们人体是有磁场的,练习气功或者太极拳之类的功夫可以加强磁场
他听了感叹着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在练太极拳的时候,费米常问我手为什么要这样那样地动,我说手就好比是天线,手这样的动来动去的,可以感受地球的磁场,接受宇宙的信号,最终达到人体的磁场和宇宙磁场的和谐共振,从而实现长生不老。他惊讶地说:哇,真的吗,原来长生不老是这个原理。
费米的动作很笨拙,我以为跳舞有天赋的人练太极拳肯定没问题,然而他却一个动作重复几十遍也难以掌握。我很快便失去了耐心,随便教了他两个动作后便提议去附近的超市逛逛。他说他口渴的很,正好去买水喝,于是很高兴。
我们穿过城市之林的草坪,花丛,树林,绕过一片长满芦苇,游着野鸭的池塘,越过商务中心的几条马路,来到附近的一个大型超市。
我从超市的货架上拿了一瓶1升装的矿泉水递给费米,对他说可以先喝,一会儿我们拿着空瓶去结账。他问了一句:可以吗?我说先解渴再说吧。费米赶紧拧开盖子,仰起头,一口气喝进去了一半。
我们来到咸菜区,他很好奇地看着,卖咸菜的人说可以尝尝。费米夹了一个小尖椒,他放在口中嚼时现出一脸陶醉的样子,并树起大拇指啧啧称赞。
我们离开超市地时候,提了两大包食物,继续沿着原路返回。我们边走边聊,费米开始说些愤世嫉俗的话。从聊天中,我知道他原来在山东工作过,还交往过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友,比他大十多岁吧。他说他们是彼此相爱的,可惜对方是不能生育的,所以他不能选择与她结婚。我们走过城市之林时,我让费米站在一丛开得正盛的野花旁边给他拍了一张照片。那时费米穿着一件黑色的棉袄,这棉袄他是年前就穿着的,当时是三月,一直到五月份他突然离开学校前夕就没有换过,那时天已经很热,他似乎仍然很怕冷的样子。
回到我的住处,我把买来的食物加工了一下,做了几道中国菜,算是对他的款待。费米对中国语言很感兴趣,他会说简单的中国话,我说,如果你能把中国话讲得流利肯定会挣更多的钱,他承认这一点,可是却又没有在学中国话上面下很大的功夫。我觉得在中国这样的环境里,是很有利于他们学汉语的,但很多外国人口头上认为中国话很重要,而在行动上却做的很少,只是借口说太难,学不会。费米可能因为吃得太猛烈,吃完我做的菜,就拉肚子了。
那天我们聊了很长时间,我还教了他一会儿汉语。我对他说,如果愿意学的话,我可以做他的汉语老师,他答应的很好,但后来却没有再主动要求过学习汉语。
大概在五月的时候,费米走了,是不辞而别,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走,后来听说他还欠了给他介绍工作的中介两千块钱的费用。他去哪里了,也没有人知道,他供职的培训机构也不知道,当初他为什么从山东来到河南也没人知道。要说的是,他并没有在中国的工作签证,根据他自已的讲述,他在美国也是在底层的。我曾说,你在这里教学的收入并不底,可以考虑取个中国老婆,在中国安家。他说和美国人的收入相比算是底了。
写了这么多,我也并不是为了讲费米的故事。我一开始的时候,只是想臆想一下假如我教他汉语,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教呢?既然,他在这样的环境里,那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语言学习融入生活。每天带他到不同的地方,用半天的时间,让他参与中国的生活,比如可以教他学做中国菜,在做菜的过程中,强制使用汉语,用汉语告诉他每个细节,每个流程,每个动作,每个菜的名称,等等。完了之后,把这个过程中学到的汉语作总结,写下来,以备复习之用。第二次上课时,要把上次学习的内容再学习一下,当然不仅要会读,还要会写,会用。这样,一次活动所学的内容其实很多的,比如:开火,关小点,文火慢炖,爆炒,剥皮儿,择菜,洗菜,蒸,煮,炸,揭开盖子,端上来,开吃,酸,甜,苦,辣,咸,淡,醋,,,,,等等吧,整里出来一百多个词汇,编织出几十句话,还是轻轻松松的,这样算来,一次活动所学的内容,要经过五六次才可能得以巩固,等一个种活动学扎实了再学另一种活动。边学边用边复习,循序渐进,几年下来也会掌握的不错的。我这么的臆想,只是想以此找到学习英语的方法。
另外,如果我是费米的话,会首先搞到在中国的工作签证,他才三十岁,有大学学历,我想应该是可以做到的,不知道他在中国这么多年为什么没有搞到这个很重要的东西,还得躲躲藏藏的工作。第二,我会努力把英语教到非常好。第三,我会努力把汉语学精。当这三点都做到,是基本可以实现阶层的跨越的。也许对别人的处境看得比较清,对自已却总是搞不明白,所以别人的话还是要听的。费米如果想做到前两点应该是没问题的吧,拿到工作签证可能要费一些周折,但也是可以实现的吧,把英语教好,对他来说就更不在话下,因为他已经教的很好了。能搞定前两点,就可以过上比较稳定的生活。至于第三点可能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可能是十年,这就看费米能不能耐得住了,十年之后他四十出头,讲一口流利的汉语,听说读写都不错。有签证,有积蓄,有工作,当然还能找到更好的工作。
另外说一点听起来不太雅的臆想,费米一直穿着那件黑棉袄,一直到阳春五月。我们上课的地方是有中央空调的,反正冬天也不冷,他在教室里也没有脱下过那件棉袄。他为什么那么怕冷,他怕冷的程度甚至远远超过了很多身体虚弱的女人。我怀疑这可能是手淫或房事过度所致的,但他没有女朋友,心情苦闷,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些。手淫会导致意志消沉,身体虚弱,没有信心,尽管会排解暂时的苦闷,但对底层的人来说,一旦有了这种瘾,就决无可能实现阶层的跨越,而且身心也会倍受摧残。其毁人的程度不亚于毒品。对于上层的人来说,可能不需要手淫来解决,但一旦染上纵欲的瘾,那从上层掉下的可能情也会比较大。总之肾精是身体的燃料,是能量的源泉,这个少了,动力就不足,没了,人就会死忙。正所谓精尽人亡。这就好比是汽油与汽车的关系。关于这一点,我会在以后的文章《肾气论》详细阐述。但费米怕冷也许不是因为这个,也许是因为其它方面的原因,这只是我个人的臆想。
人只要活着,只要有好的身体,有正常的智商,都有实现飞跃的可能,但显然这不是件轻松的事情,我试者列一下需要哪些基本品质吧:自律,坚持,开放放(指愿与人交流思想),务实。